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洛川县自然资源局凤栖自然资源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合理利用土地,实行区域管理,实现土地动态总量平衡。辖区用地管理;辖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 | |
住所 | 洛川县北新街 | |
法定代表人 | 张海峰 | |
开办资金 | 2.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洛川县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95万元 | 4.0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单位在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情况:(一)执法监察方面。1、坚持周动态巡查制度。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建立健全动态巡查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交通沿线、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全面的巡回检查。针对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避免农用地非农化等违法违规用地发生,积极做的“四早”。同时坚持每周五周巡查报告。目前共开展动态巡查55次。2、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共发现5宗非法案件(其中非法出租1宗,非法占地4宗),已立案4宗(其中拆除并复垦1宗,制止1宗)。3、依照县局废杂回收领域临时性占用地专项整治通知要求,经排查,辖区内共涉及43宗(其中废品回收23宗,砂石供应8宗,煤炭销售9宗,次果收储2宗,果树收储1宗),占用地总面积为93.77亩(其中占用建设用地70.27亩,园地22.5亩,林地1亩)。现已上报排查情况,将按照牵头单位制定的整治措施,细化责任,强力落实。(二)用地服务方面。为了推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全力做好用地服务。一是配合凤栖街道办对城镇居民院落改建19宗进行了实地察看。二是对辖区内3宗设施农用占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三是制定我所“三个提升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正在有续推进中。(三)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重点工作。我所坚持定期巡查,发生雨情重点巡查,提前通知辖区政府做好地灾防范工作。一是对辖区24处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特别是对县城周围9处威胁人员较多的地灾隐患点进行多频次排查。二是8月至10月汛情高发期,所里抽调专人与地质环境监测站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辖区灾点信息。三是5月份进入汛期,我所及时安排所内防汛值班人员,并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另外还不定期的查看隐患点,特别是在下雨时对枣子沟、教堂、南门外和林业局北沟及交口河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不间断的监测和排查。四是每周四对各灾点的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统计上报,同时每月18日前完成辖区内各灾点及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报工作。(四)非煤矿山企业监管方面。为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5月份,我所全体所员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极积开展了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及运营情况的排查,目前6个砖厂的已全部停产并正在进行注销中。(五)加大宣传力度方面。一是以4·22地球日为契机,深入辖区凤栖镇、交口镇、永乡镇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宣传点,宣传新土地法、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征收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5·12国家防震减灾日,在县政府门口设置宣传点,发放新土地法宣传资料100余份、地灾防治宣传图册200余份,活动参与群众达400人次。我们通过现场答疑、主动讲解等方式,为群众普及新土地法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三是“6·25”全国土地日开展广泛宣传,悬挂横幅12条,印制宣传彩页3000余份,流动宣传车2辆、设点宣传等多方式进行土地法、地灾防治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参与人次达2000余人。(六)信访维稳及转办事项有效开展(一)强化信访维稳意识及时解决问题。1、凤栖街道办屈家河村村民申请政务公开信访事项。该申请事项涉及2009年304省道改造征地拆迁,我所未参与,已书面回复。2、永乡镇阿寺村村民用地界线信访事项。该事项涉及耕种地块与宅基地地块地界纠纷,现经调解处理已息访。3、凤栖街道办马家庄村村民用地界线信访事项。该事项涉及村民承包土地与苹果园区地界纠纷,现经调解处理已息访。4、交口河镇杨庄河村益新旺物流园区停车场投诉事项。该停车场有用地批复文件(洛政土批【2002】2号),已在信访平台回复。(二)认真对待转办事项并有回音。1、陕西鑫卓垄城建材有限公司石牛河石料场临时用地事项。抽调专人负责,会同凤栖街道办、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告知该公司石牛河石料场临时用地已期满,应按照2022年1月经评审并备案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要求进行复垦(拆除设施、清理现场、恢复原状等),并退还土地。目前该公司未对石牛河石料场进行复垦,拒绝退还土地。建议立案调查处理。2、任晓红石料加工厂事项。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凤栖街道办,督促该石料加工厂对其生产的成品石料及废料进行清除,并恢复原状。同时继续按照县局3月初针对该石料加工厂覆土覆绿的要求,全力督促落实。目前该石料加工厂已全面积(75亩)覆土覆绿,恢复原状。3、凤栖街道办作善村村民建住房事项。该建设行为属于村民个人住宅建房,涉及农村村民宅基地监督管理,还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规定范围(批甲占乙)进行建设的行为,已建议予以抄告凤栖街道办及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监管该村民个人住宅建设行为。二、取得的成效:各类违法用地行为有了明显的减少,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隐患的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受到了大力的支持,提升了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同时县域用地环境也得到了有效优化。三、存在的问题:1、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工作不够细致,此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重点工作。2、安全生产与信访维稳方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强意识。3、宣传力度不大,人民群众知晓率不高。4、执法监察查处力度和用地服务不到位。四、整改措施:1、坚持定期巡查,发生雨情重点巡查,提前通知辖区政府做好地灾防范工作。一是对辖区25处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特别是对县城周围10处威胁人员较多的地灾隐患点进行多频次排查。2、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信访维稳意识把“七上八下地质灾害专题会议精神”落到实处。3、是以6·22土地日为契机,深入辖区凤栖镇、交口镇、永乡镇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宣传点,宣传新土地法、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征收等相关法律法规。4、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积极服务辖区用地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工作,不断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五、下年度工作计划:1、查漏补缺,针对所内当前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到不顾此失彼。2、始终坚持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当重中之重,加强宣传,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辖区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总量动态平衡。3、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杜绝苗头性问题,降低卫片压力。4、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5、按照县局统筹规划安排,全力执行推进各项常规工作,确保顺利开展,做到不顾此失彼。5、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县局安排的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配合辖区镇街开展自然资源管理与服务工作。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和镇街综合执法权利的下放,将按照县局安排,积极协调对接辖区镇街,完成好执法权利的下放事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