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临潼区文物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护历史文物,促进文物事业发展。文物调查、征集、登编、研究、咨询·文物档案资料管理·受委托开展文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 |
住所 | 西安市临潼区健康北路文化综合楼 | |
法定代表人 | 胡胜利 | |
开办资金 | 228.5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临潼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7.64万元 | 153.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业务情况(一)文物保护管理工作1.有序开展田野文物日间、夜间巡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田野文物安全巡检查制度开展工作,将全区文物点划分三个片区,分三组开展文物安全等各项检查。全年共开展田野文物安全巡检查293次,其中日间巡检查281次,夜间巡查12次,联合市稽查队检查3次(夜间巡查1次),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活动联合检查2次。2.重点做好秦岭北麓沿山文物点巡检查工作。按照市文物局《关于落实<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度开展秦岭北麓沿线文物点巡检查120余次,同时进行《文物保护法》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3.聚焦重点,杜绝安全隐患。重点对华清宫、区博物馆、扁鹊纪念馆、鸿门宴博物馆、老母殿、人祖庙、二天门庙、石瓮寺、零口火车站、孺子婴墓,以及考古工地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查,对于出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反馈管护单位,要求各单位积极整改,确保文物安全。全年共开展专项安全检查56次(其中考古工地安全巡检查10次),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4.充分调动发挥业余群众文保员力量。与辖区内群众文保员签订2024年度《文物安全保护协议》,召开文保员培训会议,进行相应文保知识培训及座谈,定期督促各文保员认真开展巡查,加大对文保员巡查工作的过程监督,做好巡检查工作日志。5.群策群力,做好文物普查、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区的整体安排,有序推进临潼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内业完善阶段。6.规范开展文物资料收集、编撰、整理工作。一是上报《2023年文物机构统计年报》、《西安市文物保护单位文保工程进展情况台账》、《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说明》、《2023年受灾文物单位抢险工作推进情况台账》等资料。二是按行业标准,以“四普”工作为契机,重新梳理、完善、详实区内各文保单位、文物点档案资料。7.进一步明确区内文保单位的四址界定。一是结合本次“四普”外业工作,在三普资料的基础上,对区内各文保单位、文物点的四址进行核查、修订。二是配合第四次文物普查,邀请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对三盛堡遗址、北李遗址两个文物点开展勘探与地面踏查工作。(二)文物执法工作一以贯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全面加强文物安全保护,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始皇陵、华清宫遗址、姜寨遗址等进行执法检查57次;启动执法程序10起,对姜寨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违法建设进行拆除(5起)。(三)其他工作1.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本年度我中心继续利用微信工作群向干部职工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利用LED屏幕宣传垃圾分类标语,并在单位内部开展卫生整治,积极营造良好办公环境,及时报送每月、每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做到认真统计、按时填报,无漏报、无错漏。2.认真做好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认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按要求做好各类防汛、消防等检查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做到安全用电、安全办公;掌握涉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家庭情况,及时和主管局相关科室对接,做好维稳安抚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办公能耗、病媒生物防治、爱国卫生、控烟等专项工作和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及总结。3.开展文旅融合“首位产业”发展学习讨论活动。结合我区文旅融合发展现状,立足单位工作职能,围绕“立足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工作效能,助力区域文旅融合发展”和“挖掘梳理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促进临潼文旅融合发展”两大讨论主题,精心组织、浓厚氛围,聚焦文旅产业发展瓶颈,畅所欲言,共征集“重点解决旅游旺季购票难”、“留住来临游客”等意见建议11类50余条,为助力区域文旅融合发展,贡献文物力量。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1.做好重点项目配合服务工作。积极配合重点项目,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用地涉及文物点情况的调查工作,截止2024年11月21日出具是否涉及文保单位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点情况说明55份;本年度,市、区及区属各部门重点建设项目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文物点查询200余次(处)。2.文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装备宣传车辆、散发宣传单、入户走访、街办集会设点宣传等方式,重点开展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及各类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在“四普”文物点及新线索核查过程中向群众主动宣传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强化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注重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的解读,使文物保护观念深入人心。三、存在问题1.各行业部门间沟通不畅。上属文保单位及专业机构等对辖区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等在信息沟通、资料共享及交接等方面存在不足,不利于区域工作开展。2.文保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一是日常文保工作开展过程中,尤其是“四普”工作中,由于相关部门或街办对文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容易出现工作滞后的现象;二是我区文保单位及文物点遍布所有街办和村组,容易出现压力传导不到位,隶属管护责任不实的问题。四、今后工作打算1.补充完善文物资料库。做好全区文物保护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对辖区内文物点进行调研,做好市县级文保单位四址范围的界定工作,充实业务资料。2.加强全区群众文保员的管理工作。与文保员签订文保协议,对不合格的文保员进行更换,召开文保员座谈会1次。3.强化田野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全区文保单位、文物点、考古工地等的巡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各项文物安全巡检查制度,确保田野文物安全。4.配合做好临潼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工作。继续遵循“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的原则,在市文物局和市“四普”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初验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对复核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更科学合理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录入,做好省级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临潼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5.加强学习,主动作为,提高工作效能。做好《文物保护法》修订后的学习及应用工作,加强法律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及法律法规意识,加强团结协作;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先期文物调查及后续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打击文物犯罪相关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宣传工作。6.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纪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经常性地开展党风党纪党规学习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履职尽责、争先创优。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