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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林木种苗工作站(榆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1 15:03
单位名称 榆林市林木种苗工作站(榆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市林木种苗生产供应管理、基地建设规划、产量预测预报、质量检验、良种引进驯化推广、种质资源收集、许可证办理督促;国家级樟子松良种基地管理;天保工程实施规划;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林下经济建设发展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管理,业务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等。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上郡中路13号
法定代表人 曹存宏
开办资金 1680.7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46万元 1855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林木种苗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5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站在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主要工作(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党建学习教育工作1、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市局举办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赴米脂县刘石畔帮扶村开展“守住红线不越界乡村振兴作风有保障”支部联建活动。2、加强党建工作,严肃组织生活。制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要点,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双报到”等组织生活。(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制定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责任分工,并制定考核办法,按照责任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订党支部党风廉政责任分工表,组织观看廉政微电影2次、红色电影3次,更新2024年个人廉政档案。完成2024年林草工程建设春季造林技术指导和秋季造林验收工作。抽调12名素质强、业务精的同志开展绥德、米脂、定边三县的春季造林的技术指导和秋季造林验收工作。完成援助阿里地区种子采购工作。(四)加强种苗管理,开展种苗质量抽查,确保造林种苗质量认真开展全市造林用苗质量抽查,搞好樟子松航天育种课题研究工作,按时上报了“三北工程”建设草种树种保障情况、种苗保供、所需林草标准项目清单、种苗基地建设需求和种苗基地建设项目储备等建设工作相关材料,积极组织开展全市保障性苗圃建设工作。强化种苗行政执法,深入开展“双打”工作。(五)指导督促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及日常工作一是按时上报了11个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典型案例材料、项目投资情况表和建设进展情况等相关材料。及时征求各县市区国有林场意见建议,按时上报了意见建议的回复函和国有林场试点建设任务表。完成榆林市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配合工作。二是参与起草了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各种方案和办法。主要有《榆林市加快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榆林市家庭林场建设工作方案》《榆林市国有林场苗木培育建设方案》《榆林市国有林场苗木出圃管理办法》等。三是完成国有林场各类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六)认真完成12.7万亩飞机播种造林任务及出苗调查等工作今年全市飞播造林总任务为12.7万亩,总投资2032万元,涉及榆阳、神木等5县市区,共设计11个播区。(七)搞好全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强化落实各县区管护责任,做好天保相关资金的分配方案、监督管理及各类天保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根据省级计划资金的下达情况,对2024年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资金提交了分配方案,资金已全部下达至各县市区。落实森林管护总面积3444.56万亩。对全市森林管护项目的组织管理能力建设、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效果、管护设施设备建设、管护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八)抓好国家级樟子松良种基地的日常管理及二代种子园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利用国家良种补贴资金全面管理2125.5亩的良种基地。全力推进新建母树林密度和树体管理。继续二代种子园抚育管理工作。从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付家机械林场引进优树接穗对二代种子园樟子松进行补植嫁接。(九)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改革试点等工作一是成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成立了以市林草局局长为组长,市林草局副局长为执行组长,市林木种苗工作站站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林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试点工作。确定由榆阳区聚焦“双碳”目标,积极探索开展林业碳汇基础性研究,建立森林碳汇计量,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持续开展林业碳汇示范基地建设。推进与新至交典(浙江)低碳科技有限公司碳汇智能监测平台落地。三是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计划。预计2024年投保面积908.3745万亩,投保金额2032.1745万元。其中公益林883.1745万亩,投保金额883.1745万元,经济林25.2万亩,投保金额1021万元,林麝承包128万元。(十)积极推进全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工作在市局党组的支持下,积极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360万元,随后启动招投标程序,引进专业团队、专业人员参与调查。(十一)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情况一是对2023年全市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情况进行了自查,各县市区能够积极开展工作,2023年公益林兑付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对佳县、吴堡、清涧、米脂四县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完成全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24兑付前期准备工作(划界、落界)。(十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法律法规结合3·12义务植树节、4·26世界知识产权日、2024年陕西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涉林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等主要节点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宣传,采用发放资料、图册、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取得的主要效益按照市局安排,紧急采购了23.2吨陇龙苜蓿、金皇后苜蓿、箭豌豆、青海444燕麦、青引2号、白燕7号等种子援助阿里地区,缓解了当地人工种草种子的紧缺状况。配合完成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对我市造林苗木质量抽查工作。全市共检验造林地块28处,对樟子松、油松、山桃等37个品种47个苗批37126株苗木进行了抽检,实际检测数量为2350株,合格苗批47个,苗批合格率100%,苗木合格率97.5%。全市林草系统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份,宣传物品5000余份(钢笔、水杯、脸盆、毛巾、油壶等)张贴标语94条,悬挂横幅129条。从6月3日开始,历时23天,共完成飞播造林12.7万亩,飞行作业214架次,共撒播侧柏、油松、花棒等各类种子6.88万公斤。签订森林管护合同4081份,责任合同管护面积为3444.56万亩,管护面积落实率为100%。林草种质资源共完成样线调查410条,样地调查820个,采集DNA标本751份,植物标本1511份,已调查记录物种91科398属989种。使珍稀濒危、重要乡土乔灌树种、藤本植物及具有重要利用价值和潜在利用价值的草本植物种质资源得到安全保存。指导完成榆阳区80万亩乔木林碳汇资源的确权、登记、颁证、评估、流转、抵押等服务体系;清涧县就着力盘活林地资源、发展林业、林下产业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其余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在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森林可持续经营、林业产业发展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探索一批有效的经验做法。三、存在问题1、苗木“三证一签”制度执行不严,部分苗木质量低于设计标准。苗木生产企业经营档案不健全不完善,自检制度、标签使用等制度执行不严。2、飞播造林工程飞播区播后管护困难大,播区放牧现象严重,后期管护羊只踩踏啃食、人为破坏以及受极端气候因素影响较大。3、各县市区对国有林场重视程序不够,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各国有林场普遍存在林地权属不清晰,边界不明确,导致权属争议纠纷多。4、樟子松良种基地存在生产用地面积不足、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结实母树高度偏高、树种结构过于单一、安全隐患比较严峻、基础设施老化严重等问题。四、整改措施1、继续按政策尽快申请办理种苗执法证,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2、加强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培训,提高种苗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确保工作的保持保量进行。3、以教育引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讨论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觉悟。要求不仅自己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同时要带头摆事实讲道理,力争影响和说服有错误思想和言论的人,转变其思想观念。五、2025年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种苗管理,认真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以及种苗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种苗生产供应市场,保障全市造林用苗用种质量。2、继续完成太空育种课题等科研项目以及优良乡土树种品种选育申报等项目的实施工作。3、强化对国有林场管理,配合省林业局做好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工作,完成国有林场实施项目的检查验收等工作。4、认真按照中省下达任务情况进行兑付,做到兑付对象精准,兑付办法采用“一卡通”精确到位,兑付程序合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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