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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殡葬殡仪管理所(镇安县骊珠山公墓管护站、镇安县殡葬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4-07 16:09
单位名称 镇安县殡葬殡仪管理所(镇安县骊珠山公墓管护站、镇安县殡葬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改革及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等活动。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贺家槽福利中心院内85号
法定代表人 陈源松
开办资金 11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14万元 34.57万元
网上名称 镇安县殡葬殡仪管理所(镇安县骊珠山公墓管护站).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6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2024年,镇安县殡葬殡仪管理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主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殡葬工作按照计划,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殡葬工作开展情况(一)精心搞好殡葬宣传工作一是强化法制宣传。结合3月至5月殡葬综合改革集中整治月活动,召开群众会50余场次,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彩页2万余张,微信群推送信息10000余条,广泛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殡葬政策法规及有关殡葬知识,清明节在镇安融媒上发布《镇安县2024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倡导厚养薄葬,推行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大大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引导移风易俗。以两办的文件下发了《镇安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镇办发〔2024〕2号),转发了《商洛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标准》《商洛市惠民殡葬免费和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暂行办法》《商洛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镇办字〔2024〕23号,制定印发了《镇安县农村移风易俗管理办法》、《镇安县关于推行人情新风“新10条”开展移风易俗突出问题治理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将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促进移风易俗、化风成俗。在大型搬迁点建立红白理事场所12处,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监督”要求,引导群众树立丧事简办,杜绝白事大操大办,防止群众攀比思想回潮蔓延。三是做实示范引领。从严执行《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规定。对党员干部未按要求落实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切实做实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四是落实禁燃责任。依据《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镇安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利用张贴告示、悬挂横幅、发放彩页等形式广泛宣传,与丧属签订“禁燃”责任书,做好“禁燃”推进工作。对殡葬改革也是有力的推进。(二)扎实开展墓地治理工作为巩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认真做好殡葬领域“回头看”工作,切实做到问题再梳理、责任再压实、工作再推进、整改再落实,深化整治成效、规范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2024年墓地治理春季行动,除了“三沿五区”之外,我们继续向纵深摸排、治理,摸排总数227座,硬化大墓10座,活人墓21座(一棺已葬一棺未葬),大坟头149座,其他超规格47座。截止目前,已绿化遮挡225座,完成治理率99%。二是对已栽植的苗木安排专人看护,及时浇水养护,提高成活率;对未成活的苗木,重新栽植,确保绿化遮挡效果,目前已重植、补栽2米以上大塔柏苗11100株。三是县民政、公安、市监等部门成立了联合督导组,对墓碑制作、销售进行源头规范治理。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检4次,对全县10家制作墓碑石材加工厂下发整改通知,召开座谈会3次,明确了墓碑制作规格、销售标准,严禁出售超规格大墓碑、豪华墓碑,从源头上坚决遏制“大墓碑”现象。按照市局安排,5月15日在我县召开了全市墓地治理春季行动现场推进会,我们精心打造了殡葬执法、村级公益性公墓、殡葬一体化项目等观摩点,得到了各级领导高度评价。(三)不断提升殡仪服务工作按照县局创建文明窗口单位的文件精神,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四个一”活动,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持挂牌上岗。二是加强食品及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各吊唁大厅、休息室进行清洗消毒;三是对公共厕所、丧属休息室等服务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建和更新;四是认真组织学习,选派人员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殡葬殡仪管理培训,提升殡仪服务水平。殡仪馆严格收费管理,收费标准由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所收费用资金上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实行收支两条线。各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均实行明码标价,对外公示,受到了社会和广大丧属的肯定与好评。(四)全力以赴完成殡葬整治工作自全省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以来,殡葬殡仪管理所全体职工扎实落实省市县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相关会议要求,在民政局成立的领导小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步骤、整治措施,形成闭环式专项整治管理工作机制。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取得的社会效益:不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和服务内容的宣传,在做好24小时殡葬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殡仪服务管理、殡葬服务指南等,更好地提高殡葬工作透明度。让社会各界经常性地耳闻目睹、了解殡仪馆良好一面,让群众在想了解殡葬信息时,能及时知晓殡葬法规和殡仪服务内容等信息。通过制定出台殡葬行业的管理细则,开展行业培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坚持殡改宣传等,赢得了社会的好评,文明殡葬的观念正在深入人心。2.取得的经济效益:随着殡仪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殡葬改革的不断推进,殡仪服务接待能力不断提升。及时足额完成财政非税收入上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殡葬改革宣传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地方,特别是偏远的地区对殡葬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的不实.二是殡葬执法力量不足。殡葬部分执法权下放,真正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部门之间密切配合有待加强,殡葬执法涉及多个部门,仅靠民政部门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由于各部门工作职责不同,投入殡葬整治行动的精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动的开展。三是项目审批和用地手续繁杂,配套资金不到位,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缺乏。五、整改措施一是加殡葬改革宣传,提高殡葬改革政策知晓率。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一是、规划意识和文明治丧意识,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殡葬改革工作中来,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满意。二是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严防乱占、乱建、乱埋现象发生;加大殡葬服务、移风易俗、乱埋乱葬等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规定;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发现违规一处,打击一处,巩固治理成果。三是葬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各级财力紧张,在统筹社会事业建设上,捉襟见肘,力不从心。主要是公共财政十分困难,投入不足,村集体没有资金,上级也无足额专项资金扶持,镇级财政也是困难重重,投入有限。积极与省市做好对接,争取省市给予资金支持。下一步工作计划。继续加大殡改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治成果,严防违法违规硬化大墓和活人墓死灰复燃。采取多层次、全方位、针对性强的殡葬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将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努力为我县深化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按要求做好殡葬信息化管理工作,落实线上业务。不断强化殡葬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殡葬执法队伍建设步伐,加大殡葬服务、移风易俗、乱埋乱葬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类殡葬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殡葬执法工作再上新水平。3.继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在巩固几年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加大对镇(办)督查指导整改力度,尤其是要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做到每个问题清零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我们将制定管理办法,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巩固整治成果,严防乱占、乱建、乱埋现象再次发生。抓住关键节点,关键地域,民政、自然资源、林业、文旅、市场联合执法,推动实现“见林见绿不见碑”和违规新建墓地“零”增长。4.继续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监管。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防止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的违规经营、乱收费等行为的发生。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硬件基础设施配备,不断提高殡仪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养,为群众提供规范化殡葬服务,优化服务水平,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丧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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