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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矿山救护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31 17:27
单位名称 府谷县矿山救护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为矿山救护服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矿山企业事故救援、矿山安全生产宣传。
住所 府谷县新民镇陈庄行政村
法定代表人 尚建功
开办资金 767.0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府谷县能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66万元 223.98万元
网上名称 府谷县矿山救护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7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能源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狠抓战备训练,不断提升队伍救援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制定计划,严密组织训练。为了更好地完成抢险救灾及日常工作任务,提升全体指战员的战斗素养,我队认真制定了2024年度训练计划、2024年度考核计划,并严密组织全体指战员进行针对性专项训练,目前,全体指战员在矿山应急救援理论、矿山救护一般技术性操作、各类仪器设备的实操水平均达到了《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相关要求。二是积极开展指战员培训复训,强化指战员能力素养。积极组织开展培复训工作。按照各级培训机构下发的培复训计划,我队认真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复训,2024年以来,共计培训、复训130人次,其中应急救援能力培训74人次,应急救援员(五级)培训12人次,指挥员培训5人次,指挥员复训16人次,救护队员复训39人次,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复训,从整体上提升了我队的抢险救援能力。二、强化预防性安全检查,积极服务辖区矿井我单位严格执行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工作原则,积极深入服务矿井,与县域内51处矿井签订矿山救护协议。着力预防为主,在工作重心上更加注重防的工作,突出推进安全风险的源头防控,按计划分片区开展煤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年初以来,入井检查200矿次,排查出各类隐患800条排查出各类隐患。逐一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形成闭环。为进一步提升事故第一时间煤矿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煤矿技术服务工作,确保事故损失降到最低,不发生次生事故。一是审查预案,提出建议。全面审查煤矿应急预案,年初以来,参与8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提出100余条整改意见;二是深入督导煤矿应急演练,提升煤矿安全水平。我队积极参与了煤矿应急演练指导工作。年初以来,参与和指导15处煤矿的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建议;三是积极开展自救器检查和培训,提升矿井职工自救能力。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从业人员盲戴“自救器”检查和培训通知》(矿安陕函〔2023〕498号)文件要求,我队积极组织指战员对服务矿井开展了煤矿从业人员盲戴“自救器”检查和培训工作,一月底前,共计对4924名煤矿从业人员自救器“盲戴”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不合格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经培训所有人员全部合格。四是积极开展兼职救护队跟队训练,提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涉险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兼职救护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安陕〔2023〕287号)文件要求,我队于2024年8月26日起举办全县煤矿兼职救护队员跟队学习训练培训班,至今新民中队举办了7期培训班,郭家湾中队举办了6期培训班,共计培训564人;五是严密组织开展兼职救护队定级工作,提升兼职救护队整体建设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陕西省兼职矿山救援队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安陕函〔2024〕365号)文件精神,我队根据《矿山救援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09-2021)及《矿山救援规程》对兼职救护队的建设要求,对全县协议煤矿企业兼职救援队进行标准化定级考核,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三、扎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我队坚决贯彻上级领导在应急救援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密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2024年3月3日大昌汗郭家湾电厂5岁女孩被困深井,我队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全体指战员不懈努力下,成功救出被困人员。二是2024年4月中旬,应新民镇政府邀请,我队积极组织指战员对新民镇马圈仡佬村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为马如圪达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四、坚持党建统领,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为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能源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稳固发展。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日活动。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了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和完善各类党建制度,积极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书记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等工作,通过开展相关工作,极大地丰富了基层党组织生活,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感染力、吸引力;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县委工作要求,我队认真制定了《府谷县矿山救护大队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制定了学习计划,并严格贯彻落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将《条例》入心入脑,切实提高党纪意识、红线意思。三是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纵深推进“不能腐”。‌为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能源局关于印发<榆林市能源局开展全市煤炭领域系列腐败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能发〔2024〕83号)《中共府谷县委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涉煤领域系列腐败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发〔2024〕9号)及《府谷县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县涉煤领域系列腐败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府能党组发〔2024〕16号)要求,我队制定了《府谷县矿山救护大队全县煤炭领域系列腐败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严密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要求全体指战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以案促改相关工作,要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契机,建立以案促改促治长效机制,苦练本领,磨砺意志,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四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按照《中共府谷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来,我队认真制定了《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并于12月2日、3日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集中观看视频、分组领学、分组研讨的方式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相关学习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深刻内涵,并将所学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排查事故隐患,发生事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降低煤矿经济损失。2、参与周边防洪抢险任务,减少人民财产损失。3、确保煤矿安全高效生产,为税收收入打下坚实基础。五、存在问题根据我县煤矿分布情况,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矿山救护大队人员建制及服务布局的要求,我队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按照矿山救护大队建制要求,我队需建立三个中队,目前新民中队、郭家湾中队均已建成,第三个中队由于选址未定及人员短缺尚未建成,目前,现有大队建制仍然无法满足当前新形势下我县区域内的矿山应急救援工作;二是按照上《矿山救护规程》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于矿山救护队要在30分钟内到达县域内所有煤矿的要求,按照我队各中队的分布情况,仍无法满足在30分钟内到达我县区域内所有煤矿;三是由于近年调出、考出人员较多,新民中队、郭家湾中队现有人员已不满足《矿山救护规程》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要求。六、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指战员政治觉悟。大队将加强全体指战员思想政治教育,每周集中组织一次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每季度开展优秀党员上讲台活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引导全体指战员树立岗位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二是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克服各种困难,积极配合政府完成矿山救护大队组建工作,并通过达标验收。三是提升全体指战员业务技能水平。严格落实训练计划、考核计划,每月对所训内容进行考核,针对薄弱项目进行特训,并且完善相应的奖惩措施,促进全体指战员的训练积极性,力争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七、下一步计划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队将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体指战员思想政治教育,每周集中组织一次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每季度开展优秀党员干部上讲台活动,引导全体指战员树立岗位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二是着力完善大队建设。积极争取政策倾斜,运用前瞻性思维解决难题,针对性推动工作,力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强化专业技能、仪器装备学习,严格按照训练计划开展日常训练,对于日常训练中暴露出的短板弱项,要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训练,强化指战员的能力素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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