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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村镇建设指导中心
安康市村镇建设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3 19:32
单位名称
安康市村镇建设指导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参与拟定规划措施,小城镇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街区、宜居小镇(村)、新型农村社区、传统村落创建保护;村镇建设新技术工艺推广应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统计、资金编报、业务培训。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
周海兵
开办资金
15.9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46万元
16.99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本年度我单位于2024年5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举办单位和开办资金。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有力。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农房全部完成整改。全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63户,实施宜居农房提升1600户,同时全力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扩面工作,有效的解决了农户灾后重建自筹资金压力大、政府补助资金低的实际困难,助推了全市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二)小城镇建设项目推进得力。依据《安康市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实施方案》,指导示范镇围绕提升镇区承载力、园区带动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目标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度建设项目。推荐白河县麻虎镇、旬阳市双河镇、紫阳县高桥镇、石泉县后柳镇、岚皋县佐龙镇成功申报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争取专项资金600万元。(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巩固给力。对标国家和省级标准,参与拟定了《建立健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安康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等制度文件,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编制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明确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治理模式,基本建立完善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四)传统村落保护焕发新活力。指导汉滨区开展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示范项目于8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总结提炼的传统村落保护“四维模式”被住建部在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推进会推广,入选新华网、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十届绿色发展论坛2024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并被省委党校纳入文化思想班典型案例。参与拟定了《安康市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安康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暨汉滨区乡村振兴工匠培训会,邀请住建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家、住建部农房建设专家等知名教授来安授课,各县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及汉滨区乡村工匠约150人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市村镇干部及乡村工匠的专业水平。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4年度争取省级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个,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660万元。12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计划实施17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4.60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27.81亿元,占年度任务的113.06%,172个项目已全部竣工投用。全市13922个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收运处理,比例达96.83%。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我市农房建设水平、小城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等各项工作虽都在有序推进,但缺乏总结,特色亮点不明显。(二)整改措施:积极推广《安康市乡村振兴村民宅基地自建房指导图集》,指导县区结合图集开展宜居农房建设。对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推广新建农房带图审批。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积极谋划小城镇建设项目。指导县区省级垃圾试点镇、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推进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严格落实《安康市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多样化保护传承传统村落的农耕文化做实基础工作。(三)打造村镇工作新标杆。围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科学谋划重点工作任务,打造乡村和美,城乡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本。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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