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永寿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服务。开展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申报受理、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负责申请保障性住房对象的资格审查、年度复审、配租配售分配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负责做好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廉租房、公租房的维护管理和租金收缴工作。 | |
住所 |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兴寿安居小区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李小妮 | |
开办资金 | 7.5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永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1万元 | 0.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永寿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以来,我中心在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全中心同志积极工作,全力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现就今年工作作以简要总结:一、学习方面(一)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局党委统一安排,先后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主席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县关于“三个年”活动会议精神。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领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并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二)业务知识学习为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全体干部坚持学习保障性住房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息平台的使用维护等业务知识,做到了人人都掌握,人人会操作。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一)公租房领域集中整治。根据《咸阳市公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咸公联办发〔2024〕1号)、《关于印发<咸阳市2024年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扎实开展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1.安排部署情况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永寿县2024年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副组长由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住建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县保障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股室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督查考核、总结报告等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2.工作推进措施(1)宣传动员。采取多种方式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张贴公告,悬挂宣传横幅,电视台播放公告,微信转发等方式,全覆盖、多措施,高频次,向群众广泛宣传公开整治的范围和内容,累计悬挂宣传横幅21条;张贴公示公告15张;发放宣传彩页800余张;播放宣传音频60多次,受众人数约5万人次,形成人人知晓、人人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参照市上出台的公租房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永寿县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8个制度措施,细化规范了公租房申请、审核、承租、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短板。(2)核查排查①2024年年审工作利用市大数据平台将公租房承租家庭信息导入平台,对承租家庭名下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进行对比,核实是否存在在保人员名下有房产,是否有超标车辆以及超标工商登记信息等问题,共比对1641户承租家庭,5656人次,经核实承租家庭存在名下拥有房产、超标车产以及超标工商登记共20户,其中承租人名下房产7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10户;名下有超标车产3户,名下有超标工商登记信息1户,另有5户自愿退出,共清退26户。②结合民情大走访,开展公租房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安排全系统干部职工,按照领导包小区、单位包楼栋、同志包单元的方式,利用班外时间错时入户排查,现场核查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等信息。重点查验在保人员是否存在转借、转租、房屋长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等问题,共排查1641户。经入户走访排查,发现2户承租人存在违规转借转租公租房行为,核实后发放腾退通知书限期腾退公租房,现已清退到位。(3)举报受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省保障房服务热线965356,以及举报投诉电话和举报邮箱,并在公租房小区设置举报信箱,建立投诉登记台账,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工作,截止目前,已受理2起举报,已全部办结。(4)分类处置。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属转租转借、租赁的房屋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的,责令违规承租人主动退租;对承租户不予配合,下达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通过法律途径清退,用法律武器维护公租房管理秩序,持续加大公租房后期日常监力度。3.“一房一档”建立工作我局安排保障中心3名业务同志在市住建局学习了“一房一档”建立的先进经验方法。现已按照要求单独设置“一房一档”专用档案室,购置档案柜28个,在系统抽调8名同志进行档案归整,现已完成公租房“一户一档”资料建立工作。4.问题线索移交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共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8条,其中:(1)承租人配偶属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2条,现均已清退到位。(2)承租人属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2条,其中1户已清退,剩余1户正在处理。(3)相关职能部门对公租房申请人信息比对不完整4条,目前正在办理。5.“为民办实事”情况一直以来,我们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帮助群众办好“眼前事”“心上事”。今年以来,共开展维修房屋漏水14户、地板砖脱落18户、管道堵塞5户、水压不稳定2户;联系高新医院在公租房小区开展义诊活动2次,共参加人数700人次,切实解决群众问题。(二)2024年公租房配租工作为顺利实施公租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我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者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难问题,根据国家、省、市公租房保障政策及《永寿县租赁型保障房配租办法》(永政办发〔2020〕37号)相关规定,2024年2月2日,向社会公布《永寿县2024年公租房(廉租房)配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正式启动公租房申请配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租房资格审核。9月13日,召开公租房配租大会,共分配264户,现已全部入住。(三)2024年公租房资格年审和租金收缴工作按照《永寿县公租房保障资格年度复审制度》规定,7月份开始我中心开展本年度公租房和租金收缴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1510户承租人年审工作,收缴租金353万元。(四)保障房小区房屋维修工作保障房维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首先承租人发现问题后在物业公司登记,物业公司入户核实后上报我中心,我中心安排专人联合物业公司再次入户核实并制定维修方案,报主管局立项后再进行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共完成86户承租人户内瓷片脱落和漏水维修。保障了承租人的正常居住生活。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