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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价格认证中心
志丹县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8 15:16
单位名称
志丹县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价格认证服务。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案件所涉及的案件标的物进行价格鉴定、认证和评估。
住所
志丹县灵皇地台社区三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军强
开办资金
38.7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经济发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38万元
8.69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价格认证中心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县经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发改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以全省价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为主导,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紧抓“三涉一调”主责主业,奋力将价格认证工作推向新的高度。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各类价格案件(涉案、车物损失、国有资产处置、价格争议调解)208件,标的金额269.72万元,现将今年以来价格认定工作汇报如下:一、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是我中心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涉案当事人罪与非罪,工作中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来开展工作,严把工作质量关,确保价格认定程序公开、透明,认定结论科学、公平、权威,为打击经济、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法治保障作用。截至目前,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54件,认定标的161.11万元,工作成效广受司法机关肯定和好评,有效的提高了价格认定的社会公信力。二、行政类(车物损失、国有资产)价格认定工作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认定工作是我开展的一项窗口工作,多年来,秉承客观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有效的提升了车物损失价格认定的社会影响力,工作成效历年来全市前列,多次收到上级单位的好评。截止目前,办理行政类价格案件49件,认定标的60.4万元.国有资产处置价格认定是财政局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防止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与我中心对接达成的一项价格认定业务。截至目前,办理国有资产处置价格认定案件7件,认定标的12.45万元。三、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为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努力打造一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特色亮点工程,落实省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一县一品牌”工作任务,结合志丹县实际情况,充分发掘自身特色优势,今年新增价格争议调解站点2处,聘请调解员3名。截止目前,受理价格争议调解案件98件,调解标的金额35.76万元;(其中,线上调解93件,调解标的金额31.4万元,线下调解5件,标的金额4.36万元,为社会各领域解决价格争议矛盾纠纷提供了平台和服务渠道。四、工作开展中存在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高质量发展主题,对标对表“三个年”活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已基本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经过自查,还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工作水平需继续提高,二是价格争议调解技巧、方法水平需改进提升。三、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工作缺乏前瞻性和创新性。五、下一步的工作方向1、扎实做好涉案价格认定工作,严格内部审议、集体审议制度以及办案程序,强化对价格认定依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把关,确保价格认定结论客观真实、计算精准、合法公正,充分发挥价格认定部门职能优势,为提出机关提供高质高效的价格依据。2、持续引导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认定向价格争议调解的转化工作,全面畅通价格纠纷民生诉求解决渠道,加大价格争议调处职能的社会舆论宣传力度。巩固价格争议调解站点的建设成果,确保各价格争议调处站点,规范高效运行。3、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确保价格认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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