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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文化广电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2 13:43
单位名称 安康市文化广电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广播电视在农村地区普及提供服务。农村卫星地面接收站/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业务技术指导推广/用户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境内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全市广播电视播出/网吧监管平台使用监测数据统计发布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传媒大厦九楼
法定代表人 刘均
开办资金 8.7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79万元 7.3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4年11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开办资金。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安全播出预警发布和指挥调度系统。及时转发中、省安全播出预警信息,根据安康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等预警信息,全年向县(市、区)广电行政部门和安播责任单位责任人发布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178条。(二)强化广播电视监听监看,确保安全播出。依托省、市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对广电网络传输的有线数字电视,电信、移动、联通IPTV电视节目,安康市广播电视台3套电视节目、2套调频广播节目,8个县(市)无线发射台转播发射的23套调频广播,安康电视转播台发射的3套调频广播、15套地面数字电视,22套数字广播,安康广播转播台发射的2套中波广播的频率、频道、台标、内容进行监测监看监听,印发12期《安康市广播电视监测简报》;对全市各级电视台播出的公益广告、商业广告进行常态化监听监看。(三)对网吧和重要时段开展巡查监测。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全市58家网吧开展12次网上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将台账报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实现资源共享。通过便携收音机,全年新闻联播、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市区及城区周边的广播信号进行巡查33次。(四)保障广播电视重要时段的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认真做到按时巡视,密切监视,精心操作,认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安播相关责任单位。节假日和安全播出重保期24小时值班46天,临时性安全播出重要时段应急值班30余(班)次,确保了重保期无安全播出事故。(五)配合主管局完成其它工作。配合完成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工作和陕西广播影视奖评优推优工作、旬阳市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工作。协同邀请付波、赵方、卢江、张治理等专家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播电视优秀节目评优推优会,县区200余件作品参赛,将65件获奖作品推荐参评陕西广播影视奖,6件作品在省上获奖。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监测广播电视节目70套,监测时长累计达4千余小时,确保全市范围内广播电视信号稳定传输,保障居民能够正常、顺畅地接收各类新闻资讯、文化节目及教育内容,极大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在日常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工作中发现各类广播电视异常情况49起,均予以及时处置,实现了全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零责任事故”目标。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监测设备精度不足,难以准确监测细微信号异常或质量问题;二是部分人员对新设备操作和维护能力不足;三是管理机制不完善,监测工作流程不规范,责任划分不明确,有互相推诿现象。(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监测技术的学习和研究,引进先进的监测设备,加强精准广播电视监测能力;二是加强培训和考核,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提高专业技能;三是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加强监督和管理。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制定学习计划,周例会学习制度,加强学习,提升综合专业水平。(二)完成全市广播电视播出安全、节目内容和技术质量监测任务,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现。(三)完成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新闻联播、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广播电视监听监看,确保全年无责任事故。(四)按月统计、发布全市广播电视播出监测数据,印发《安康市广播电视电影监测简报》12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