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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发布时间: 2025-04-08 17:37
单位名称 安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建设提供保障。安康城区城市建设档案<接收/立卷归档/管理>指导检查各县区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县级城建档案馆升级审验工作
住所 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 徐启平
开办资金 33.0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86万元 25.5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4年7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举办单位名称。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开展年度“馆藏档案倒库”专项活动,完成新增1200余卷城建档案的整理、编号、核对、上架工作,定期检查馆库湿度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期开启双氧机杀虫和打扫库房,保持环境清洁,减少害虫滋生的机会。(二)加强城建档案追缴工作,在做好城建档案归档和城建档案联合验收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历年未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追缴工作,已追缴入库汉城国际商业项目1-9栋、爃峰紫郡、恒大御景半岛31-35号等工程项目城建档案400余卷。参与联合验收并归档入库20个工程项目档案1200卷。(三)提升优化城建档案整理工作,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要求,对安得广厦、中心医院等12个项目的城建档案整理工作进行上门指导,提升建设单位城建档案整理效率、质量。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及早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推动县区实施城建档案联合验收工作,建立规范的城建档案归档工作制度。经我馆逐一深入各县(市、区)检查指导和督促,目前汉滨、汉阴、石泉、平利、镇坪、岚皋、高新、恒口将档案验收纳入了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有力提升城建档案归档质量和归档率。积极开展城建档案法规宣传和业务学习,提高全馆干部工作水平和积极性。(五)加强城建档案馆库建设,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城建档案库房建设,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和“八防”措施落实,做好防灾防汛等突发灾害预防工作;督促城建档案室设在办公楼高层的白河县、旬阳市等4个县(市、区)消除库房安全隐患。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好城建档案查阅服务工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业主维权办证,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城建档案查阅利用130余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县(市、区)未将城建档案内容纳入联合验收工作制度;二是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不足;三是部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尚未移交城建档案。(二)改进措施。一是督促县(市、区)将城建档案内容纳入联合验收工作制度,确保城建档案和配套电子档案及时、全面归档;二是加强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做好城建档案信息的录入和管理,考察学习先进地市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三是加强对建设工程竣工后尚未移交城建档案的工程项目,多措并举加大追缴力度。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提升城建档案业务水平,做好社会服务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加强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做好老旧服务器数据迁移及备份工作,确保城建档案数据安全。(三)组织人员开展竣工后尚未移交城建档案的工程项目进行追缴,督促县(市、区)推行城建档案联合验收制度,加强城建档案库房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