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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心城区房屋征收经办处
安康中心城区房屋征收经办处
发布时间:
2025-04-02 09:54
单位名称
安康中心城区房屋征收经办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房屋征收行业业务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旧城区改造政策制定并实施,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市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的房屋征收补偿并监督指导实施单位,旧城区改造方案审核申报、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回迁安置工作指导。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建设大厦
法定代表人
曾福全
开办资金
85.7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5.78万元
116.4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4年5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开办资金。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棚改扫尾清零工作卓有成效。截止2024年底,已回迁安置1830户,完成产权调换回迁安置任务86%;其中东坝一期、西关片区、黄沟片区、瀛湖路片区已全部完成回迁;已偿还棚改贷款本息38.89亿元(其中本金19.04亿元,利息19.85亿元),下余待还本金53.32亿元。牵头制定了《安康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完成2017户回迁群众安置房、奖励房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棚改“保回迁”推进有条不紊。自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330个,涉及12.87万套、约35万人。现已开工12.87万套,竣工11.59万套,回迁安置11.59套;全市列入全省棚改“保回迁”项目共计26个(含逾期未回迁项目3个),其中2024年计划完成保回迁项目7个。截止2024年底,落实棚改回迁安置项目7个,实物安置2705套。(三)张岭片区城市更新持续发力。一是全面履行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能。建立指挥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机构、印发工作制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制订推进工作机制,提请市政府审定印发张岭片区城市更新工作方案。二是全力推进危房腾退工作。通过协调市区保障部门集中审批保障户(29户)、联合市保障中心开展保障房清退行动(清退13套)、积极协调水电三局筹集周转房(23套)等措施,有效的为张岭公产危房腾退工作提供了要素保障。目前,294户已腾退281户,拆除房屋3栋;三是扎实启动棚改房屋征收工作。完成了张岭(四区)468户棚改房屋入户摸底调查、资金测算、方案制订,起草了征收安置方案和工作方案,启动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前期工作。(四)兴安小区旧改工作全面启动。在原有兴安市场拆违治乱工作专班的基础上,继续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每日一研判、一周两调度、任务当日交办、问题日清日结”工作机制,实行整治任务清单式管理,节点化推进,销号式督办,邀请重庆大学建筑设计总院为兴安小区量身打造重塑方案。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沟通会、群众纳凉会,研究推进项目实施。精心制作“兴安小区楼本体改造意愿调查表”,对总体情况、住户情况、改造意愿及窗材统计四个大类进行问卷调查。走访了住户484户1828人,基本掌握住户类型、人口结构、产权属性等重要信息。(五)七里沟立交征收工作即将收尾。完成了(主桥)范围内11栋房屋资金兑付和拆除,协调市城投公司筹集资金1500万元。正全力推进剩余4栋房屋的征收拆除收尾工作,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六)援建项目顺利完工。积极参与了6个重点项目的援建工作。完成龙家沟箱涵、火车站前广场、“一江两岸”滑坡治理房屋拆除及协调工作。完成了关庙再生水厂项目涉及房屋、鱼塘及有关附属物的征收补偿工作。东南片区兴华公司“印江南”项目已完成房屋拆除及土地清表工作。协助市燃气站全力推进中心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发行项目一期(公共管道部分)及天燃气改造项目(客户端)三件套更新工作,管道老化更新已完成50%;终端用户改造已完成2万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康中心城区累计征收土地8145亩,累计征收房屋6056户,全面完成房屋征收扫尾协议签订工作,其中货币化安置3949户,产权调换2078户。棚户区改造工作及城市更新工作有效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通过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对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征收工作机制未建立。为规范安康中心城市市本级城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需要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管理运行机制。(二)改进措施:2025年我单位将提请市政府印发《安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新《办法》将在2020年印发的《办法》(安政办〔2020〕22号)基础上,对征收补偿工作管理运行机制进行明确。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聚焦棚改安置,着力加快资金筹措和房屋拆除。坚持征收房屋抓拆除,回迁安置抓入住,资金筹集抓保障的工作思路,确保棚改工作按期收关。(二)聚焦城市更新,着力加快推动实施张岭中路和老旧小区改造。围绕一期项目,加快协调督促市城投公司与水电三局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加强合作谈判,强化招商融资,确保项目尽快落地。(三)聚焦行业监管,着力加强信息系统高效运行。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指导,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公开透明,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数字化作业,全面实行智慧征收。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因2024年底追加财政预算,导致年末资产增幅较大。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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