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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栖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

发布时间: 2025-04-03 16:09
单位名称 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栖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市场秩序提供执法和监督保障。辖区内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反垄断、物价、盐业、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辖区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领域投诉举报相关案件的查处。
住所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振兴路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杨延川
开办资金 2.8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67万元 25.8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所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凤栖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业务开展情况:(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我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全面落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战专项行动和行风建设“十要十不要”精神,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有机地结合,不断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形象。(二)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档案,确保“创食安”活动顺利开展。2024年,结合“创食安”活动,我所组织全所力量,分组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了底数。截止10月底,共有食品经营企业361户,餐饮单位137户,事业单位食堂16户,校外托餐机构17家。(三)注重集体聚餐信息收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今年来,共集体聚餐备案15份,并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5份,落实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主体责任。出动监管人员32人次进行现场指导,落实监管责任。(四)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城乡结合部、校园内外食品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力度。突出监管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小卖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次数,有效的遏制了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销售。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中小学校6家。立案查处了洛川县后子头幼儿园使用过期食材行为,罚款5万元,通过这些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消费安全。(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出动执法人员103人次,检查特种设备248台,共排查发现安全隐患12项,对2家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对1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积极解决群众棘手事情。一是开展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贯彻“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二是开展“黑心秤”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七)多重并举抓好企业年报工作累计年报各类企业1351户,个体工商户1758户。(八)完成了各类市场主体建档立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所为市场主体建立各类档案共计1658户,录入上传率达100%;按时按期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二、取得成效今年我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8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3起,简易案件5起,办理的案件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并且一起案件还被市局评为典型案例;所办的药品案例早起实现了全系统药品案件“零突破”。三、存在的问题(一)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导致部分业务工作开展不到位。(三)个别干部职工还存在畏难情绪,责任担当意识还待提升。四、整改措施:(一)根据所里安排,积极组织干部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业务办案效率。(三)积极开展业务技能讲座,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技能。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强市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二)继续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市场监管领域“四大安全”检查整治力度,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三)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四)积极开展好“小个专”党建工作。(五)按时、保质完成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六)按时、保质完成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