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及其规范性文件;法律直接赋予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职责,以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环保大楼501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强 | |
开办资金 | 17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3.11万元 | 43.2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战斗堡垒。大队党支部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档案管理、按月收缴党费;通过学习、借鉴标准化示范党支部的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党建工作的开展模式。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党建APP等平台,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分局总支安排并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扎实推进主题教育。“三会一课”召开40余次,党纪教育的专题学习8次,组织集体学习17次。今年大队党员到菜园沟、温家川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积极参与主题党日活动;派1名同志到榆林市局参加“微党课”大赛活动获优秀奖。三是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党员同志带头参加省、市举办的执法大练兵、交叉执法、定点帮扶等活动。其中杨占国同志参加省厅举办的执法大练兵业务培训,获得理论知识考核三等奖;杨占国、张晶、杜小龙同志分别赴山西省晋中市、宝鸡市参加生态环境部2024年度大气督查专项帮扶检查;张嘎同志赴延安参加黄河流域督查执法工作;高小冬同志参加第三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并收到上级部门的感谢信,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二)严格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先后开展了固体废物百日攻坚行动、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危险废物大排查、土壤等20余项专项执法工作,二是在固体废物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中,我分局与公安、园区管委会、乡政府建立了信息互通、联合办案协作机制,严厉打击煤矸石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违法行为,移送公安线索3条,行政拘留4人。三是多次向镇街、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发函,将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转办,要求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衔接,在联合开展利剑治污、“两打”专项整治期间,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案件立案17起,行政处罚208万元,移送公安案件3起,其中涉及危险废物线索移交1起,涉在线案件2起。(三)做好扫黑维稳、护航“平安建设”。一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根据人事和分工变动,及时调整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与行业治乱工作相结合。二是扎实做好环境维稳工作。认真实行“三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转交,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回复)办法,全年未发生上访、闹访事件。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等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与此同时持续加大执法人员进企安全宣传,树牢安全发展观念,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平安神木”建设。2024年先后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安全事故隐患、危险废物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利用每周例会时间,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并签订落实“三个承诺书”,即重大环境事故隐患清零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环保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企业员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下乡人员加强对环保设施设备安全进行排查,认真的完成了各项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做好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求企业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11月联合神木市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液氨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截止目前2024年共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25家。与神木市产业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在新二村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吸油索、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四)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服务指导一是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依法监管、帮扶指导,互相支持、实现共赢”的执法监管理念,将全市164家企业实行“红黄绿”分类管理,对绿码企业无事不扰、有事速到,对黄码企业帮扶指导、及时提醒,对红码企业紧盯不放、督促整改,着力提升执法监管效率。二是多次开展环保业务培训及宣传工作。分两批次组织全市所有煤化工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创新性的引入“第四方”专家团队对重点涉水、涉气企业在线监测设施进行质控检查;2月份,我分局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202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今年的6·5环境日,组织律师团队深入80多家企业进行普法宣讲。12月份,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进企进社区宣传,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2024年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30人(次),检查企业939家(次)。先后开展了涉气污染源排查、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专项执法工作,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8起,累计罚款金额2189.86万元。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3件,其中限产停产案件1起,移送公安案件2起(1起行政案件、1起刑事案件)。在机动车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期间,对3家汽车检测公司立案查处。(二)2024年以来,累计受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488起,已办结回复484起。(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2024年报送行业乱象线索13条,累计达到91条,已整治91条,整治率为100%。收到“三书一函”10份,其中:检察建议书10份,已全部办结回复。(四)完成全年执法大练兵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提升办案能力。共形成典型案件3起,其中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类1起,免于处罚类1起,有奖举报类1起,均在省厅公布的执法典型案例中入选。二是推动练兵实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开展“执法普法、送法入企”、“诚信宣传进企业、服务企业助发展”等专题宣传活动,安排律师进企宣传。全年执法系统上传检查记录651条,人均笔录上传数量及执法人员活跃度均全面达标。三、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们的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离上级部门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能力水平不足。执法人员不认真、不细致,该检查的没有检查到位,该发现的没有及时发现,缺乏“能力不足”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二是作风不够扎实。执法队伍中部分执法人员仍然存在充当“老好人”的行为,把纪律和规矩抛之脑后,作风不严不实;三是服务意识不强。对于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没有设身处地从执法大局全面考虑,精准帮扶力度不够、跟踪整改不到位,指导督促企业真正实现问题整改的服务意识没有跟上来。改进措施(一)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环保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二)进一步深化执法检查,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强化宗旨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履职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重预防、强帮扶,执法力度再强化。紧紧围绕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管理局、榆林督察局督查发现的大气、水环境治理、危废、固废处置领域,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环保设施运行不稳定的督促相关单位快速整改,对恶意排污、随意倾倒、屡查屡犯的高限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二、重提升、强练兵,执法方式再优化。深入推行“红黄绿”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严格执法的同时搞好服务,给企业整改留足空间,坚决杜绝以罚代管,把监管的落脚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科技监管”,强化无人机、在线监控、远红外热成像仪、大气智能监管平台等科技化手段应用,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远程监管。继续邀请“第四方”专家团队精准帮扶,不定期组织规上企业进行环保业务培训。持续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大练兵活动,选派执法人员积极参与省内交叉执法、定点帮扶等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水平。三、重规范、强督办,联动执法再深化。紧盯中省环保督察反馈兰炭、“明盘”和大宗固体废物以及第三轮中省督察披露的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违规处置等问题。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密切关注环境领域网络舆情和信访投诉,做到及时研判、提前化解。同时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产业办等部门协作,完善部门联合督办机制,合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跟踪督办到位。四、重严明、守底线,严守政治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怀敬畏之心,以敬畏守底线、筑防线。执法人员一定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遵守党纪党规、遵守规章制度,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榆林市生态环境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执法,心存敬畏、恪守底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铁军队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