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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31 17:13
单位名称 府谷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有关老龄人口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银发经济的规划发展。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政策落实工作,做好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推动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做好老年人帮扶慰问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和老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活动;开展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评审工作。
住所 府谷河滨西路卫健局大楼
法定代表人 文清滢
开办资金 161.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府谷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6.1万元 47万元
网上名称 府谷县老龄健康和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大力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全新进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一)单位编制及人员情况府谷县老龄健康中心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名,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财政全额预算。现实有人员40人,其中事业人员29人、见习生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实配领导主任1人、副主任2人,另有副科级干部4人(七级3人、八级1人)。(二)单位主要职责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贯彻执行有关老龄人口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做好老年维权信访案件的查办。2、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好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负责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养老服务业项目推广工作,协调推动银发经济的规划发展。4、负责推动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等和其它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做好老年人关爱帮扶慰问工作。5、负责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和老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活动。6、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拟定检查、考核意见。7、负责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及技术指导等工作;8、协助民政局开展好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智慧养老工作。9、协助民政局考核指导乡镇老龄工作,做好老龄专干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组织机构设置科室设置。根据单位职责,我中心设置科室6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办、财务科、老龄服务科、老龄办证科、养老服务科。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承担单位各项工作。(四)干部管理及制度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单位制定了严格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年终考评制度等,规范了管理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职工的归属感、保障了组织稳定。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年来,我中心坚持以围绕科室工作重点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教育、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不断拓宽和深化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上。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通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深入学习,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坚持集体研讨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扎扎实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着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带头讲好专题党课,突出集中讲与分头讲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让学习内容更明确、形式更丰富、效果更凸显。科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有效防范处置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及时分析解决党员思想问题,严把政治方向关,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教育。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三、取得的经济效益1、宣传教育及老年人文体活动开展工作。加强老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老年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尊老、敬老良好风尚,营造良好的敬老氛围。大力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倡导积极的老龄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提升老年人素养,更好的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在“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中,我们积极走进基层、社区,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多份。在“敬老月”活动期间,重阳节当日(10月11日)举办了“孝亲敬老、爱暖重阳”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极大的丰富了老年人文化生活。文艺演出前县老龄委成员单位开展了为老服务宣传活动,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展反诈宣传、医保政策宣传等,向老年人免费发放了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引导老年人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积极的老龄观,提升了老年人健康素养。组织开展了健康义诊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多方面的健康服务。我中心还走访慰问了特困,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30户特殊老年人家庭,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同时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帮助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2024年11月7日,我中心联合县老年大学等单位负责承办了“摆动双臂、迈开双腿、科学健身、健康你我”为主题的老年人健步走大联动(府谷分会场)活动,极大的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增强了老年人身体素质,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2、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政策落实工作。做好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发放、复审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我们严格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对象的审定,按人逐月发放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2024年共为全县21876位老年人发放生活保健补贴1698.75万元;认真组织全县领取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人员完成复审,全县共有19523名老年人完成复审;核查死亡漏报37人,及时追回违规领取资金1.94万元,已全部交回县财政局养老保险基金专户。3、优待证办理工作。创新服务意识,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工作,积极推行老年人优待政策,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全年共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1765个、榆林市老年优待证2086个,我中心老龄办证窗口2023年被榆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敬老文明号”荣誉。4、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开展,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今年共为4500名老年人(重点为“五老老人”、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降低了老年人意外伤害损失,切实使老年人得到实惠。5、养老服务业项目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养老服务业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互助幸福院资金扶持,持续健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2023年12月,市级下达养老服务业项目计划12个,其中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项目1个,老年文体活动中心(室)项目5个,农村幸福院(老年餐桌)项目6个,共计资金56万元。目前上述项目已审核验收完成,资金全部拨付到位。6、养老机构运营考核和安全工作督查检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我中心对全县154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进行2024年下半年运营考核和第四季度安全工作督查检查。通过考核和督查,对各养老机构在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督办并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规范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提高运营补助资金的精准化使用,切实防范安全风险、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存在困难在2024年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一些方面仍然有待提高,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困难。1、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机构改革后,由于我县没有及时调整老龄委成员单位,没有明确工作职责。老龄委议事协调作用不明显,影响老龄工作的整体推进。2、因机构改革,职能有所调整,特别是增加了养老方面的业务,需加强干部的业务培训,建议市、县多组织外出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3、办公场所问题。原单位办公地点为卫健局大楼五楼、六楼,占用28间办公室。县民政局给县政府申请将卫健局大楼六楼(18间办公室)整体划归我单位继续使用,目前办公地址还没有明确。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下一步协助民政局尽快完成县老龄委的调整,发挥老龄办作用,建立老龄工作规则、重点任务督查督办制度,明确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职责,实现全县老龄工作信息共享。2、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廉洁自律、创新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3、进一步做好业务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做好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和老龄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文体活动;精准、及时发放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简化流程,积极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让老年人及时享受应有的福利;进一步做好全县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老年人生活安全。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年零安全事故。5、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职业技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开展。6、试点开展适老化社区改造,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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