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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财政监督检查所

发布时间: 2025-04-07 20:31
单位名称 永寿县财政监督检查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监督检查国家财经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县本级各职能部门、县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内部贯彻执行财经纪律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住所 永寿县新永路5号
法定代表人 马鹏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3万元 2.66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财政监督检查所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协助县纪委开展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检查。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专题回访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2019年以来实施的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和使用等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检查,大部分项目都能按期完工验收,未发现资金截留挪用等现象,通过查看移交清册和会计账簿未发现“新官不理旧账”现象。抽取6个项目实施企业进行了电话回访,了解被检查单位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组织学习并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推动我县财会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3月13日成立财会监督工作专班。全面统筹部署加强财会监督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永寿县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定工作具体措施。为了更好的落实《意见》精神,我局加强学习指导,做好舆论宣传。为财会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局组织集中学习,利用我局大厅大屏幕滚动播放《意见》的出台背景、重点要点等,并印发《意见》宣传文件,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内涵,深刻理解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开展了财会监督工作专项行动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根据《咸阳市关于印发<咸阳市财会监督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县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深刻剖析原因,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4、开展了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省市文件和我局财政重点工作要求,开展了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对我县5个行政事业单位,1个企业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23个,问题涉及金额23.1万,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