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参与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相关政策、制度,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履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等工作。市级各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统一实施,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采购活动。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1楼 | |
法定代表人 | 胡瑞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2.99万元 | 67.2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交易中心在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具体工作情况1.完善制度规则,推进应进必进。围绕构建法制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交易规范化、平台数智化、服务精细化目标。配合招标中心制定《落实清廉榆林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方案》《关于贯彻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招投标领域重点任务的通知》,交易中心印发《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公共资源交易异常情况处置办法》,着力通过制度创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体系,进一步规范交易服务行为。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稳步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规模和种类,积极推进目录内农村集体产权、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体系实现市场化配置。2.加快数字转型,创新交易方式。一是依托全省“一网三平台”交易系统,继续优化交易流程及系统功能,加快交易平台数字化转型,开发建设公共资源智慧交易系统,实现交易信息“一网公开”,交易业务“一网通办”,交易监管“一网协同”。二是试点开展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自行确定中标人,进一步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三是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推动远程异地评标由传统的两地评标,拓展为三地、四地远程,逐步实现“1+N”的多地多机位远程。累计完成远程异地评标465个,其中两地远程456个,多地远程9个。3.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交易中心立足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优化交易见证、场所、信息、档案等服务,打造全程留痕的数字见证平台,实现交易环节的全程监控。二是继续巩固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服务工程建设项目3712宗,涉及投标企业26000多个,累计释放社会流动资金约73.34亿元。三是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推进“政采贷”融资服务,累计为中标企业发放“政采贷”资金134笔,融资额3.64亿元。4.创新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一是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机制,依托全省电子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围绕“打造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招标、投标、开评、评标、定标等全过程实时监管。二是建立招标计划发布机制,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计划,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三是加强招标代理和评标专家的日常监管,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数字见证系统发现预警信息和问题线索,配合招标中心开展了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累计上报问题线索26条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法规科、招标中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累计立案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5起,对13个市场主体累计处罚金额137.45万元。为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净化行业风气起到了积极震慑作用。取得的主要收益2024年,交易中心在市发改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改革,以完善制度体系为基础,以实现数字化转型为重点,以优化平台服务为支撑,以强化监管创新为保障,加快推动形成平等准入、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统一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综合考评再获全省第一。1.交易数据。2024年累计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6234个,交易金额830.2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20.9%、50.4%,其中:完成工程建设类项目1402个,交易金额599.2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3%、71%,节约金额12.53亿元,节支率2%;完成政府采购类项目4336个,交易金额158.8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22.2%、23.2%;权益类项目完成交易496宗,交易金额72.2亿元,交易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34%,交易金额较去年下降1%,溢价额0.7亿元,溢价率1%。2.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启动建设公共资源智慧平台建设,开发建设完成工程综合交易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电子合同系统、金融服务系统、数字见证系统、移动APP端、辅助评标系统,不断提升平台数字化、交易规范化、服务精细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升级优化开评标场所,建成不见面开标大厅1间,政府采购远程室8间、BIM评标室1间、见证大厅1间,有效提升了服务场所的承载服务能力。三是启动延时服务,为全市重点工程、造林绿化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双休日、节假日保障交易项目36个,交易金额9.6亿元。四是优化数据服务,强化数据治理,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发改委报送交易动态,交易数据“月统计、季分析、年报告”。五是开展延伸服务,项目交易完成后,向招标人发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信息告知单》48份,反馈招标人、招标代理及中标企业名称、中标价、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为标后监管提供基础信息。二、存在的问题(一)交易系统功能不全。目前,省建系统仅支持工程建设类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电子化交易,地方需要的林业工程、农业工程、矿建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设类交易系统一直没有部署,无法实现电子化。(二)系统数据的互联共享不畅通。远程异地评标主要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协作运行,以专家资源、CA数字证书、视频会议、在线监管互通共享为支撑,实现跨区域联动评审。但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督部门对副场评标专家的监督存在许多盲区,各地区的电子交易系统不相同、不全面,系统端口不兼容,系统对接困难,特别是跨省域电子监管系统对接、专家库互通,CA数字证书互认推进缓慢,存在信息数据孤岛问题。(三)硬件设施严重老化。交易平台运行五年以来,开评标室的硬件设备使用频率较高,加之,电子产品的更新迭代速度越来越快,云桌面、监控设施等芯片过时、设备老化问题较为突出。三、整改措施(一)完善系统功能。依托全省“一张网”交易系统,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建设方向,着力打造环节少、流程优、成本低、效率高、服务好、纪律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市实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用能权交易五大类别的交易业务电子。(二)加强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全省“一张网”交易系统,加强与政务服务平台、中介机构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的深度对接,形成数据互认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提升信息资源共享能力。(三)更新开评标设备。对现有的硬件设备进行全面评估,确定需要更换升级的设备清单,采购性能优、技术先进的硬件设备,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稳定性,并建立定期的维护制度,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拓展平台覆盖范围。按照《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有序推进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环境权、资产股权等各类公共资源纳入平台体系交易。进一步完善用能权交易系统,稳步推进用能权交易,积极探索草原交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方式和路径。加强电子系统和场所设施建设,提高平台承接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服务保障能力,鼓励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积极推进国企采购业务,协调对接第三方企业平台,打通数据共享通道,实现信息实时互通。(二)加快平台数字转型。推动平台优化升级,着力破解电子化交易重要场景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在身份认证、受理、信息发布、评标评审、公示公告、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加快推进智慧交易平台建设,持续提升智能评标水平。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实行“双盲”评审,降低评标专家的人为因素干扰,提高评标的公正性。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招标项目推行智能辅助评审,压缩评标时间,提高评标效率,减少评标专家的人为因素干扰。(三)持续优化平台服务。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和服务标准体系,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电子认证、保函、工具软件等服务,推动平台服务标准化、清单化。巩固工程项目常态化远程评标的成果,持续扩大省内外远程合作的朋友圈,适时启动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的远程评标,不断提高远程评标比例,解决本地专家资源数量不足问题,从地域空间上将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代理与评标专家隔离,降低专家被“围猎”的风险。开发专家报酬在线支付系统,实现系统自动计算评标时长和费用金额,解决代理机构与评标专家的接触和评标专家超额索取评标费用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因素,营造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四)强化协同高效监管。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模式,积极探索全周期全链条监管,创新招投标数字化监管方式,推动现场监管向全流程数字化监管转变,运用大数据分析系统、智能辅助系统、现场见证系统等电子化手段,提升系统关联分析、跟踪追溯能力。优化升级中介机构服务系统,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一标一评”的信用评价制度,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运,规范相关人员的执业行为。严格落实各方交易参与主体对评标专家的表现和履职情况“一标一记”制度,规范评标专家的管理。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协作,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