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府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职工提供工伤保险服务,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工伤保险登记、征缴;保险支付;保险基金管理;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的管理。 | |
住所 | 府谷县新区人社大楼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赵海雄 | |
开办资金 | 1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7.06万元 | 18.69万元 | |
网上名称 | 府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经办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的业务(一)参保扩面工作。1、多样化宣传活动。为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工伤保险政策的知晓率,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利用人社工作进园区、社保服务进万家、贯彻《工伤保险条例》20周年等活动契机,组织人员参加集中宣传,现场解答各类疑问100余个;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工地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手册累计达3000本,宣传用品4000份。同时,利用宣传展板、办公大厅电子屏,发布业务流程、政策解读等内容,切实增强了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紧密跟踪国家和地方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更新变化,及时组织内部培训学习,组织学习了《陕西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陕西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等,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政策要点,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参保登记、费率核定、待遇审核等各项业务工作,全年未出现因政策执行偏差导致的重大问题,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工伤认定工作。1、优化认定流程。持续优化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认定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和认定决定等环节的流程,简化不必要的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有效提高了工伤认定工作效率。2、严谨调查核实。对于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争议或情况复杂的案件,我们组建调查小组,深入事故现场、医院、用人单位等地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受伤经过、劳动关系等关键信息。全年共开展实地调查500余次,确保工伤认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3、积极应对工伤案件的复议及诉讼。收到相关案件后,第一时间汇报领导,下发到相关科室,由案件经办科室与专业律师对接准备应诉资料。2024年共有行政复议案件3件,已全部结案(1件自愿撤回终止,2件维持);共有行政讼诉8件。其中,已结案5件(3件维持,1件因原告未到庭撤诉,1件撤销),未结案3件。(三)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采取以下措施:1、待遇审核与发放。严格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看病审批制度,认真审核各项待遇申请资料,对不符合待遇申请条件的材料坚决不受理;加强对工伤医药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的稽查力度,对存有疑点的病历、票据及时核查,确保待遇支付数据准确无误,切实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家属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救治需求。2、待遇调整与落实。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及时完成工伤职工待遇调整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待遇进行了相应提高,并做好解释说明和跟踪服务,确保待遇调整政策落实到位,惠及150人次工伤职工,增强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3、及时转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严格按照鉴定程序,有序组织、上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全年共上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587人次,发放鉴定结论471人次。同时,重视对鉴定结果的反馈收集,及时处理职工和用人单位提出的异议,为后续工伤待遇支付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依据。4、定期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领取定期待遇人员首次上卡需本人到我经办中心建档,现场核查其基本情况;已享受定期待遇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每年两次年检,已全部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和榆林工伤APP两个平台实现手机APP自主认证。目前,定期待遇人员163人次已全部完成年检。5、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完善了工伤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对基金收支、待遇支付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四)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根据人社局局党组统一安排,我经办中心成立了工伤保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自查、排查。开展工作以来,我经办中心共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20余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次,受理信访举报案件35件,已全部妥善处理,为民办实事解难题15条,核查、排查疑点数据400余条,收到上级检查反馈及自查问题11条,已全部整改。二、党建与经办建设融合发展(一)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形式,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确保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次,专题研讨2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有效提升党员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同时,按要求开展“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党组织联系社区”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干部主动到营盘路社区报到,于5月份参加了社区文明交通劝导员志愿活动,11月份参与重阳节慰问社区困难群众。(二)以业务促进党建提升。将工伤经办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作为党建工作重点研究课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调研攻关。通过解决业务难题,锤炼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与担当精神,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三、加强经办窗口建设(一)提升服务水平。对业务经办大厅进行了合理规划与升级改造,划分出各科室业务档案室和事故调查室。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展示政策、办事流程,使群众能够一目了然;对群众来访、信访问题积极沟通解决,对上级转办的热线、信访案件及时办理回复,全年共办理信访案件70件。(二)规范服务流程。全面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去除繁琐环节,制定了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和操作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群众在办理业务时清楚知晓所需材料与办理步骤。推行限时办结制,对各类业务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效能。四、取得的效益一是工伤保险参保户数1871户,参保人数已达到73967人,新开工工程建筑项目参保率为90%,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3493465.59元,共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6113484.2元(含2023年上报未支付待遇)。二是共作出工伤认定结论718人次(含不予认定工伤(亡)15人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1件。三是全年共上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587人次,发放鉴定结论471人次。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部分企业参保意识仍然薄弱。尽管通过宣传和动员,参保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但仍有一些小微企业对工伤保险的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工伤事故发生概率低,不愿意为职工参保。这部分企业的参保工作推进难度较大。(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强化。随着工伤保险业务的日益复杂,涉及医学、法律、保险等多领域的专业知识,现有的工作人员专业结构还不够合理,在应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时,专业能力存在一定短板,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引进专业人才。(三)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工伤保险业务系统已经上线,但在功能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整体信息化程度仍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求,如部分功能模块有待优化完善,部分业务的申报流程仍然较为复杂,系统的稳定性在业务高峰期有待提高,并且与其他相关部门(如社保其他险种经办机构)的信息共享程度不够等这些方面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六、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推进农民工参保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争取经费支持,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完善办公设备。七、工作计划(一)持续加强参保扩面工作。制定针对性的扩面方案,重点针对小微企业、新兴行业等参保薄弱环节开展宣传动员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参保意识。同时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应收尽收。(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鼓励员工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提升整体专业素养。积极引进医学、法律等专业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三)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需完善的系统功能,优化完善现有工伤保险业务系统,简化业务申报流程。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为职工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四)提升服务质量与监管水平。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树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理念,加强对服务窗口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打造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环境。同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基金收支、业务办理等环节的监管,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