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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1 09:02
单位名称 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普及法律常识,促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普及。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民事代理;刑事辩护;主持调解;参加仲裁、司法鉴定、公证;代写调解文书;法律咨询。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检察院大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白振荣
开办资金 93.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府谷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6万元 37.7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的具体业务2024年是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业务实现质的飞跃的一年。无论是援助案件的数量、质量、还是业务的办理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一)重学习,力保障,法律援助机制规范有序年初召开了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表彰了先进,明确了2024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目标,指明了全年工作努力方向。除参加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外,还不断学习和宣传《法律援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了业务水平。装订印刷了《法律援助工作学习资料》,并分发给各科室成员及各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学习。出台实施了《府谷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评价办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实施方案》,根据《陕西省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工作手册》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正了《府谷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完善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体制。制定了《府谷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管理办法》,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严格制度管理,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到法院、信访局、看守所,为来访群众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工作中,中心严把应援尽援的原则,规范服务行为,简化受理审查程序,拓宽申请受理渠道,严格《法律援助法》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今年以来截止到12月23日共办理援助案件400件,其中民事134件,刑事266件,挽回经济损失约2313.94万元,接待来访520余人次,代写文书16份。(二)强机构,优服务,法律援助质量纵深推进加强法律援助管理工作,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一是严把案件质量关。法律援助收案时认真审核,严格按《法律援助法》及相关法规条例受理案件,落实承办人责任,已办结案件实行台账管理。严格规范案卷装订标准,案卷质量得到大幅提升。二是实行“望闻问切”法,保障案件办理质量。“望”即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对受援人至少进行不少于1次回访,通过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进行访质量、访效果、访作风。“闻”即开展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对具有代表性、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的案件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对承办律师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的辩护(代理)表现、适用法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承办律师的开庭质量给予综合评价和监督。今年我中心共参与案件旁听70场次。“问”即征询办案人员意见。加强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等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就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是否能够自觉履行按时进行阅卷、按时参与庭审、按时提交代理、辩护意见等相关办案职责分别征询案件主办人员的司法意见。“切”即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评查。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府谷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由中心业务人员和社会律师组成评查团队,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打分,并在汇总后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反馈给承办律所和承办律师,要求承办律所需提交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对在案件评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同时,每年开展优秀典型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予以奖励。三是严把服务延伸关。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功能和范围,除现有的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外,在东路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通了法律援助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成立“四叶草”法律援助工作室,建立一支专业的妇女儿童维权团队,更好的为那些陷入困境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今年共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109件。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利用12.4宪法日和乡镇相对集中的集会或科技之春等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礼品、现场咨询等方式外,深入镇办、社区、企业、学校等宣传《法律援助法》,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宣传手提袋、水杯、雨伞、指甲刀等宣传品,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得到快捷及时的法律服务,拓宽了扶贫帮困、济弱助残的维权渠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结合“三个年”活动和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共9次,法治副校长在府谷县五小、六幼、五幼开展了法治教育专题讲课活动,法治宣讲员在前石畔、三完小、一完小、王家墩学校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教导学生如何学会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联络律师为沙沟岔煤矿和烟草专卖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讲座活动,解答法律疑惑,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今年以来中心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5场余次,在府谷融媒体、榆林司法等网站发表稿件8余篇,府谷融媒体视频号发表宣传片3次,法援视频号发表宣传视频9次。三、从严抓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我中心积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共开展专题课1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9集、纪录片7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双报到3次。一是从严从实抓支部班子建设。强化学习教育,注重自身和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提升;强化分工合作。依据实际情况及时对班子成员的职责进行合理分工。一方面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另一方面增强了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使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大幅提升。二是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严格坚持周二理论学习制度,并定期交流心得体会和专题讨论制度,使党性教育、业务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充分利用“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丰富了党员干部的精神生活,陶冶了情操,树立了法援队伍的新形象。三是从严从实抓作用发挥。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完成了双报到注册,深入推进“双报到”工作走深走实,成立驻东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建“后街叨拉”品牌。中心科级干部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对包抓贫困户走访慰问3次,为他们提供送去毛巾、水杯等生活用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参与社区清理街道、组织普法与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和全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一年以来,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圆满完成了2024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法律援助工作将会继续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为弱势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为己任,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积极拓展援助渠道,真正的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府谷的社会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二、存在问题在业务水平方面,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法规政策的学习和理解上,还存在一知半解、理解不透彻的问题。此外,部分援助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未能充分了解群众需求,导致服务质量不高。三、整改措施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转变思想,努力提升专业水平,深入研究法规政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切实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经验在一线积累”。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提炼总结工作经验,理清思路,扎实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法援队伍。四、2025年工作计划与思路今年,我们将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一)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能够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强化“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员教育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我们将继续与律师定期开展座谈交流,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二)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继续执行案件评查制度,对所有案件进行旁听,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立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对办结的案件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同时,切实落实相关政策,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服务质量。根据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促进站点高效运转,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更好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榆林市司法局评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