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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4-07 11:22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责,行使由区级承担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西韩街4335号
法定代表人
扈普
开办资金
48.5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61万元
2.69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3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2024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结合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烟花爆竹、醇基燃料、危化领域重点事故隐患等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安排,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我们对危险化学品、醇基燃料、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领域开展全方面执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一方面强化现场违法行为的检查,另一方面指导企业完善制度、台账、清单等资料,要求企业自身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年来,共检查企业175家,查出隐患363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件,处罚金额41.2万元。执法人员从立案、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科学规范,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三是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大队参与三湾工业高陵科技创新谷厂房项目“10·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在调查中,执法人员精准分析事故原因、合理划分事故责任、提出有效防范措施,并对负有责任的事故单位和人员依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有效震慑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月”和“服务企业”活动,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以来,企业通过建立预防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生产行为等方式,保证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顺利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大大降低了安全生产事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是受制于编制、待遇以及工作压力等诸多因素,监管专业人才匮乏。二是在安全隐患治理、信息化建设、事故灾害处置能力提升等方面投入不够,经费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部分工作的推动。三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执法人员配备工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进行划转,同时通过事业人员招录等渠道尽快配齐人员。二是积极对接争取区财政支持,提升安全隐患治理、信息化建设、事故灾害处置能力。三是对现有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四、下步工作打算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市、区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和处理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二是抓好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汛期、暑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要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要汲取教训,对餐饮等经营场所燃气及道路交通、消防、建设施工、学生安全、工矿商贸、危化及烟花爆竹、文化旅游、特种设备、民爆、水利、能源、电力等行业领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突出隐患问题整治力度,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是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活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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