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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4-09 07:57
单位名称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榆阳区除榆林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
住所 高新区长兴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薛永波
开办资金 7201.4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201.42万元 6859.92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公益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局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矿政管理、地灾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一、主要开展的工作1、划体系逐步形成。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编制并经专家评审,正在修改完善;完成108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正在编制64个,剩余行政村按“通则式”管理;启动榆阳区城镇开发边界线内详细规划编制。2、是耕地保护落实有力。区、乡(镇)签订保护任务书21份,印发了《榆阳区二级田长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田长制巡田工作的通知》,形成了区、乡、村三级保护责任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格局。坚持“以补定占”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耕地“非农化”恢复耕种率100%。3、三是要素保障应保尽保。统征土地2554亩,预选址项目用地14个6080亩,上报先行用地3宗1170亩,审核上报13个单独选址39个批次用地8038亩,审批临时用地29宗2695亩,报区政府审批集体建设用地项目2个9亩,审批宅基地农转用2314户863亩。供应土地23宗4342亩,收缴出让金5亿元。标准地供地7宗527亩,消化批而未供3120亩,处置闲置土地302亩。4、四是矿政管理更加规范。初审煤矿采矿权新立、延续和变更11户,出具压覆资源核查意见20份、探矿权保留和变更核查意见5份。采取“四邻签字”、电子围栏监测等措施,常态化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同时强化测量,累计测量煤矿28户112次,验收工作面30个,遏制越界开采。注销非煤矿山过期采矿权5户,制止非法采砂14处。5、五是生态修复加速推进。完成了《榆阳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认真落实全市采煤沉陷区治理攻坚现场会精神,审查上报各煤矿2024年度的《年度治理计划》,上报煤矿适用期验收7户,完成治理15.8平方公里,使用支取基金11.8亿元。完成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决算审计,2024年度项目正在招投标。6、六是地灾防治明显增强。编制《榆阳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地灾风险隐患季度排查4次、大排查3次,地灾应急演练活动47次。完成27处高风险点治理,对200处中风险点和414处低风险点均设立了警示标识牌。完成地灾“隐患点+风险点”双控工作,对638个风险区进行认真核实,核减394处,对剩余244处全部落实了管控责任。7、七是执法监察富有成效。全面承接监察大队移交事项,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4宗3075亩,拆除违法建筑物7.9平方米、没收45.5万平方米,收缴罚款6746万元。强力推进违法问题整改,目前例行督察反馈问题2023年前整改率为72%、2024年整改率50%,2018-2023年存量违法问题整改率83.2%,2024年度耕地流向建设用地违法占耕比例为4.4%。8、八是基础业务高效完成。完成11900个年度变更图斑外业举证并上图,数据成果已报市。协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不动产补充调查2602宗,登记入库939宗。确权批复集体建设用地4宗97亩,出具“一张图”查询报告2100份。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市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分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经济效益。完成煤矿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治理15.8平方公里,使用支取基金11.8亿元。供应土地23宗4342亩,收缴出让金5亿元。(二)社会效益。一是完成完成煤矿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治理15.8平方公里,大力提升了矿区生态环境和辖区群众生活质量。二是注重法律法规宣传,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期间,先后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发放宣传水杯、购物袋等宣传品1200多个,接待群众现场咨询360余人次,大力提高了全民法治自然资源意识。三是地灾风险隐患治理成效明显。争取市财政补助资金510万元对34处“两高”风险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极高风险点3处、高风险点27处,另4处高风险点正在治理;对200处中风险点和414处低风险点均设立了警示标识牌,对1037处观测点已移交乡镇和街道办进行监测管控。完成了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双控工作,对638个风险区进行认真核实,核减394处,对剩余244处全部落实了管控责任。强化汛期应急值守,抽调20人组建应急队伍。辖区内未出现因地灾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四是耕地保护更加严格。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区、乡(镇)签订保护任务书21份,印发了《榆阳区二级田长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田长制巡田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了区、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田长制和网格员责任体系。以扎实有力的措施确保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五是耕地质量明显提高。完成北部风沙草滩区芹河镇水涝耕地综合治理验收,积极申报实施耕地产能提升试点项目,小壕兔乡小壕兔村等8个村项目已完成设计报告并报市局评审,待区政府和林业部门出具意见。在土地开发项目中实行保护性耕作,与农业大户签订保护性耕作协议,要求秋收后在项目区种植冬小麦,打造生态农业。确保耕地质量得到持续提升,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因压矿,用地手续办理缓慢。二是采煤沉陷区治理基金使用率不高,存量较多。三是农村违建住宅和设施农用地整改难度大。四、整改措施1、践行“自然资源所有者、国土空间规划者、资源环境保护者、高质量发展促进者”总要求。2、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高质量完成违法问题整改,坚决遏制新增违法。3、高质量完成年度变更和日常变更,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加强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五、2025年工作计划(一)总体思路:准确把握“两统一”职责要求,以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为目标,突出要素保障,全面规范管理,为榆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二)主要任务及预期目标一是编制榆阳区实用性村庄规划落实方案,完成3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开展榆阳区城镇开发边界线内详细规划编制。二是以“田长制”为抓手,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行为,高质量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三是精准聚焦要素保障难题,实行帮办代办,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力争做到“实报实销”。努力盘活闲置土地,收储闲置土地3000亩。四是持续开展煤矿超层越界专项整治,杜绝越界开采。加大违法采砂、取土等行业乱象整治,启动砂矿权“净矿”出让。五是按照“市上管总规、县上管详规、市上管审批、企业管资金、县上管实施、市县管验收”的要求,加快矿区生态修复治理,治理采煤沉陷区10平方公里。六是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编制《榆阳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启动200处中风险点治理。七是加快消化违法存量,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力争实现“零新增”。八是高质量完成全民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认真做好国土年度变更和日常变更调查。九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4年11月被中国人民解放军61150部队授予拥军模范单位。2024年8月被市局考核为年度目标责任优秀等次。2024年3月被评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