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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劳动维权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3 15:34
单位名称 洛川县劳动维权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举报、投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受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
住所 洛川县人民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张晓鹏
开办资金 21.0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51万元 12.5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开展情况(一)案件处理情况。今年以来,共受理现场投诉、电话投诉、全国根治欠薪核处平台、信访转办等各类渠道投诉线索379条,涉及1706人5068.45万元。办结案件线索379起,其中结案204起,不予受理132起,撤诉43起,结案率100%。切实做到举报投诉案件“快立案,快调查,快分流,快结案”,为1431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3367.56万元,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满意度达到了98%。(二)巡查检查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劳动用工年检,检查用人单位327家,涉及劳动者5448人,纠正违规用工59家,补交社会保险65家,补签劳动合同221份。二是开展重点项目用工检查,对全县10个重点项目开展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及不定期巡查,发现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条,为25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02万元。切实保障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诚信等级评价。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办法》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县今年评价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企业135家,评定为A级企业2家,占比为1.5%;评定为B级企业133家,占比为98.5%;评定为C级企业0家,无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通过诚信等级评价,进一步增强了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促进了用人单位依规合法用工。(四)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利用“五一”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9.19”诚信日等在政府广场、项目工地设立宣传咨询点,通过发布相关信息、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累计发布法律法规相关信息17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次,悬挂横幅47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举办专题培训79人次,有效提高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五)建树“安薪项目”。一是以“安薪行动”为突破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源头预防的重要作用。二是通过对“安薪行动”的宣传,以“安薪项目”为标杆,选宣结合,更好的开展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宣传契机,营造建筑领域良好营商环境。三是“安薪行动”的开展,农民工对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权意识更加了解,提高了农民工的满意度,拖欠工资的问题明显减少,劳动者工作积极性高涨,有效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将更好发挥“标准化安薪项目”的示范、引领、辐射的作用。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今年以来,共受理现场投诉、电话投诉、全国根治欠薪核处平台、信访转办等各类渠道投诉线索379条,涉及1706人5068.45万元。办结案件线索379起,其中结案204起,不予受理132起,撤诉43起,结案率100%。切实做到举报投诉案件“快立案,快调查,快分流,快结案”,为1431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3367.56万元,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满意度达到了98%。2、劳动用工年检,检查用人单位327家,涉及劳动者5448人,纠正违规用工59家,补交社会保险65家,补签劳动合同221份。对全县10个重点项目开展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及不定期巡查,发现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条,为25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02万元。3、诚信等级评价,我县今年评价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企业135家,评定为A级企业2家,占比为1.5%;评定为B级企业133家,占比为98.5%;评定为C级企业0家,无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4、法律法规宣传,累计发布法律法规相关信息17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次,悬挂横幅47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举办专题培训79人次,有效提高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三、存在问题(一)部分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二)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在发生欠薪投诉时部分农民工不能准确提供施工单位信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担心执法时间长、成本高,维权行为过激,不配合办案工作要求,通过群体信访维权,以农民工工资讨要工程款时有发生。(三)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顺畅。劳动维权保障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合执法不到位等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效果。(四)工程项目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存在建设单位资金不能按期拨付,施工企业垫资入场的问题。普遍存在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农民工资专户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四、整改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劳动维权保障中心抓总,各主管部门抓行业监管及属地负责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涉及农民工信访案件。建立了劳动维权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了一站式办公及首问负责的工作机制。选树“安薪项目”1个,推荐“金牌调解员”1个,迎接了省厅三方评估、市局考核、人大调研、政协视察、司法行政执法等多项检查,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二)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明确了受理流程、办理时限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确保了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无阻。二是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对每一起案件明确主办人,负责案件的全程办理,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于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社会影响广的重大案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讨论,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公正、合理。(三)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利用周一例会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开展案例分析研讨活动,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执法能力。三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警示专题教育、签订廉政责任书等方式,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杜绝执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四)强化执法检查。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制定详细的巡查检查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巡查重点和区域,确保巡查全覆盖。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针对不同时期劳动保障领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三是适时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对于重复投诉、投诉案件存在较大欠薪隐患情形,开展全面调查排查,严厉打击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五、下年工作计划为更好地做好劳动维权保障工作,我中心研究制订了2025年度劳动维权保障工作创新性工作思路和措施,要以维稳作为劳动维权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推进劳动维权保障“三个转变”: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由被动监察向主动监察转变;由单一维权向服务大局转变,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劳动维权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一)提高接待热情,优化服务意识。投诉举报室是服务窗口,接待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社系统和劳动维权保障中心的形象。因此,劳动维权保障中心将始终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做到微笑服务、文明用语、耐心倾听、及时登记、明确答复、认真处理,对不属于本级职能受理范围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其他维权途径,并详细告知维权地址、电话和乘车路线,使来访群众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维权途径。(二)强化案件查处,缩短办案实效。及时受理、限期处结农民工工资上访投诉案件。对符合劳动监察案件办理程序的投诉事件,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设定的工作程序,限期受理、限期调查、限期结案、限期清零。对无法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办理的,及时分流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时限并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对特殊案件要做到“一案双查”。(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织密人社、住建、交通、公安等各部门协同维权“法制网”,建立矛盾联动调处、案件动态会商、工作定期调度、裁审严格快速、执行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快速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线索。持续把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治理工程来抓,巩固根治欠薪会议制度,发挥整体执法效能,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加强网络化建设,提高监管效能。将进一步加大“智慧监察”和“工资欠薪预警平台”数据录入、监控及运用工作,实现网络平台精细化监管,提高企业信息采集效率,做到“应采尽采”,实现劳动维权保障无缝隙覆盖,促进监管提高预防。(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按照“创新、务实、简洁、高效”的队伍建设理念,坚持严格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加强廉政建设,狠抓学习培训,坚持走出去培训与自我培训相结合。一是走出去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市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搞好自我培训,注重综合素质和执法意识的培养,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监察员业务素质和水平,全面提升劳动监察员整体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罚款没收财物许可证(陕证字第17号)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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