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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江北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4-02 10:37
单位名称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江北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自然资源,保障社会发展。耕地保护建设项目用地初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的初审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等初审上报·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相关规划审查初核等
住所 安康市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小保
开办资金 5.6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7万元 5.7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4年12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及动态巡查工作,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线上巡查填报50余宗,线下现场巡查20余宗;正常开工四宗,面积149.57亩;延期开工六宗,消除闲置土地58.08亩。(二)全面保障用地需求。围绕江北辖区临时用地、疑似闲置土地筛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等日常业务,做好政策宣传,精准施策,主动与企业对接,帮助申报企业完善相关资料,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不中断,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办理一宗临时用地审批,审批面积16.9亩;督促完成一宗临时用地到期复垦工作,复垦面积8.25亩;办理汉滨区建民办长铺村,高新区四档村、宋家营村、张湾村四宗集体预留建设用地,划拨用地面积32.9亩;完善美康华庭2#楼延期手续,收缴土地出让金24.77万元;做好市公共资产经办处对汉滨区人民法院资产处置的前期准备工作、安康市城管执法局汉滨分局中心城区三个垃圾转运站项目选址工作和划拨用地组卷前期指导工作。(三)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建立群众来访接访制度,按照谁接待谁负责原则,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接待群众咨询50余次,积极做好“12345”、市长信箱、上级交办转办、西康铁路建设历史遗留问题、江北办晏台村原李增群司法拍卖办证问题等各类信访回复工作。2024年度未发生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4年,化解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两宗,收缴出让金66.2万元;办理一宗划拨转出让手续,出让面积4.13亩,拟收缴土地出让金183.29万元;办理四宗划拨用地,划拨用地117.7亩,收缴划拨价款4509.3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业务政策把握不准、工作创新意识不足。(二)改进措施:邀请专家进行业务指导,转变思维模式,在实际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推业务发展,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持续落实上级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局党组要求,全面做好江北辖区耕地保护、用地审批手续等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强化利企便民。全面推行业务办理弹性工作机制,采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方式,加大2025年重大项目用地支持保障力度,用好现有政策,确保重点项目发展用地需求。三是持续做好争议调处。对于交办和转办的土地权属信访事项,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衔接,积极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公平公正、不推诿不拖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