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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政府债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8 10:22
单位名称 榆林市政府债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推广、应用及政策扶持引导等有关工作;开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泰安路市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 王强
开办资金 14.5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77万元 12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政务债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4年8月1日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疏堵并举,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依法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一、主要开展工作:(一)加强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一是支部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和个人自学等方式,逐步深化对党章党纪党规和党的政策理论的学习。二是认真组织召开了上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标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三是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读书班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的方式对《条例》进行原原本本、逐章逐条、新旧对比学,从根本上增强了党员对党纪的认同感与敬畏感;四是赴佳县神泉堡革命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参观遗址,追忆革命先烈光辉事迹,坚定了革命理想信念,明晰了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五是深化党员志愿服务,严格落实社区“双报到”“双考评”制度,全员出动,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工作。(二)加强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一是完成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的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经认真梳理、研究后,最终上报专项债券项目196个,资金需求170.38亿元。二是开展专项债项目评审。2024年共组织开展2次专项债券评审,累计评审41个专项债项目,涉及专项债券资金需求47.69亿元,其中:评审有条件通过及通过的项目22个,涉及专项债券资金需求41.66亿元,为全市专项债券高质量发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做好债券发行。截止12月底,我市发行专项债券项目43个,金额合计54.37亿元,其中:市本级4个项目,金额12.8亿元;县区39个项目,金额41.57亿。四是大力争取新增政府债券。积极争取了新增政府债券110.8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53.8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4.37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补助2.66亿元。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为榆林稳投资、补短板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2024年12月底榆林市到期债券本金11.49亿元,积极争取了再融资债券6.36亿元,有效缓释到期政府债券偿付风险。六是紧盯专项债支出进度。按照中省专项债券支出要求,制定了专项债券支出调度计划,紧盯时间节点,加大对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督导协调力度,采取了每日跟踪监测、十天一调度、按月通报等措施,完成了既定支出任务。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截止12月底,财政拨付资金进度84.4%,支付进度为84.05%。七是合理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12月末,我市政府性法定债务余额为744.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425.3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318.87亿元,法定债务总体管控有序,风险可控。(三)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维护地方政府信誉。一是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对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全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2024年完成了累计化解任务的126.49%。二是按期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2024年全市限额内政府性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均已列入年度预算管理,截止12月底,到期债务及利息全部偿还,共偿还本金11.49亿元,利息21.01亿元。三是加强源头管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落实政府债务负面清单,将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纳入债务监测平台,实行按月监测平台数据,及时掌握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四是配合省审计厅圆满完成全市融资平台审计和高质量项目审计工作。(四)妥善处置PPP存量项目。根据中省PPP存量项目处理要求,我局会同市发改,组织相关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对我市PPP存量项目进行梳理和评估,并制定分类处理方案,同时加强分类处理工作指导。2024年底已将全市分类处理方案上报市政府。(五)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了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一是完整准确公开了专项债券存续期内相关信息。二是配合省厅完成了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跟踪评级工作。(六)绩效管理情况。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全市上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全部进行了绩效自评。二是各县市区对11个专项债券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债券资金6.42亿元。通过绩效管理,从严加强债券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会监督。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经济效益。发挥债券资金的撬动作用,助力地方经济发展。2024年,我市新增一般债券53.8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4.37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补助2.66亿元,再融资债券6.36亿元,有效缓释到期政府债券偿付风险,为全市经济稳定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二)社会效益。我市连续六年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维护了地方政府信誉。根据省财政厅通报,上年度市本级和各县区无法定债务风险预警和提示,法定债务总体管控有序,风险可控。持续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化解,完成我市融资平台公司压降任务。一是做好融资平台债务统计监测工作。按照人行关于定期报送报送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监测数据的有关要求,每季度按时高质量完成上报工作。按照省厅有关要求,每月按时、高质量完成地方债务结构和化债计划执行情况统计涉及融资平台的套表工作。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牵头核查了我市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融资情况,排查了平台公司向干部群众融资借款情况。二是完成我市融资平台公司压降任务。按照中省统计口径,去年年底全市共有融资平台公司9家。今年6月,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融资平台退出有关规定要求,我市横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靖边县自来水公司政府隐性债务及金融债务实现“双清零”,经省财政厅审核,符合退出条件,已完成退出,融资平台公司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三、存在的问题登记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法规不熟悉,工作认识不到位。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填写的规范性有待提高。报告内容空泛,缺乏深入分析和总结。四、整改措施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对年度报告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填写年度报告的主体责任。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加强专项债券全周期全过程监督管理。坚持依法开好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充分发挥债券拉动作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前谋划,加强项目储备。督促县区和部门提早办理和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精准把握申报要求,在申报过程中做到“早、准、实”。二是形成申报工作合力。会同发改部门充分调动县区和项目实施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多部门协调推进的新局面。三是严格政府债券项目审核,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好项目入库审核关,筛选一批质量优、成熟度高的项目上报省级项目库,提高两部委通过率。四是切实加强风险源头管控,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审核以支出进度为导向,在前期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实施方案测算无重大修改的可以有条件通过,待招标挂网后再考虑发行,不具备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即可开工的项目一律不予发行。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抢抓专项债券政策机遇,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对于无收益的项目一律不予发行。五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借、用、还”主体责任。坚持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压紧压实主管部门和债务单位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风险处置分级管理、同步管控,构建全方位风险防控责任体系。(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一是加快推进隐性债务置换,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持续加强置换债券全流程管理,将债券资金合规用于置换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确保专款专用。督促各县区财政部门迅速开展置换,按旬报告资金使用、隐性债务化解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有力缓解财政偿债压力。三是持续做好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工作。强化政府债务统计监测、风险研判,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落实全口径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和通报,隐性债务问责、风险事件定期报告制度,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稳妥有序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四是坚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问责力度,健全问责闭环管理和集中公开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五是定期测算并向县区党委政府通报债务率情况,进一步夯实县区和部门主体责任,督导县区多渠道筹措安排化债资金,全面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三)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化解。按照既定的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方案,落实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体责任,加快剥离融资平台公司存量政府性债务和公益性资产,统筹运用多种财政和金融手段,压减债务规模,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坚决遏制融资平台隐性债务增量。(四)妥善处置PPP存量项目。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指导项目单位和相关县区,加强对运营项目的履约管理,及时按效付费,并规范在建项目,防止项目烂尾和造成损失浪费。对核查整改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整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