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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4-01 08:18
单位名称 府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供保障。依法依规集中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全部行政执法职责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的部分行政执法职责。
住所 府谷县天府路75号
法定代表人 赵跃飞
开办资金 27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3.79万元 511.96万元
网上名称 府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6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良好,无变更。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工作完成情况:(一)拆违治乱持续攻坚。我大队持续加大拆违治乱力度,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保持拆违治乱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力。今年共拆除氮肥厂、宏发酒店对面、新府山10号小区对面等6处违章建筑约2610平方米。(二)市容治理效果显著。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通过“定人、定岗、定时”办法压实点位责任,持续开展占道经营、占道宣传、杂物堆放、背街小巷脏乱差等11项问题集中整治,街面整洁度整体提升。全年共规范流动摊贩6024人次,警告4186人次;清理私设挡车柱、石墩等路障342个;拆除破损广告牌16处186块;门头牌匾备案126家。停车秩序管理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数据实现互联互通。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28368张,劝导违停12306人次,拖移车辆(含摩托车)682辆,规范小黄车1826辆。(三)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常态化监管露天夜市油烟、渣土拉运、散煤进城等。全年排查渣土车180辆,整改28辆,处罚3辆。同时采取“重点监管、分类治理”的工作措施,助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全年共排查夜市小吃摊点和露天烧烤16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6份,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37家,取缔路边零散夜市摊点和露天烧烤21家,扣押炉具19套。(四)行业安全监管加强。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开展“彩钢房安全整治”、“门头招牌安全隐患排查”、“流动摊贩使用液化气罐治理”、“店外焚烧散煤治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户外广告牌安全排查整治”等专项安全检查工作7项。全年排查门头牌匾412家,流动摊贩食品备案13家,开展散煤治理专项整治8次。(五)信访维稳工作扎实开展。及时受理、回复市民投诉和求助困难等事项,全年受理“12345市民热线”292件,县长信箱53件,市长留言板5件,电话投诉365次。办理率100%,满意率98%。积极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党建引领凝聚城市管理合力。积极开展“党建+城市管理”行动,设置便民临时摊点4处;清理人行道、街道乱堆放杂物、废品、建筑垃圾等286处180余车;开展校园周边商贩占道经营及携带燃气罐制作食品专项整治386次;收容城市流浪犬162只;施划机动车停车位182个,非机动停车位36处,粉刷模糊车位185个,有效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社会效益明显。(二)践行“721”工作法,提升了执法服务质效。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从“重管制”向“重服务”转变,进一步筑牢“人民城市”理念,增强了城管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了城管执法队伍形象。(三)行业秩序明显规范。通过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人行道停车、露天夜市等重点领域的整治,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加强。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存在不足:一是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区域还存在管理盲区。二是执法力量相对不足,难以满足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是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意识还有待提高,乱扔垃圾、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持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管理,消除管理盲区。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意识,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四是积极推进智慧城市管理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五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