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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自然资源调查与规划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9 08:51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自然资源调查与规划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榆阳区除榆林中心城区(主城区)以外区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等技术保障工作。
住所 榆林市开发区长兴路
法定代表人 刘生伟
开办资金 77.1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1.52万元 37.45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自然资源调查与规划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年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同时按照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和学习安排要求把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年工作目标上来,为促进我中心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提高思想保证。(二)、强化学习制度,保证质量,不走过场,做到思想认识有所提高,精神状态有所转变,使业务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三)、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监督和约束机制。一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二是要完善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入账,确保每一笔支出真实、合理、规范。二、业务方面(一)、非煤矿政管理一是、根据《全市资源规划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榆政资规发〔2020〕197号)同时结合《榆林市储煤棚及其他仓储建筑建设安全督查方案》和《榆阳区能源化工建设项目、矿山开发等企业储油用油第二轮专项整治行动》等整治工作,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督促9个非煤矿山进行安全自查,并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责任清单,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二是、配合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一大队对2024年度3个越界开采砖厂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退回本范围开采,并督促企界开采砖厂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退回本范围开采,并督促企业对越界部分进行了恢复植绿。三是、加强对保留9个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督促企业进行安全自查,并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9矿次,责令矿山企业对采区边坡进行分层削坡开采、围网隔离并设置安全警示牌等;三是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到人。四是、按照《全市资源规划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加强对10个采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督促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并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对采区边坡进行分层削坡、围网隔离和设置安全警示牌等;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到人。五是、按照《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粘土砖厂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函》(榆政资规函〔2022〕65号)要求,一是督促符合产业政策的榆阳区上盐湾镇碎金驿机砖厂等9个隧道窑砖厂进行环保整改、完善用地用矿、环保等相关部门手续,区政府办已报市粘土砖厂整治工作联合调度会议办公室进行验收销号。二是完成了28个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轮窑砖厂的场地清理、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并由区政府办报市粘土砖厂整治工作联合调度会议办公室进行了验收销号。六是、加强对保留9个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督促企业进行安全自查,并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9矿次,责令矿山企业对采区边坡进行分层削坡开采、围网隔离并设置安全警示牌等;三是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到人。七是联合监察一大队调查回复了“互联网突发敏感信息”;制止了大河塔镇兰家峁村非法挖沙,并移交辖区执法监察大队处理。八是、配合监察一大队完成了2024年度矿产卫片图斑核实、现场举证和整改植绿工作九是、联合监察一大队制止了小壕兔乡公合补兔村非法挖沙。十是、配合监察一大队完成了2024年一季度矿产卫片图斑核实、现场举证和查处工作;完成了2022年度西安督察局交办的矿产卫片整改植绿工作,并通过了“回头看”实地督查验收。三、取得的主要效益:(1)、第一季度完成了14个持证企业2023年度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的审核上报,审核上报率100%;督促企业完成了2023年度采矿权信息公示工作,公示率100%,并对2个矿山进行了实地核查。(2)、督促9个矿山缴纳了2023年度恢复治理基金。(3)、依法依规对5个过期非煤采矿权进行了注销。(4)、启动了砂矿权的储量核实和出让收益评估工作。(5)、出台了《采矿权人评议制度》、《榆阳区砂石土类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实施制度》、《榆阳区非煤采矿权新立部门会商审查制度》、《榆阳区非煤采矿权评估管理制度》和《榆阳区非煤采矿权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了非煤矿山管理工作。(6)、结合榆阳区实际情况,指导编制单位经过实地调查等方式收集了大量基础资料,并举行了听证会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的意见,按照专家组、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对《榆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已形成初步成果,目前正在完善最终相关资料补充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并提交专家组最终审核。(7)、按法律法规规定,对7户采矿许可证到期矿山进行采矿权延续登记。(8)、完善非煤矿山监管制度。出台了《采矿权人评议制度》、《榆阳区砂石土类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实施制度》、《榆阳区非煤采矿权新立部门会商审查制度》、《榆阳区非煤采矿权评估管理制度》和《榆阳区非煤采矿权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了非煤矿山管理工作。(9)、建立粘土砖厂“一企一策”整治台账。对全区粘土砖厂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要求转型生产多孔砖、办理环保验收批复、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办理用地用矿等相关部门手续。(10)、继续加强非煤矿山环保督察整改和环境信访工作。(11)、落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七项长效制度。推进矿产资源精细化管理;落实“建立一个机制,实现四个覆盖”的矿山安全监管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2)、党风廉政和队伍能力建设。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强化干部实践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败工作。四、目前存在问题是:1、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展缓慢,领导班子不健全,工作人员外调多,存在本单位各项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2、单位工作人员少,且年龄偏大,业务能力不强。五、整改措施:(1)、建议主管局和市局沟通健全我单位领导班子。(2)、继续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六、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探索推动非煤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二)强化对资源接近枯竭、破坏生态环境、水源地保护、长城保护、矿产卫片等矿山企业的监管,不断规范管理。(三)、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矿山企业负责人的依法采矿和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监督矿山企业依法采矿、有序开采、安全开采。(四)、完善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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