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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国营苗圃

发布时间: 2025-04-01 10:46
单位名称 西安市临潼区国营苗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国有苗圃规划计划编制·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林木种苗调剂·林木信息服务
住所 西安市临潼区秦陵街道党校路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吉利
开办资金 495.98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2.78万元 382.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1、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2024年,临潼区国营苗圃积极践行开办宗旨,大力开展石榴苗木良种培育工作,截止年底,共培育骊山红等苗木三万株,建成石榴采穗圃5亩,同时做好油松、侧柏等苗木培育工作,并通过示范推广带动周边群众改变经营思路,发展林木良种育苗,改善临潼区苗木市场滞销问题,带动销售。同时加强城镇绿化苗圃的培育工作,截止目前,共有在圃苗圃10万余株,其中包括红叶李、国槐、樱花、百日红、紫荆等城镇绿化常用苗木。2、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2024年共开展林木种苗技术培训和交流8场次,通过聘请行业专家对我区种苗从业者开展理论教学,传播先进的生产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技术知识,使其观念得到更新,思维得到启发,增强了苗木花卉生产经营者的理论水平;通过组织单位技术人员亲临实地观摩行业发展典范,汲取先进管理经营,体验最新的生产管理技术,找出差距,找到方法,使其更好的发展为我区种苗工作发展做好引领。为提升单位业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我单位组织人员通过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及温习。让工作人员用过硬的法律知识为苗木产业发展保驾护航。3、大力开展《种子法》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意识针对林木种苗企业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新年伊始便开展了《种子法》的宣传工作,架设宣传车辆1台,面向全区23个街办进行巡回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不断增强林木种苗企业的法律意识,推进其依法守法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今年结合扶贫、种苗质量抽查、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发动街、村(社区)干部深入辖区苗木、花卉生产单位及个体户、苗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种子法》宣传,增强林木种苗企业和群众对《种子法》的知晓率,确保送法上门、普法入户;结合林技推广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种子法》和林木种苗生产技术进行专门的培训讲解,增强林木种苗企业和群众对《种子法》的认识和理解,确保其知法懂法、学法用法。4、林木技术及信息服务2024年,单位依托西安市林木种苗网及其他相关林木网站,通过发布工作动态、苗木供求信息,竭力宣传推销我区苗木信息,利用网络及及时性、先进性加大宣传,提高我区苗木销量,增加生产经营者收入。全年在生产管理时段,我单位及时利用工作群等方式,传送苗木管理技术注意事项,知道林农做好当季生产管理工作。5、其他工作协助林业相关部门完成2024年临潼区秦岭北麓环境绿化恢复作业设计及近几年五路绿化造林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充分发挥我我单位技术人员在林业工作中的特长。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通过苗木花卉的培育,扩大林木的覆盖率、有助于固土保水,有效拦截地表径流和减少水土流失,增加空气湿度,提高土壤水分营养,改善农田小气候和林果业生态环境,为当群众营造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改变了我区种苗从业者生产常规苗木的观念,促进我区育苗向良种方向发展,提高良种苗木在城镇绿化及造林中的使用率。育苗面积的增加也解决了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一定的就业机会,增加了农民收入。三、存在问题1、单位经费不足、阻碍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工作。2、单位人员老龄化,后续技术力量有待更新。3、苗木市场上常规苗木多、特色品种少、新品种和精品苗木少等问题,致使苗木滞销现象严重。四、今后工作打算1、继续加强培训学习,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2、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升我区苗木花卉产业的市场竞争能力。3、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利用林木种苗网、微信等平台,发送供求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销售渠道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