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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招投标中心(榆林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4-07 10:02
单位名称 榆林市招投标中心(榆林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含二级市场)、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协助开展对交易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检查、调查等相关工作;协助市发改委做好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纠纷和投诉受理等事务性工作。开展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住所 榆林市高新区建业大道同心楼
法定代表人 赵敏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万元 6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招投标中心(榆林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现就我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和执行依据。二是政策服务更加全面。三是调研学习走深走实。四是制度规则清理深入推进。(二)平台覆盖范围持续拓展。一是重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交易。二是积极推进用能权交易试点。三是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三)平台服务持续优化1.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打造高效公平交易环境。依托“互联网+”电子交易系统,在招标采购领域全面推广“不见面”开标,全年累计完成不见面开标9886宗,不见面开标率100%。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全年累计完成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465宗(主场454宗,副场11宗),远程数量位居全省首位。2.“积极推进“评定分离”试点,开启招标新模式。我市积极推进“评定分离”试点工作。12月份,完成第二例“评定分离”试行项目。3.持续推行“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优化营商环境。4.推进“政采贷”业务,为中小企业融资解渴。5.首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顺利完成。6月18日,“2024-2025年度榆林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顺利完成交易,39家供应商入围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会议的定点场所,该项业务的开展,标志着我市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入常态化,也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更加规范、高效的模式。6.开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打造便捷交流平台。7.畅通社会评价渠道,积极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为深入了解各方交易主体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交易平台高质量发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为期60日的满意度调查收集,调查选取匿名方式,共收到问卷454份,汇总意见建议涉及三方面11条,最终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进一步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各交易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透明的交易服务。8.高质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培训活动。(四)平台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快1.优化交易数据分析功能。2.安装专家动态CA签章设备。3.严抓数据质量,助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4.推动互联互通,打造国企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5.启动专家报酬支付系统建设工作。6.启动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建设项目。(五)多层次立体化监管持续强化1.建立常态化抽查检查监管机制。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常态化抽查检查,全年组织开展评标活动现场监督检查18次,随机抽查项目50个。2.进一步强化标前管理。组织专业工作人员深入了解项目需求,为建设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政策解读、技术咨询和流程指导,督促招标人按照规定及时发布招标计划,为后续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3.创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年累计对市本级77个项目的招标实施方案及招标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4.深化专项治理成果运用。通过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加强案例收集与筛选;建立跨部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协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5.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2024年7月4日至9月20日,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181个招标项目,884名专家人次。6.开展县区公共资源交易整合暨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2024年10月17日-10月25日,市发改委招标中心会同市交易中心赴12个县市区以及3个园区。7.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市发改委配合市住建局于2024年9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8.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现场记录、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严厉查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非法转包分包,无故弃标和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累计立案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5起,对13个市场主体累计处罚金额137.45万元。二、取得的主要效益全年累计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9886宗,交易金额830.2亿元,交易数量和交易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9%、50.4%。其中,工程类项目3835宗,交易金额599.2亿元;政府采购类项目5555宗,交易金额158.8亿元;土地类355宗,交易金额69.66亿元;矿业权交易6宗,交易金额1658万元;国有产权类123宗,交易金额2.22亿元;用能权交易11宗,交易金额1886万元;碳汇交易1宗,交易金额150万元。我市对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各领域现行有效的制度规则进行了集中清理,招投标领域共计保留有效文件12件,已累计发布土地流转公告、土地流转成交公告、招租公告4宗,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市场化配置实现新突破。2024年8月、12月开展了2次用能权交易,第一次用能权交易出让20万吨标准煤年度用能指标,交易金额1182万元;第二次用能权交易出让20万吨标准煤年度用能指标,交易金额704万元,合计交易金额1886万元,对助推全省能源要素服务高质量项目具有重要意义。依托“互联网+”电子交易系统,在招标采购领域全面推广“不见面”开标,全年累计完成不见面开标9886宗,不见面开标率100%。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我市持续完善远程合作机制,成立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保障专班,积极拓展与省内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沟通对接,与河南、山东、内蒙古、河北、江苏、青海、省中心、安康、汉中等7省20个地市达成远程合作协议,推动更多平台资源和专家资源的互通共享,实现了“多地同评、跨省联评”等远程项目的常态化运行。全年累计完成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465宗(主场454宗,副场11宗),远程数量位居全省首位。我市持续巩固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这一措施,全力协助投标企业实现“降费、增效”的目标,从而全面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营商环境。2024年,“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这一措施累计为1307个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了服务,成功释放社会流动资金约73.34亿元。与此同时,大力推行保函(保险)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纸质保函448笔,所涉担保金额高达2.41亿元。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区监管力度不够;二是对评标专家管理缺乏有效手段;三是交易平台系统功能亟待完善。四、整改措施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按照“应尽必进”原则,积极推进农村产权、用能权、罚没资产处置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覆盖范围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按照省发改委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台账》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拓展交易覆盖范围。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按照“应尽必进”原则,积极推进农村产权、用能权、罚没资产处置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二)创新招标制度设计。加快制定全市统一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出台远程评标、双盲评审、评定分离、机器管招投标等操作规程;完善招投标政策文件清理和目录管理机制,动态清理更新政策文件。(三)提升平台服务水平。继续完善大数据分析、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AI智能辅助系统功能,探索推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室分散”的创新评标机制,全市政府投资类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鼓励招标人自主选择远程异地评标,推行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物理隔离的分室分散评标模式,积极探索推进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实现更大范围的专家资源共享。(四)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试点推行“评定分离”。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探索建立评标专家“一评一记”。通过中介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五)强化综合监管水平。进一步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强化综合监管、信用监管、数字监管模式,加强与中介、信用、大数据、项目在线审批等平台的深度融合,形成数据互认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加快从线下监管向线上监管方式转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大标后抽查检查力度。重点加强殡葬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对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报曝光,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招标投标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七)加强交易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针对监管、专家、代理机构分类分批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提升市场主体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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