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洛川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调解;“12315”网络体系建设、服务。 | |
住所 |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振兴西路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侠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1万元 | 3.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主要业务开展情况:加强思想修养,促进两支队伍建设。要做好各项工作,就必须主动加强学习。中心全体干部通过制定学习计划,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线上线下学习,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纪学习教育”作风能力提升年理论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相关文件,特别是对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要论述进行了系统化、理论化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每名干部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有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认识。加强德育工作,提高德育效能。我中心于春训期间组织“12315”投诉举报业务人员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线上线下培训,组织全系统50余名业务人员收看学习了省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解读直播课;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2315应知应会工作手册》《消费维权【你问我答】》《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同时不断加强对12315平台学习,熟练操作、应用系统软件,通过以上学习确保12315系统组织指挥畅通,拓宽了业务人员知识面,增强了业务技能,使“12315”工作人员应诉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3、工作方面(一)抓宣传教育,营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一是深入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围绕“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洛川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抖音APP、电视台、电子显示屏、消费者权益保护微课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上纪念宣传活动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投诉举报渠道和维权常识。活动期间,共推送公益短信4.5万条,发布消费提示3条,放心消费创建内容、消费维权热点分析、相关宣传视频40条,普及消费维权法律宣传和年主题宣传横幅50余条,向群众广泛宣传“3·15”活动,扩大宣传范围。二是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线下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组织了放心消费创建成员单位、市场监管全系统在县城及乡镇主要街道设立宣传点,以展示宣传展板、横幅、现场发放宣传单、受理消费者投诉、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等形式开展了线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价格法规、知识产权等宣传咨询台,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办实事、受理投诉解答消费维权问题,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场、进超市)此次活动的开展,向消费者科普了消费维权知识,提高了消费者辨假识假能力,达到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抓“放心消费创建”,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4月29日,洛川县召开放心消费行动工作推进会,放心消费行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对全县放心消费行动工作进行了广泛动员和安排部署。我县放心消费工作的亮点特色:一是“制度创新”显特色。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创新开展“三联三覆盖”“双亮三创”等活动,积极推行“三自觉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打造52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引导40家实体店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二是“ODR机制”促维权。大力推进ODR企业机制建设,在去年5家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的基础上,新入驻4家,并对全县ODR企业进行了培训,共成功处理投诉4起,有力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三是加强消费者投诉站点建设。目前,已建17个消费维权投诉站、24个消费维权投诉点建设,站点有固定办公场所、电话,并设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方便消费者就近申(投)诉,实现了放心消费创建、维权工作无缝衔接,全县消费环境综合指数五个分项指标连续三年走在全市前列,消费者满意度和放心指数不断提升四是“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解民忧。为了让消费者购物无忧,最大程度地激发消费潜力和市场活力,鼓动更多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目前共有33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参与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全面推动了我县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的整体提升,营造良好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深化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三)抓畅通渠道,及时应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严格执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的规定,特别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维权工作,坚持节假日24小时不放松,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12315”平台分流的申诉和举报,并通过“12315”业务系统向“12315”平台反馈办结情况,做好信息统计及情况上报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四)坚守工作岗位,完成3. 15及重大节假日值班任务我们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的规定,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维权工作,坚持节假日24小时不放松,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专人值守。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及时处理“12315”平台分流的申诉和举报,并通过“12315”业务系统向“12315”平台反馈办结情况,做好信息统计及情况上报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理。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全体人员的努力下,全面掌握全县消费纠纷现状,对消费投诉举报数据、特点及难点进行分析,每季度、每年、不定期开展投诉举报综合分析,梳理分析投诉举报总体情况、主要特点、突出问题等,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形势判断、原因剖析和意见建议,为领导掌握全县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权监管工作、科学做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例如对全县鲜面店进行专项检查,居民小区电梯的专项检查等)。通过以上主要工作和做法,大力宣传了《消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展示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成果,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发挥共治力量,共同优化全县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助力提振消费信心,加大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震慑作用,营造了更加优化的消费环境,达到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2024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共1426件,投诉按时核查率97.46%,投诉按时办结率99.48%,举报按时核查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余万元。接待消费者咨询1213人次,做到申诉投诉件件有着落,咨询事事有回音INDEXoSc2z2052。三、存在的问题1、管理经验不足,干部职工积极性有待提高。由于管理工作经验不足,调动干部积极性的方法不多,干部职工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力。2、是理论学习不够,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力不足。虽然时常组织开展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理论知识学习,但学习的系统性不够,常常是需要什么学什么,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时常有完成任务的现象发生,用理论知识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还需提高,特别是用党的理论带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不强。3、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人员应诉能力不强。由于干部职工外出系统的专业的培训学习机会较少,接办投诉举报仅仅依靠老习惯、老方法、老经验,仅限于完成平台上的任务,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应对能力不足,尤其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还很不够。四、整改措施1、加强对全系统“12315”业务人员培训学习。全面准确领会政策标准和工作程序,始终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工作,不断进取。从大局出发,凡事以大局为重,坚持做到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不以权谋私。3、化解消费矛盾,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努力提高工作人员应诉能力和调解水平。五、下一年工作计划1、加强对全系统“12315”业务人员培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工作,不断进取。2、继续发扬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受理各类申诉举报。严格按照上级关于重大节假日期间“12315”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的规定,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维权工作,坚持节假日24小时不放松,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专人值守。3、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解答消费维权问题,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努力化解消费矛盾,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