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渭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业务范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 | |
住所 | 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方小宾 | |
开办资金 | 3.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渭城区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05万元 | 2.6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规违法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以来,区低保中心深入贯彻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民生为大”的工作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底保障质效显著提升。对标“西安—咸阳”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要求,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持续有效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1、精准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全面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春季救助对象复审工作,重点复核低保家庭人员健康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日常生活及消费等情况,坚持做到入户要见人、核查要见物。同时,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比对工作,重点研究房产、车辆、养老金、公积金、工商注册、银行存款、殡葬等信息数据,对警示数据、异常信息入户详实核查,精准做好综合研判工作,有效推进了救助工作精准性。截至2024年12月,新增低保对象72户、105人,调整67户、103人,退出138户、205人。全区现有低保户836户、1170人。2024年1-12月,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1323.71万元。2024年冬季取暖费102.96万元。2、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坚持特困人员认定标准,严格认定工作程序。各街办和社区定期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进行排查走访,重点对特困人员身体状况、资金发放、个人卫生、居所环境、生活用品配备、照料服务和定期探访情况全面详细排查,扎实开展特困人员权益保障整治工作,夯实照料服务人职责,压实照料服务措施。督导探视责任人每月上门探访或电话询访,做到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料,病时有人护理”。入冬以来针对冬季特点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了入户走访,及时掌握近期用电、气、暖等情况,并为24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御寒棉衣,7名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也发放到位。2024年1-12月,新增认定特困人员5户、5人,退出2户、2人,全区现有特困供养人员31人,集中供养7人,分散供养24人。发放生活补贴49.24万元(含丧葬费1.58万元)、护理补贴10.38万元。2024年冬季取暖费3.72万元。3、及时做好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优化和发挥临时救助综合效能,积极发挥社区困难群众快速响应服务队作用,加大困难群众定期排查,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家庭及时救助。2024年1-12月,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10人次,发放救助金22.89万元。同时,1-12月发放铁路建设伤残学兵生活补助7.58万元。发放60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费3.4万元,62年卫校生师范生生活补助2万元。4、扎实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截至12月底,认定低收入人口129户、268人。接收医保部门监测筛选反馈核查数据9批次221人次,及时进行核查上报。为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共1441名低收入对象发放2024年春节一次性价格补贴28.82万元。2024年9月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33.1万元。今年以来我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推动社会救助从“户籍地救助”向“非户籍地救助”转变,全面取消了户籍地、居住地救助申请限制,非户籍困难群众可以直接在急难发生地申请救助,以解决非户籍困难群众问题。这一改革措施旨在打破户籍地域壁垒,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救助,避免因户籍问题导致的救助延迟或无法救助的情况发生。截至目前,已累计救助非户籍人口16人次,其中最低生活保障4户12人,临时救助2户5人。5、强化政策宣传,切实提高政策普及率。积极参加全区防震减灾、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4680余份。通过张贴海报、电子屏、宣传彩页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各项救助政策的认定条件、申请资料、申办程序、救助标准等。61个社区设立宣传公示栏,公布宣传陕西“民政通”“e救助”微信公众号和区、街办两级救助工作热线,以“线上+线下”的方式确保困难群体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达到救助渠道全畅通,救助办理更高效的工作标准。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个别街办临时救助相对滞后,对临时救助的政策理解把握和执行有偏差,救助类别和标准不能很好地适应困难群众的需求,对非户籍常住人口的救助工作还有空间。改进措施:1.加强政策培训与宣传:定期组织街办工作人员参加临时救助政策培训,确保其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和执行标准。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群众普及临时救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2.优化救助流程:简化临时救助申请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确保救助及时到位。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紧急情况实行“先救助、后审批”的原则。3.加强非户籍常住人口救助: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非户籍常住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确保其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救助权利。建立非户籍人口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救助效率和精准度。4.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民政、人社、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救助工作合力。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救助资源合理分配。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导街办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人员延伸,形成梯度救助格局。2、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通过申请人自主申报、入户走访、数据对比等方式,采集低收入人口相关数据信息,并做到定期更新、动态调整。加强与教育、人社、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的数据交叉比对,预警发现存在致贫致困风险的困难群众,并及时纳入监测范围。规范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确保应保尽保。3、提升临时救助效能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加强重点人群区级“一事一议”救助。持续加强非户籍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急难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对临时遇困流动人口救助力度,推动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有效衔接。4、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制定救助帮扶项目和需求信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形成“政府救助+慈善帮扶”模式。加强渭城区“融救联助”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登记为社会组织,主动、精准、灵活、高效地开展帮扶工作。形成“物质+服务”多元化救助模式,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需求。总之,2025年区低保中心工作将继续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强化社会参与监督、推动创新发展,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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