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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7 20:32
单位名称 永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发展社会保险事业,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提供保障。管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住所 永寿县新永路西段16号
法定代表人 魏彬
开办资金 74.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4.02万元 28.69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4年依法变更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永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在省厅省局、市处、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以党建引领经办业务发展,切实转作风、优服务、强执行、严落实,聚焦内控管理和干部能力提升,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全县参保企业和职工提供规范统一、便民利民、热情周到、高效优质的经办服务。一、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一是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学原文、悟原理,通过班子“领学”、支部“研学”、青年理论研讨小组“精学”、党员干部“自学”,做到“真学细悟强党性”;抓实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要环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到“深研真改重实践”,始终在学做结合、查改贯通、提升站位上下功夫。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洁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及时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使守护基金安全和反腐败斗争成为共识;三是积极建设“四强”党支部,以“蓝厦·我的家”党建品牌为牵引,用心打造党建子品牌“槐乡社保·永守红心”,持续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四是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提升社会保险政策知晓率和社会保险覆盖面为目标,做好学习计划,干部职工逐章逐条学政策,做好线上宣传和上门宣传,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重实效的政策宣传,让社保政策家喻户晓。五是认真开展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杜绝内部廉政风险,把提升经办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在服务管理标准化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一是通过多渠道持续做好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二是做好社保待遇发放工作,按时上报调待报表及工作总结,未造成发放事故;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工作;四是按时完成三年以内待退人员账户信息维护核对工作。三、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坚守“保发放”底线,压实责任,持续兑现“不漏一人、不少一分、不拖一天”承诺,精准高效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到龄人员养老金计发和参保人员遗属待遇落实工作,按时完成2024年县属企业退休职工待遇调整,发挥了社会稳压器的作用。四、深入推进养老保险数字化转型。依托“一主两翼”信息系统,优化完善养老保险经办模式,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抓数据互通,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弱势群体不跑腿”。抓创新超越,增强经办管理服务效能。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推进经办服务“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紧盯群众办事难点堵点,简化服务环节和流程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优化群众办事体验。五、持续提升养老保险公共服务水平。坚持暖心贴心搞服务,扎实开展“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创新服务方式,深入企业,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效,积极推动“养老金预发”和“刷脸办”业务,推动“政策找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事业单位机构同意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有效期2024年4月1日至2029年4月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