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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价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1 08:22
单位名称 府谷县价格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本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认证提供服务;根据消费者、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服务;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府谷县新区金世纪大楼4楼
法定代表人 孙凌飞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77万元 15.02万元
网上名称 府谷县价格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一)着力强化党建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到首位,规范开展党的各项组织活动、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了价格认定相关业务知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5月25日,中心支部赴横山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弘扬建党精神,坚守奉献信念”主题党日活动;5月29日,中心党员与爱在人间志愿者协会到麻镇小学开展“情暖童心,与爱同行”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6月28日至29日,中心支部赴佳县、绥德县、清涧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赓续红色精神,凝聚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9月11日,中心工作人员到赵石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参加社区组织的“情满中秋敬老爱老”主题活动;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红色电影主题党日活动2次。(二)以系统为指引,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抓好综合业务平台应用,我县所有价格认定业务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实现“业务上网、数据入库”,促进价格认定业务同流程网办落实生效。(三)强化宣传舆论引导。为进一步提高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受众率、知晓率,结合《陕西省涉案财务价格认定条例》宣传贯彻年活动,5月31日,在赵石尧社区口袋公园开展开展价格争议调解、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宣传活动;6月27日,在河滨公园开展《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宣传活动。10月16日在赵石尧社区口袋公园和河滨公园开展了《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在河滨公园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活动现场放置宣传展板3块,累计发放传单、彩页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安排了2名调解业务骨干,就群众关心的价格调解事项进行详细解答,共接受咨询200余人次。通过系列宣传,把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相关政策法规送到群众身边,为推动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深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取得的经济效益聚焦涉纪、涉刑事、涉行政案件价格认定主责主业,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取得新成效新进展。今年共完成各类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246起,认定金额12850.87万元。其中:涉刑事案件61起,认定金额463.17万元;涉行政执法案32起,认定金额96.94万元;调解争议纠纷案件147起,调解金额12290.76万元;终止价格认定事项6起;涉纪案件0起;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1处;全年无复议案件。在全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工作会议上中心荣获2024年全省案卷评查第一名三、存在问题一是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开展不够深入,“大价格”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二是调解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有待提高。整改措施拓宽培训渠道,推动交流互鉴,邀请专家学者、行家里手进行授课,赴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地区学习取经,通过线上线下、参加国家、省中心组织的培训,全面提升人才队伍质量。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持续做好“三涉”主责主业。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程序方法,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典型案例解读,总结交流经验教训,切实提升价格认定人员履职尽责能力。二是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按照“有意愿、有能力”的原则,逐步扩大调解范围,对接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加强调研和宣传。积极深入全县已建成的16个价格争议调解站点进行走访调研;挖掘价格认定典型案例,积极向国家网站等投稿,提升价格认定工作影响力和知名度,讲好新时代价格认定故事。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22年11月01日至2027年11月0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在全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工作会议上中心荣获2024年全省案卷评查第一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