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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7 18:45
单位名称 安康市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服务。承担全市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事务性工作;承担教育督导质量评估监测方面的理论研究及相关培训交流工作;参与教育督导相关工作。
住所 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 李昊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安康市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 从业人数  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扎实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校达标监测工作。及时转发《陕西省2023年度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拟订并送主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通报2023年度全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监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暨下达2024年学校达标监测目标任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通过线上调度、线下抽查等方式,指导各县(市、区)对447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评估监测。(二)认真落实国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任务。组织各县(市、区)参加国、省两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人员下沉相关县(市、区)和学校,对县教体局各股室、教研、电教机构负责人和被抽测学校校长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对各校供电、网络、电脑等硬件设备提前测试。指导白河县、紫阳县、镇坪县、宁陕县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岚皋县、平利县完成陕西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三)抓严抓实“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拟订并送主管局印发《安康市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和任务规划表、年度任务分解表,结合安康实际制定印发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幼儿园、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四个指标体系,组织召开全市实施陕西省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专题培训会。(四)围绕教育重点难点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全面梳理中省市文件中关于教育评价改革方面的政策要求,收集整理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开发布的各学段质量评价标准,将有关理论文章汇编成册,分发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教育单位,在中省市决策部署要求中找准评估监测工作的目标定位、发力方向和路径载体,加快提升中心人员专业理论水平。(五)协同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协同教育督导室强化对“两项创建”工作的督导评估力度,拟订并送主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问题整改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系统数据采集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责任督学、名校长、骨干教师组成评估组,对重点县开展过程督导工作。推动平利县、岚皋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镇坪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接受市级督导复核并且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督导宁陕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石泉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2024年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配合开展开学工作、校园食品安全、学校收费、课程实施、“五项管理”等专项督导。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好2022-2023学年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向省教督办报送《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监测复审结果的报告》。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校达标率为39.8%,超出省定目标4.8个百分点。围绕提升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建设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做优“德润安康”教育品牌、教育应对高铁“虹吸效应”等课题开展调研和理论研究,为行政决策和工作推进提供了专业服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达到Ш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缺乏专业的人员来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改进措施: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促进学校优秀领导人员和骨干教师区域内统筹调配、交流轮岗等工作;深入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特别是针对国家评估反馈后的整改。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不断完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优化评估指标,确保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客观、公正。(二)加强数据采集与分析能力,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监测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为教育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三)推动评估结果的应用,通过反馈机制帮助学校和教师改进教学,提升教育质量。加强与其他地区教育评估机构的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升本地教育评估水平。(四)开展专项评估研究,针对教育热点问题,如“双减”政策效果、素质教育推进等,进行深入分析,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五)坚持以“两个全覆盖”为标准(覆盖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覆盖学校幼儿园工作的各个方面),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全市中职以下学校(幼儿园)进行1次全面督导评价,力争到2025年,全市70%以上的学校(幼儿园)达到“316工程”评价指标B级以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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