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志丹县药品采购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药品统一采购配送工作。 | |
住所 | 志丹县事业综合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郝炳锋 | |
开办资金 | 4.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志丹县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57万元 | 5.5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公益)志丹县药品采购中心 | 从业人数 2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我单位遵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单位开展以下业务:一、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率100%,配备率100%,配送率95%,使用率100%,零差价销售率100%。(一)规范运行程序。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一是对配送企业实行备案审批管理制度,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后到县医疗保障局审查备案,县医疗保障局备案审查后将备案函送至县药品采购中心,药品采购中心根据备案审查函将各配送企业纳入我县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渠道;二是严格执行线上“阳光采购”制度,杜绝线下采购情况发生,确保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有效实施;三是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进行药品网采制度,个别药品省网采品台未中标的,可通过网上备案采购。医疗机构原则上每月编报两次采购计划,即每月的6日、21日,因特殊情况急需的药品或医用耗材可增加采购次数;四是重新制定集中采购药品(含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采购配送工作,确保国家集采药品、医用耗材统一结算。五是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目前只涉及县级四家公立医疗机构(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暂不实施。(二)规范药品使用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21版),重点监控有限制支付范围药品和临床易滥用的辅助药品,规范药品使用。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21版),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和临床用药动态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监测,定期组织专家组人员对现有药品治疗效果进行评估,淘汰疗效较差、安全性较低及药物经济学不高的药品;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用药,按照省级规定有计划的增加基本药物的配备与使用;三是对临床使用范围广、消耗量大的品种,建立按类别进行销售金额或数量排名的连续性动态预警机制,建立重点监控目录,进行重点监管,保障药物的合理使用。(三)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发挥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按照《延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办法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医保发〔2021〕31号)文件精神,坚持合理预算、科学测算、总体平衡、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一是合理控制医疗机构药品费用,落实集采、价格等改革措施和配套制度建设及培训定点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安排好采购计划,确保完成采购任务,避免在采购执行年度结束前紧急采购;三是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要求各医疗机构完善内部考核及分配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合理分配结余留用资金,用于相关人员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四是按照《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指标》,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完成集采药品采购、使用情况考核工作,并将考核及结余留用结算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目前国家组织第五批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拨付工作全部到位。(四)强化内部管理工作。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组织机构,严格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奖罚措施,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与奉献精神;二是加强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理论学习工作,制定总体和个人学习计划,撰写业务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职工时刻注重自身素质提高,努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细心办事、优质服务,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紧缩资金支出,做到“必须支出项目节支、缓支项目不支、绝不乱支”;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办公物资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五)医疗机构、配送企业药品与耗材采购配送回款情况。2024年1-11月,全县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共计4783.05万元,回款6116.59万元,.截止2024年11月底,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累计欠款5124.35万元。2024年1-11月份,全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1318.4万元,回款1703.8万元.截止2024年11月份底,全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耗材累计欠款1065.7万元。2024年1-11月,各配送企业为全县15家公立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共计4783.05万元,付款6116.59万元.截止2024年11月底,累计拖欠配送企业药品款共计5124.35万元。2024年1-11月份,各配送企业为全县4家公立医疗机构配送医用耗材共计1318.4万元,回款1703.8万元.截止2043年11月底,累计拖欠配送企业医用耗材款共1065.7万。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巩固提高药品的配备率及使用率。(二)加强药品、医用耗材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县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使用率,提升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三)加强对医疗机构及配送企业的管理,强化目标考核,切实增强双方的合同意识,确保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规范运行。(四)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货款的集中统一结算工作,采取综合措施加快药款的转付工作。强化与医疗机构沟通协商,解决回款率低的问题,加快资金流转,确保药品、医用耗材配送稳步推进。(五)强化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重点监控药品、医用耗材目录和超常使用药品的监管工作,并严格规范药品、医用耗材“两票制”。(六)进一步完善网采平台运行工作,切实做好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七)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首要政治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