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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志丹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4-08 15:15
单位名称
志丹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开展全县农业领域的执法工作,维护农业生产和农业农村市场秩序,助推乡村振兴。
住所
志丹县县政府前楼
法定代表人
何昫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83万元
24.55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遵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领导组织,狠抓工作落实。成立专班,三个执法工作组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并将农资打假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二)深入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打假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主要围绕“利剑护农保春耕”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三)强化队伍建设,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一是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的方式。二是积极协调了新的办公场所。三是配强执法车辆,大大提高执法效率。(四)制定措施,确保生产安全一是制定了《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圆满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五)加强各类农资监管力度,大力开展专项行动。依然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在重点时节、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业违法行为。1.开展利剑护农保春耕春季执法专项行动。为确保我县春耕备耕生产安全进行。3.开展动物检疫监督和屠宰管理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与生猪屠宰管理,规范动物检疫与生猪屠宰行为。4.开展农机执法和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5.开展2024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6.开展2024年黄河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为切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护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黄河禁渔期秩序。7、开展2024年陕西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为切实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8.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9.开展延安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及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工作。1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消费者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0911-6631388)。二、存在问题与不足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农业执法工作量大面宽,专业性强,现有人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二)种子、农药、肥料专项抽样检测仪器设备等设施严重缺乏,送检费用高,直接影响对损害农民利益的假劣农药肥料案件的查处。(三)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农民购买使用农资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仍有待加强。三、下一步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继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二是继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三是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查处力度。四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五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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