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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9 09:06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榆阳区除榆林中心城区(主城区)以外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技术性工作。
住所 榆林市开发区长兴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王波
开办资金 2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15万元 22.34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主要工作政策理论学习方面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履职水平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贯彻并且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系统学习了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深入思考、认真领会,进一步增强了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仍然把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养,作为思想上和行动上的指南,努力把我中心的每一项工作做好做实。党风廉政方面依靠制度管人管事,严格落实市局和分局的请销假制度,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对待来办事的群众不推诿、不扯皮,严格把规章制度作为工作的支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24年在全年各项工作中,我中心工作人员均没有出现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发生。同时根据党员干部廉政的要求,我中心严格强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相关工作和以权谋私。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方面榆阳区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修复规模530.33亩,项目预算总投资451.70万元,全部使用省级财政资金,该项目由8个历史遗留废弃砖厂图斑构成,涉及六个乡镇(街道),分为7个治理区。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有: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砌体工程、覆土工程、植被重建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截止目前已全面完工,目前市局已验收,等待出具验收批复。(二)榆阳区镇川镇刘兴庄村土地整治项目,通过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项目实际完成规模面积380.19亩。根据2024年5月17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第16次会议纪要,通过对榆阳区镇川镇刘兴庄村土地整治项目的验收。(三)榆阳区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涉及人工修复治理图斑5个,通过气体废弃物清除外运、土地复垦、植被重建、坡面修整、道路修缮、边坡防护等措施,治理废弃矿山面积248.1亩。项目总投资171.07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目前发改已立项,市局初步设计批复已下达,正在按照程序推进,目前正在标前审计阶段。(三)北部风沙草滩区孟家湾乡水毁耕地修复项目土地平整面积192.06亩,芹河镇水毁耕地修复项目通过水利措施修复耕地总面积2433.11亩,分局已组织初验。(四)榆林市榆阳区马合镇2个村耕地水毁修复项目总建设规模为773.57亩,其中杨家滩村(1组、2组、3组),共9块地块,水毁耕地总面积为446.24亩;杨家滩村(脑冒海则小组),共4块地块,水毁耕地总面积为45.73亩;补浪村,共1块地块,水毁耕地总面积为281.60亩。建设主要任务目标为:在项目区773.57亩的范围内,完成土地整理、排水渠系统,田间道路改造等设计任务,项目总投资132.32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面完工,待审。(五)榆阳区小壕兔乡刀兔等八村水毁耕地修复项目涉及小壕兔乡刀兔、早留太、沙则汗、大壕兔、小壕兔、贾明采当、公合补兔、旋河八个村。项目总规模10536.45亩,其中:刀兔村(已变更到旋河村实施)419.14亩、早留太村460.27亩、沙则汗村2011.83亩、大壕兔村1723.32亩、小壕兔村1796.85亩、贾明采当村2934.26亩、公合补兔村1155.95亩、旋河村34.84亩;项目总投资2528.17万元,亩均投资2399元。目前项目已全面完工,待审计。(六)配合区上完成对榆阳区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排查。(七)对榆阳区历史遗留矿山转型利用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并汇总相关资料。(八)榆阳区巴拉素镇大旭吕一三组二期土地开发项目2019年2月13日由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榆政国土资榆函〔2019〕23号)文件批准立项,2019年12月10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政资规耕发(2019)24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2020年4月1日开工,通过土地平整,推移土方等工程,现已全面完工,2024年4月2日榆阳分局初验合格(榆政资规榆函〔2024〕48号),总规模171.23亩,新增耕地面积156.98亩。(九)根据《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和《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发〔2021〕7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市资源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榆阳区鱼河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进行了核定。经研究,核定榆阳区鱼河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面积1169.31亩,新增粮食产能467724.6公斤,现已通过省厅复核认定并报备入库。(十)榆阳区马合镇杨家滩一组等10个土地开发项目,项目总规模7796.55亩,新增耕地面积6853.8亩),已组织完成对该十个项目的验收程序。待市局上会研究。(十一)受省厅委托,对榆林市横山区波罗镇双河村、邵小摊村等六个补充耕地项目进行了核查验收。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我们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榆阳区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积极争取省级和市级土地修复项目资金,注重土地修复项目工程的实施和长效利用,大力开展土地修复这一惠民利民工程,做到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数量和保护生态环境三者统一,使榆阳区广大农民长期受益。榆阳区巴拉素镇大旭吕一三组二期土地开发项目总规模171.23亩,新增耕地面积156.98亩,项目实施后预计每亩净收入500元,预计可产生经济效益7.85万元;榆阳区镇川镇刘兴庄村土地整治项目,实际完成规模面积380.19亩,项目实施后预计每亩净收入500元,预计可产生经济效益19.01万元;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当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在生态效益方面,实施节水灌溉和农田防护林建设,不仅提高了项目区的植被覆盖率,增强了项目区的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能力,还缓解了当地人、畜、田的用水矛盾,为当地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改善了局部生态环境。在农业综合效益方面,土地修复项目不仅通过项目发挥作用为农民带来收益,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吸纳当地农民参与项目建设,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直接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全年中,我中心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虽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个别项目推进缓慢,进度延迟,创新意识不够强,应对突发状况的协调能力不够足。我们会努力吸取教训,在新的一年中,加强理论水平的学习,加强意识形态的学习,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工作实处。2025年,努力把思想、认识、行动集中到学习上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中心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整改措施通过总结,我们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综合素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加强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加强理论学习,在新的时期运用新思维和新姿态,踏上新的征程。切实把抓实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学习等方面工作作为长期奋斗目标,不懈努力,抓出成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工作得力、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示范项目目前正在项目申报阶段,实施方案省级已评审通过。(二)对榆阳区毛乌素沙地范围外水资源充足、地势平坦,单块面积5亩以上、5亩以下600平米以上且周边存在集中连片耕地的5800亩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进行逐地块现场踏勘,分类汇总调查情况,为后续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奠定基础。(三)、完成上一年度遗留的相关工作任务;(四)、完成分局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总之,在全年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做好市、区两局的工作安排部署,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我区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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