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府谷县水土保持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提供水土保持工作的服务。承担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水土保持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住所 | 府谷县新区水利大楼四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 | |
开办资金 | 15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府谷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0.31万元 | 51.2万元 | |
网上名称 | 府谷县水土保持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如下:(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情况。府谷县水保方案审批于2022年6月14日移交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水保方案技术审查2023年10移交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当前工作模式是: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组织开展技术评审并审批。2024年共受理水土保持方案40个,予以行政许可36个,不予行政许可4个。予与行政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中,报告书20个,报告表20个。(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2024年,府谷县对178个项目开展了现场检查,下发监督检查意见书110份,下发责令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27份,征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并做出行政处罚项目2个,处罚金额19.5032万元。(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管理情况府谷县积极开展项目自主验收报备管理,严格开展项目验收核查。为使验收工作合法开展,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要求建设单位验收时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报备时由县水保中心严把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水保监测总结报告质量关;同时要求验收不合格或未报备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验收报备后及时开展项目验收核查,重点核查验收材料、验收程序、措施落实和防治效果等内容。2024年自主验收报备项目47个,验收核查项目11个,其中核查结论为视同水土保持验收不合格1个。(四)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已按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移交到税务局,县水利局负责缴费金额核定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凭征费通知单到税务大厅缴纳,或者通过非税收平台网上申报后线上缴纳。截至2024年10月30日,府谷县2024年共征收补偿费26264.71万元,其中建设期735.32万元、生产期25529.39万元。所征收补偿费全部通过税务系统划拨到各级财政,划拨到县财政的部分由县政府统一安排使用。(五)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任务完成情况。2024年部级图斑下发28个(含风险图斑1个),现场排查认定后分割为33个。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扰动9个,认定合规3个,认定违规违法6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其中生产建设活动24个,认定现场无水土流失问题。风险图斑为非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系府谷县庙沟门镇杨家梁村西梁、五素沟采空塌陷区土地复垦工程扰动,工程已完工,目前植被生长情况良好。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1个违法扰动已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我们将确保2024.12.21日整改期限前完成销号工作。(六)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情况。我们对历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有关程序规定,持证执法,收集相关现场影像、文件资料等方面证据,形成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调查资料,并及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违法项目业主限时整改。对一些违法行为较严重、未按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项目业主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我们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府谷县人民政府网对行政执法进行了公示,通过工程相机、执法记录仪等手段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2024年府谷县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起,具体如下:2024年2月20日,立案对府谷县梁子洗选煤厂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洗选煤项目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煤泥、煤矸石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煤泥、煤矸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101052元。2024年3月19日,立案对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90万吨/年捣固焦、5万吨/年金属镁、120万吨/年镁渣水泥工程项目)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镁渣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镁渣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93980.25元。(七)生产建设项目信用监管情况。我们积极配合我市创建全国第四批社会体系示范城市,对于所有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的生产建设项目法人相关信息,在榆林市信用体系服务平台上开展“双公示”,对今年以来的行政监督检查进行了“五公示”,公示做到全覆盖及时报送。(八)生产建设活动监管情况。府谷县将地质灾害治理与土地复垦、矿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村民自建房、乡村砂石路、城市环境整治、农村平地、家庭农场等生产建设活动纳入水土保持监管范围,我们启用了专门的“生产建设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对于遥感监管或日常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现场水土流失问题的生产建设活动进行义务告知、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严格查处。2024年共监管生产建设活动24处。(九)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及其他情况水保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我们首先是从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做起,我们积极参加水利部、黄委、水利厅、市水利局、县司法局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活动,确保执法懂法。6月26日,2名同志参加了黄委晋陕蒙监督局举办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培训。10月30日,5名同志参加了市水利局举办的水土保持暨法治建设培训。31名水保执法人员参加了两次县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其次我们投资9.9万元在神府高速引线上租赁了一块大型宣传牌进行常态化宣传。三是我们利用世界水日、农民丰收节、党建双报道进社区等特殊时间节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进单位、进企业的时机,区分不同受众以不同的侧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于生产建设单位,我们主要以座谈讨论的方式宣传关于生态环保重要论述、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交流沟通生产建设过程中监督执法的关注重点。对于普通群众,我们主要以发放宣传用品,扩大水保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水保、宣传水保的社会氛围。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2月20日,立案对府谷县梁子洗选煤厂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洗选煤项目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煤泥、煤矸石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煤泥、煤矸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101052元。2024年3月19日,立案对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90万吨/年捣固焦、5万吨/年金属镁、120万吨/年镁渣水泥工程项目)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镁渣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镁渣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93980.25元。三、存在的问题1、因疫情影响,我县2021和2022两年开展监督检查频次明显下降,许多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改正,加之个别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和承包方扯皮,不懂法不知法,甚至刻意回避监管、抵触检查,未批先建、未批先弃、不缴纳补偿费、不开展监理监测、未验先投的水保违法问题仍然存在。2、府谷县是个矿产资源富集县,加之地处晋陕蒙三省交会处,地形地貌破碎,生态环境脆弱,地方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凸显,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执法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很高。3、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缘故,我们的执法队伍暂时无法补充新鲜血液,现有执法人员年龄偏大、知识更新慢、执法水平停滞不前、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眼高手低现象。四、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县2025年打算在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中集中发力、破解难题。1、加强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努力提升现有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补充更新先进执法装备,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水保监管、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合法合规地开展。2、加强经常性监管工作,力争实现监督管理全覆盖,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充分使用无人机测绘技术,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3、进一步深化“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扰动图斑核查处置工作,将已发生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及时处置,限期整改,督促违法行为人按时整改到位,将人为水土流失量减少到最小。4、持续完善和补充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V4.3系统、信用管理系统数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