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党建与评审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围绕评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评审”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推动党的建设和评审业务深度融合。组织学习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等政策理论文件,讲政治理论、讲法律法规、讲业务知识,凝心聚力、激发干劲,将党的最新理论、最新主张,应用于评审工作实践。(二)紧扣中心工作,扎实履职尽责。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创新评审方法,拓展评审思路,多措并举提升评审质效。1、集中精力保障市级重大项目建设评审需求。针对王圪堵水库至靖边引水工程、北京师范大学榆林学校中学部项目等市级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工程量核算、价格核定、实地踏勘等评审步骤,就项目建设情况、评审工作进展情况、评审内容等方面与建设单位进行现场沟通协调,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2、坚持评审原则,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践行“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实现财政投资评审的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3、容缺受理、提前谋划。对于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我中心以项目批复概算金额为依据,发布评审采购需求,提前介入招采程序,在项目预算文件编制完成后,即可进行委托评审,实现项目送审与评审工作无缝衔接,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评审时限。(三)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项目评审有序有节。制定出台了《关于财政投资评审人员“六严禁”“十不准”的通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指定专人对项目进度跟踪问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评审任务;同时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量化考核,分别对人员配置、评审时效、评审质量、评审结论等四个方面进行“一项目一考评”工作,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四)加强调研改进工作作风,实地考察学习提升评审能力。1、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查找问题补短板。为进一步提升服务类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质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市级项目评审服务的重点部门(单位)进行实地调研访谈,寻脉问诊,并针对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逐项分析研判,制定解决措施;通过调研,把评审工作放在财政管理和改革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切实转变传统的审核方法,达到评审增效的目的。2、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提升评审结论准确性。对专业性较强的或评审结果分歧较大的项目,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引进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专家进行联审联评,充分考虑专家意见,提升了项目评审的科学性、合理性;对缺乏评审经验或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与建设单位外出联合调研,把调研成果应用实际的工作中,提升了评审的质效。3、积极参与部门联动。按照市政府统一调度及时参加各类评审相关会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配合各部门完成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积极参与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项目技术方案讨论会、初步设计评审会,针对不同项目提出合理节约财政资金的意见建议,受到各部门的一致好评。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强有力的支持下,评审中心秉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一核心,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投资评审各项工作任务。2024年共接收预算类项目评审委托332个,已完成评审288个,送审总金额46.25亿元,审减总金额7.17亿元,平均审减率15.50%。接收结算类项目评审委托44个,已完成评审项目8个,送审金额8484.92万元,审减金额476.93万元,减率5.6%。狠抓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中心干部集体学习,做到学用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我局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任务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并推进、一同落实。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旷工溜岗,上班玩手机、看视频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等不良现象。坚决守住底线和红线,不参加服务对象宴请,不接受礼品,不出入高档娱乐消费场所。三、目前存在的问题2024年评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单位对评审政策、流程了解不到位,导致项目送审资料准备不充分,影响评审效率。(二)评审时效性有待提升。虽然按照相关文件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初审报告,但在复审对接环节,因建设单位补充修改资料不及时、对接不积极,个别项目耗时较长。四、整改措施(一)拓宽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思路,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编制或下达财政项目资金预算提供合理依据。(二)进一步明确内部工作人员职责,将评审项目按照评审的项目类别进行分工,责任到人,限时办结。(三)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调研,通过组织开展1-2次调研活动,学习和借鉴评审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评审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四)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研究制定业务流程,逐步构建较为完整的规范化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评审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五)坚持从严管理,严格遵循我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考勤纪律,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旷工溜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不良现象。五、下一步工作计划2025年评审中心将围绕提升评审质量,加快评审速度、加强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优化评审服务等重点内容开展工作,具体如下:(一)聚焦市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保证评审需求。我中心将继续聚焦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坚持通过评审“促成事、节约钱”,推动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严格按照“先委托、后评审”的工作流程,根据业务科室的评审委托,及时安排项目评审,并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对重大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项目建设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委托评审的中介机构召开评审对接协调会,统一评审标准,逐一排查解决评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二)持续提升评审时效。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针对服务中介机构,专门制定并出台了《中介机构委托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系统化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全面管理,明确业务要求和标准,确保中介机构在承接和执行委托业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通过定期考核和监督机制,督促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高效、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类评审任务能够按时、按期顺利完成,从而有效提升整体评审工作的时效性和质量水平。(三)组织项目实地查勘,开展项目评审复核。对评审过程中预算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以下的工程项目,组织力量及时进行现场实地踏勘,除对预算资金严格按照标准评审外,还须对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实用性进行深度评估,确保不断提高项目预算的评审质量;通过组织项目建设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委托评审的中介机构召开评审对接协调会,统一评审标准,逐一排查解决评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四)强化政策宣传力度与深化业务培训工作。鉴于目前众多项目单位对于评审业务流程缺乏深入了解和实际操作经验,我单位将精心编制一套详尽的评审业务办理服务指南手册,该手册将涵盖评审流程的各个环节、所需材料清单、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确保信息全面且易于理解。随后,将有针对性地将这些手册发放至各个项目单位,以便项目单位能够随时查阅,提升对评审业务的认知水平。此外,为了进一步加深项目单位对评审政策的理解,并提升相关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系列评审政策宣讲会和业务培训活动。通过邀请资深专家进行现场讲解、案例分析、互动答疑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评审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处理能力,从而确保评审工作的高效、规范进行。(五)加强评审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支持和鼓励评审人员持续提升自身的评审能力和专业水平,致力于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评审队伍。为此,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如定期组织专业化的培训课程、积极引进具有丰富经验和深厚专业背景的人才等,全面提升评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同时,高度重视评审人员的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廉政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评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评审工作在廉洁高效的环境中进行,从而保障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