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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中心(榆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1 14:17
单位名称 榆林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中心(榆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全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安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技术性工作
住所 榆林市长兴路东段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3楼
法定代表人 柴小兵
开办资金 35.4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7.06万元 138.26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中心(榆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中心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移民搬迁工作完成情况。一是配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榆林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各县市区;督导清涧完成2023年避险搬迁增发国债项目工作,督办县委县政府,实地督导清涧县避险搬迁工作8次,发提醒函1次。二是清涧县2023年避险搬迁增发国债项目共144户375人,下达国债资金1944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16万元,合计2160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楼栋主体结构已封顶,正在进行安置房内部工程施工,预计11月底向搬迁群众分房交钥匙;旧宅腾退已完成105户,腾退率73%,预计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已拨付资金1547万元,拨付率71.6%,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全部资金拨付。三是配合省移民搬迁集团完成2024年“十三五”易地搬迁贷款偿还共计1979.4万元,四是按照省厅移民办的要求开展了2025年度避险搬迁的调查摸底工作。(二)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组织验收了绥德满堂川山水试点项目、米脂榆林沟山水试点项目和清涧贺家畔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并对上述3个项目的验收整改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二是对全市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进行了检查督导。三是配合市局修复科开展府谷县沿黄石马川段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项目、子洲县梁家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四是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2024年榆林市“一住两公”工作。五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行业专家,对榆阳区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的9家企业非法整地1.57万亩未利地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验收。(三)巩衔及社区共建工作完成情况。一是今年中心积极支持颐和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阵地建设,开展了打造“平安”社区、“康养”社区、“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圆梦”社区、“书香”社区、“移民搬迁幸福”社区、“和谐”社区等七项工作。颐和社区以打造“七个社区”品牌为依托,全面提升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二是对新明楼街道灵秀街社区八狮下巷10号院进行改造,现该院已完成改造并经社区验收合格,解决了居民因住房年久失修以及出行不便的问题。(四)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专家对到期的40个矿山进行了适用期工程验收;二是对2023年7个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检查督办,已完工4个,资金拨付611.74万元,资金拨付率40.2%;对2024年的2个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审查,加强督办,目前靖边县的设计方案已通过评审,榆阳区已完成设计编制,计划近期评审。三是加强对“明盘”的检查监督管理,每周对“明盘”涉煤项目进度进行汇总上报,组织开展对18个“明盘”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和复验,及时对神木项目进度进行督导,组成“明盘”项目市级验收工作组进行市级验收。(五)土地整治工作工作完成情况。一是配合市局耕保科完成神木市尔林兔镇袁家圪堵村等9个、榆阳区小纪汗镇小纪汗村6组等10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以及米脂县沙家店镇等3镇10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完成了子洲县周硷镇张家砭村和砖庙镇暖泉沟村两个土地整治项目的现场施工和资料整编工作,并于7月份组织了自验,目前正在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决算评审,待出具评审报告后即可申请市局验收。(六)发展规划工作完成情况。严格执行《榆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专家库的维护运行工作,健全管理机制,不断评估、调整和优化专家库人员结构,为统筹推进全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修复一体化项目治理,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和技术支撑作用。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移民搬迁工作完成情况。制定出台了《榆林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印发各县市区执行;清涧县2023年避险搬迁增发国债项目已向搬迁群众分房;配合省移民搬迁集团完成2024年“十三五”易地搬迁贷款偿还共计1979.4万元;开展了2025年度避险搬迁项目的调查摸底和上报工作。(二)生态修复项目完成情况。组织验收了绥德、米脂、子洲、清涧、府谷等5个山水项目和绥德1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检查督导15个山水项目实施;开展了2024年榆林市“一住两公”工作;对榆阳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非法整地1.57万亩未利用地的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三)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作完成情况。全程参与“明盘”整治项目的方案评审、实地督察和市级验收工作,完成了60个“明盘”项目的市级验收,整理完善了“明盘”整治项目的内业资料;对43个矿山进行了“两案”适用期工程验收;开展了矿山2024年度工程治理计划审查;参与省厅组织的新“两案”的现场踏勘和方案审查工作。(四)土地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完成神木市19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和米脂县1个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子洲县张家砭和暖泉沟2个土地整治项目(扶贫项目)全面完成。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整体进展慢,历史遗留矿山项目治理进度缓慢,资金拨付率低;二是项目内业资料有待完善。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县(市)区加快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工作进度,做好苗木管护和补植补栽工作;二是按照部里出台的验收规范和市局验收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项目内业资料。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快推动避险搬迁工作。一是指导实施避险搬迁的县市区做好2025年避险搬迁的对象确定、协议签订、项目实施、交房入住、腾退拆除等相关工作;二是做好全市避险搬迁摸排工作;三是督导清涧县做好2023年避险搬迁增发国债项目搬迁群众的安置房实际入住等后续收尾工作;四是配合省移民搬迁集团完成2025年“十三五”易地搬迁贷款偿还工作。(二)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验收。进一步督促县市区加快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市级验收工作方案》对已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尽快组织县级初验,初验合格的项目及时进行市级验收,完成我市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市级验收工作。(三)加快完成矿山生态治理任务。一是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验收工作;二是加快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任务,督促县局加快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工程和资金拨付进度,加快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设计评审和招投标等进度。(四)全力做好并完成子洲易地扶贫搬迁颐和社区巩协和双报到社区工作任务。(五)完成市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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