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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3 08:16
单位名称 安康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住所 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居尚小区1栋楼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 丁雪梅
开办资金 1860万元
经济来源 非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98.87万元 2022.4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不定期对医疗质量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岗位严格遵守各项医疗规范,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取消挂号环节,患者在分诊人员的指引下直接到诊疗科室就诊,减少患者就医等候时间。延长诊疗时间,让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全年共接诊患者52100人次。每季度对我单位医务人员和辖区村医进行一次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诊疗能力,累计参加培训350人次。(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机制,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整改、考核、奖惩等,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服务辖区居民53227人。(三)用好管好医保基金,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邀请医保管理专业人员对我单位医务人员和辖区村医进行医保政策和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培训,确保医保政策有效执行。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村医正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医保政策。2024年我单位及辖区村卫生室无违规使用药品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四)学校卫生室管理。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内容对高新辖区20所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师生提供健康教育、常见病防治及学生健康管理,服务在校师生30054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门诊诊疗人次52100余人次,组建了9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辖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53227人次,全年对辖区41个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累计168次,开展从业人员体检18322人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不足,不能提供一级住院医疗服务,分级诊疗制度无法落地生根,造成居民医疗支出增多和医保资金的浪费。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非财政补助单位不享受财政补贴,业务运行经费不足和优秀医务人员引进比较困难。三是部分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不足,布局不合理。(二)改进措施:一是租用花园沟社区综合服务楼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完成后设置住院床位60张,满足辖区居民常见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的需求。二是请求高新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在经费拨付和人员招聘方面给于支持。三是与高新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紧密配合,协助辖区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加快花园沟社区综合服务楼装修改造,确保2025年5月建成并正式开展住院服务。(二)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到实处。(三)在医共体龙头医院的指导下建立既分工明确又互相协作的卫生健康医保管理工作机制。(四)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和帮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更加完善的村卫生室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五)向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新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请示,妥善解决优秀人才的编制问题,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保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执业许可证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98582461090211B2001有效期:自2020年10月28至2025年10月3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