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留坝县> 留坝县法律援助中心

留坝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2 08:21
单位名称 留坝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受援人权益与法律公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刑事辩护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住所 留坝县厅城路9号
法定代表人 蒋纯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留坝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万元 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8月23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李自安变更为蒋纯。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扩大覆盖面,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能援尽援、速援优援”的要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扩大受援范围和受援对象,实现刑事案件、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全覆盖,并通过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使法律援助制度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二)健全工作网络,畅通便民渠道。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主阵地作用,积极宣传汉中掌上“12348”,落实律师坐班制度,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宣传国家法律、政策,引导群众按照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向基层、向服务窗口延伸,在县、镇(社区)、村三级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工作站、服务工作室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形成了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全县在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76个。制定《留坝县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便民服务制度》,对特殊群体简化审批程序、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快速优先办理等,实现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马上办、一次办”。(三)强化监管措施,提升案件质量。一是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公开工作职责、服务流程和监督机制,实现制度上墙。二是配置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做好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负责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指导当事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相关资料。四是积极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行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质量。组织开展案卷评查1次,重点从手续办理、接待会见笔录、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代理意见、辩护词、办理结果以及结案归档情况等方面对案卷逐一进行评查。五是规范文明用语和工作礼仪,做到“三统一”“六公开”。(四)加大宣传培训,提升群众知晓率。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县司法局组织承办人对《陕西省法律援助案卷归档规范指引(施行)》和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卷目录等进行学习,提升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行为规范。开展培训2次,参与培训30余人次。二是通过“线上+线下”平台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宣传。利用“留坝司法”“平安留坝”等线上平台积极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依托重要节假日在县镇村三级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发放“12348”宣传彩页,做到全覆盖。通过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计开展宣传220场次,发放“12348”宣传彩页600余份,悬挂横幅28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发布微信宣传公众号5期。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9件,结案80件(刑事案件65件,民事案件15件),结案率73.39%。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25.38万元。累计接待咨询总数578人次(接听法律热线电话咨询342人次,现场咨询232人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还不够广泛。二是法律援助案卷装订具有滞后性,案卷装订不够规范。(二)改进措施:一是创新宣传形式;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做好案卷管理。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宣传,拓宽群众的维权途径。(二)创新服务方式,开展上门受理,改进原有受理方式,方便当事人就近申请援助;积极与劳动部门协作,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三)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采取结案材料审查、案卷服务跟踪反馈、案卷抽查等方式确保案件质量;加大走访、回访、案卷评查制度落实力度,杜绝承办人援而不助,敷衍塞责行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