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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医保基金防控中心(神木市药品采购与结算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8 10:25
单位名称 神木市医保基金防控中心(神木市药品采购与结算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支付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工作;违反医疗保障规定的投诉、举报事项的前期受理工作;收集、报送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采购计划;药品采购配送的相关协调工作;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补助核算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住所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北路4号产业服务大楼630室
法定代表人 刘志怀
开办资金 0.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神木市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58万元 27.14万元
网上名称 神木市医保基金防控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神木市医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药品采购工作1、一是对所有公立医疗机构2024年前三季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调阅HIS系统等方式,仔细比对相关数据,确保医疗机构合理有序采购和优先使用中选产品。2、核算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统计核算前三季度公立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26家公立医疗机构前三季度药品采购总金额为220162680元,零差率销售补偿49819615元,绩效扣款228788元。3、统筹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落地执行,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多批次药品医用耗材报量、采购量分配、协议量确认工作和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现已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九批次及省级(联盟)药品集采共计959种,集采耗材28大类。4、全面推进我市集采药品“三进”行动,目前已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48家(其中连锁药店5家18店、单体药店30家)、民营医疗机构5家、村卫生室200家参加集采药品三进行动。5、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了中药饮片存量核查、2024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价风险品种核查处置、集采药品进药店预采购量统计上报、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摸底调查、2023年度全市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配送满意度调查和国家组织集采有关问题整改等工作。(二)医保基金统筹支付工作1.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情况。截止2024年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收入基金38803.7213万元,其中榆林市统筹基金9281.9480万元,神木市配套资金2500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169.5330万元,大病保险3344.0703万元,其他8.1698万元。共支出44115.4661万元,其中基本医保38030.2125万元,医疗救助1018.9455万元,门诊刷卡2132.0242万元,大病保险2901.3848万元。1-11月城乡居民市内住院人次65526人次,住院总费用23899.48万元,报销支付20037.85万元,报销比例83.84%。市外住院人次6072人次,住院总费用17191万元,报销金额12011万元,报销比例69.87%。慢保零星报销3052人次,报销支付2207.7万元,报销比例80%。2.职工医保报销情况。截止2024年11月底,职工医疗保险共收入基金76424.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48474.88万元,个人账户20520.08万元,生育统筹收入5125.88万元,大病医疗757.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46.28万元)。共支出职工医疗保险基金45107.4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18339.64万元,个人账户25900.59万元,转移支出177.99万元,大病医疗351.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37.27万元)。1-11月份职工医保2024年市内住院9201人次,住院总费用3331.98万元,报销支付3049.7万元,报销比例91.52%;市外住院1125人次,总费用2864.74万元,报销支付2363.2万元,报销比例82.49%;慢保74399人次,总费用3903.7万元,报销支付3108.54万元,报销比例80%。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目前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和医保报销运行平稳,态势良好。到目前为止,医疗机构网采率保持100%,实现了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及零差率销售,并实行统一药款结算,每季度按时对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进行补偿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按批次及时报销支付,不定期检查各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情况,对医保违规行为予以处罚。2024年共计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25家,追罚金额2141835.55元。三、存在的问题1、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工作督导力度不够,大多数村卫生室管理混乱,存在违反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情况。2、由于我市还未设立医保基金,故基金预付政策暂无法执行,集中采购药品货款结算依然按照普通药品执行,回款时间较长。3、新医保系统暂无统计模块,无法统计各类报销人数、金额。4、部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回款慢。5、工作量大,人员短缺四、改进措施积极发挥我中心监管职能,严格三方合同内容,加大医疗单位回款及时率工作力度,确保配送工作顺利进行。定期对4家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药品采购进行督导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加大对配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应配不配、不能及时配送、不按政策配送等行为采取点评措施,量化考评,上黑名单,终止合同,直至取消配送资格。加大村卫生室药品采购监管力度,严格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偿经费直接挂钩。加大对医疗机构中药、西药及耗材采购的监管力度。进一步简化流程医保报销,加快报销速度,规范基金审核结算,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督促医疗单位加快回款,确保配送工作顺利进行。2、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药品使用,促进合理用药,绩效考评与财政补偿挂钩。3、继续按上级部门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集中采购药品政策。4、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基金审核结算,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5、加大医保基金本地和异地就医待遇支付审核力度,充分利用智能监控系统、第三方力量、待遇稽查、专家审查等手段,实现初审全覆盖,逢单必审。对审核发现的违规行为,能界定清楚的,要及时下发整改建议书,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整改;存在违约疑点的,及时反馈给两定机构并要求及时处理。6、因职能转换,工作专业性强我中心原来的工作人员大部分不是医药相关专业,工作上手慢,要继续加强医保基金防控稽查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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