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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榆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1 14:33
单位名称 榆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榆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职业年金征缴、待遇核定支付、基金会计核算、退休人员资格认证、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统计报告、参与指导和监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榆阳西路知龄南巷
法定代表人 周拥军
开办资金 111.3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2万元 33.8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榆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4年9月20日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我单位在市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主要开展工作1、参保登记。截止12月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4240个,20.76万人(在职14.62万人、退休6.14万人)。参保缴费13.94万人,待遇享受5.24万人。其中市本级参保登记单位479个,3.10万人(在职2.19万人、退休0.91万人),参保缴费2.11万人,待遇享受0.80万人。2024年,我市努力提高参保质量,实现高档次缴费人群比例稳步提升,个人缴费总量增加,截至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8.32万人,待遇领取人数62.43万人,实现应保尽保目标。2、基金收支。截止12月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收入435834万元,支出438938万元,本期结余-3104万元,累计结余297742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66415万元,支出69073万元,本期结余-2658万元,累计结余48002万元。截至12月底,全市城乡居保养老金收入22.7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4.3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7.42亿元,利息收入0.75亿元,支出17.63亿元,累计结余73.52亿元。3、职业年金。截止12月底,全市职业年金收入173229万元,支出74万元,本期结余173155万元,归集资金192593万元。累计结余26929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24930万元,支出0万元,本期结余24930万元,归集资金23625万元,累计结余8677万元。1—12月,全市共完成25906人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共计发放14609万元,一次性支付死亡人员职业年金624人,3041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3859人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共计发放2298万元,一次性支付死亡人员职业年金68人,572万元。4、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对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跟踪管理,明确发放流程,使参保人员资料的复核、待遇计发、养老基金支付等程序环环相扣,从根本上防止冒领和错发养老金现象的发生,避免基金流失;二是定期同其它经办机构进行数据比对,对比对出的疑似数据进行认真核实,按政策进行及时处理,杜绝冒领、重领,确保基金安全;三是基金预决算制度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按月对账,强化基金财务管理,通过社银平台办理转移支出,缴费退费,待转金退款,在职账户清退等业务,有效规避基金风险;四是认真开展资格认证。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推行主动上门等服务方式,截止11月底,机关事业单位保待遇资格认证率96.08%,城乡居民保待遇资格认证率97%;五是定期开展日常稽核。部稽核考核系统、省社保局下发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保疑点数据100%办结;六是开展基金管理自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经办机构对照排查内容认真开展基金管理自查工作。5、集中整治。(1)全力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省纪委集中整治和部省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部署安排以来下发的疑点数据全面复查核查,涉及市本级20批2624条,全部整改完备。二是我中心对自查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市本级自查出2违规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其中一人在我中心、参保单位的积极协调下,于2024年7月5日全额追回违规领取养老金。另一人我们多次向所在单位下发稽核通知书,约谈相关负责人,向省基金中心、市财政局、发协助追缴函,现已追回84110元,尚有236521元仍在全力追回;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对社保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去除不必要的环节和材料,让业务经办更加便捷。在参保和转移接续方面,减少了多项证明材料,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四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制定完善稽核流程、方式和方法,修订完善《社会保险经办岗位权限管理办法》等7项内控制度,确保基金安全。(2)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长期未资格认证问题。我们通过自查,发现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超过12个月未认证人数25196人,全市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对台账人员的情况进行摸排汇总,全面清理核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认证暂停领取人员。对经核实已死亡的人员,联系参保人员家属,办理注销登记,领取应发待遇,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存在超领待遇的及时追回超领资金;对无法独立完成认证工作的待遇领取人员建立台账,由各级经办、代办人员通过拍摄短视频、工作人员上门认证、网络协办等多种方式协助完成认证;对于无法联系的人员积极联系其亲属,协助家属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认证。截止12月27日,已整改16526人,其中已认证13347人,办理注销3179人。剩余人员我市县区经办机构积极主动联系,推行“预约上门”服务等措施,对未年检的老年人进行上门服务,现场年检;二是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核查数据40.9万条,发现违规领取110.71万元,已追回107.26万元,剩余3.45万元正在追回。全市高风险业务复查复审疑似数据1610条,涉及违规领取3人,涉及金额1.77万元,已全部追回。集中整治工作中涉及城乡居保的问题数据32条,均为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刑期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行为,已全部追回。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中心选派的2名同志继续担任社区第一书记,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全市继续按原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低保、特困等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榆阳区、府谷县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监测户等代缴100元保费,人员范围和代缴金额均高于全省标准;二是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2024年7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20元,增加部分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原每人每月193元增长到213元,全市62.09万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全部提标到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13元(其中中央财政123元,省级财政17元,市县73元),神木市每人每月328元(中央财政123元,省级财政17元,市县财188元,含民生基金75元)。府谷县每人每月253元(中央财政123元,省级财政17元,市县财政113元)。截至目前,神木市府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居全省最高水平;三是开展推广集体补助工作。我市目前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工作的县区有榆阳区、神木市和绥德县。榆阳区是全市首个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县区,探索出“榆阳思路”集体补助模式,即集中社会力量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鼓励群众多缴费,集体多补贴,形成“多缴多补”的补贴模式。2024年榆阳区共计为566名村民办理集体补助,补助资金16.94万元,46名参保人子女为父母缴纳保费进行资助,共计13.8万元。神木市作为我市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区,采取企业直接补助当地参保村民模式。即神东矿区给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村民,每人每年缴纳1000元,计入个人账户。2024年神东矿区已为4923名村民办理集体补助,补助资金492.3万元。绥德县紧密结合县域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特色,积极启动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24年9月,绥德县四十里铺镇祁家沟村集体补助工作正式开展。截止11月底,绥德县15个乡镇确定的15个试点村都已确定补助人数和补助金额,共计补助人数423人,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补助,全县共计补助资金12.69万元。绥德同时启动了城乡居保缴费社会资助工作,截至目前共资助26人7.53万元。三、存在的问题1、业务经办力量不足。全市经办机构基金稽核检查、财务等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工作人员主要以公益性岗位人员为主,影响工作进度及基金运行安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体量大,需要精细分工办理。根据省市基金安全防护要求,业务系统内部分经办人员须是在编干部,同时还需要将权限分开操作。县区经办人员不足,不能完全按照省市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要求设置工作岗位。2、存在基金风险问题。死亡服刑人员信息不能及时获取,死亡人员上报不及时,服刑人员参保状态不能及时处理;我市失踪、失联人员存量大,死亡人员家属、未认证人员、迁户人员存在无法联系问题;时间跨度大,追缴方式单一,死亡冒领、服刑人员家属生活困难、无力退回或家属拒不配合。四、整改措施1、对于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的业务,待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办理。2、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建议各级人社部门加大与编制部门沟通,增加编制,增设科室。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做好参保登记工作,继续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定期整理更新数据,应保尽保。2、做好转移接续工作,做好待遇核定发放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做好职业年金发放工作,确保职业年金按时足额发放。3、进一步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巩固脱贫人员应保尽保成果。4、研究建立按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5、加强基金管理,夯实风险防控和稽核检查工作,将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6、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力推社保业务网上办、自助办。7、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详细梳理,分类汇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性质、责任主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要求与期限等,确保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8、加强业务培训,创新宣传方式,组织灵活多样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宣传广度深度,切实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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