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内活动;依法规范开展全区民间信仰事务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协调做好全区民族宗教界人士联系培养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东20楼 | |
法定代表人 | 白子龙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中共榆林市横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43万元 | 5.6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横山区委统战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民族工作情况。2024年,事务中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动我区民族工作迈上新的台阶。1.加强日常管理,提升服务理念。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走访服务活动,为进一步优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外来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努力营造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和谐社会环境。在6月至7月期间,服务中心联合教体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深入辖区内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夏州街道、怀远街道、怀仁路街道、崇德路街道、波罗镇、白界镇等镇、街道,对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子女就学情况进行调研,对于存在问题的少数民族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解决他们的困境。2.加强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进乡村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摆放展板,在人群集聚区向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增强群众对政策的认同和归属感;同时,积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系统阐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全民普通话水平。3.加强政策培训,巩固工作基础。在区委党校举办的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轮训班上,组织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共180余人集中学习了民族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培训,不仅提升了基层统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还激发了他们在新时代背景下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进一步维护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宗教工作情况。2024年,事务中心以党的思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精神,紧紧围绕宗教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1.紧抓学习贯彻,部署工作任务。一是区委召开会议,部署宗教工作。区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政策理论,结合省市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全面规划部署全区宗教工作,制定印发了《中共榆林市横山区委统战部2024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职责,为做好全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发放学习手册,提高工作水平。在各部门、乡镇的主要领导发生变动后,及时向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发放了《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500余册,有效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宗教工作能力水平,确保了宗教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落实文件精神,健全管理机制。6月,转发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榆林市宗教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建立健全我区宗教工作“三级网格五级长”机制,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级网格划分及各级长职责,有力推动我区宗教工作的有序开展。2.紧抓风险管控,筑牢安全防线。一是积极对接换证,规范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积极对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全区6处因证件到期、负责人变更等原因需更换《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证件更换,确保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运营,维护宗教活动秩序,进一步推动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净化网络环境。5月,区委统战部举办了“反邪教警示宣传月”系列活动,其间,与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紧密合作,共同开展了针对网上非法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的专项排查行动,对全区涉宗教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排查,杜绝传播非法信息现象;三是强化联动联处,守护未成年人。联合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学校、培训机构、医疗养老机构进行专项排查,切实防范宗教向未成年人传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坚实防线;四是深化部门协作,打击非法宗教。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委国安办、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持续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工作,通过强化执法力度,对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3.紧抓隐患治理,夯实安全基础。一是发挥媒体作用,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公众号、视频号、宣传栏、杂志等宣传阵地,进行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常识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依托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力度。依托“三网两责”工作机制,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区24处宗教活动场所、216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常态化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用电、建筑安全等方面管理,确保各类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的安全教育,增强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开展系列工作,清除场所隐患。2月至9月,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彩钢房排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宗教活动场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拆窗破网’专项行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等工作,对消防部门提出的宗教活动场所四类重点场所17项个性问题和五类防控重点21项共性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四是5月,联合区消防大队,在夏州街道东阳山道观组织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及部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宗教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为宗教活动(民间信仰)场所的消防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4.紧抓思想引领,凝聚发展共识。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规范管理。2月,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会议,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宗教工作政策理论,进一步明确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二是开展场所创建,提升管理水平。2月份以来,持续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坚持四深化”“五好场所”创建工作,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通过走访检查、督促整改,提升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指导协会例会,增强法治意识。8月,指导佛、道教协会召开一届五次理事会,组织学习党的宗教工作政策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巩固了宗教工作的法治基础;四是组织宣传活动,厚植爱国情怀。5月和10月份,组织实施“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及“爱国主义教育周”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在公共场所、集市等地分发宣传资料、深入学校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制作一系列宣传视频,以及在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庄严的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宗教政策法规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怀。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1.促进民族团结,增强社会凝聚力。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工作,事务中心不仅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还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2.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在宗教工作方面,事务中心通过紧抓学习贯彻、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和思想引领等多方面工作,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3.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事务中心在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宣传和政策培训等工作,提高了基层统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提升了群众对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满意度。三、存在问题。一是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造诣不高。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其他庙宇场所较多,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普遍存在文化层次低、年龄大特点,自身宗教造诣和综合能力不高,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发挥作用不明显。二是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场所的负责人对宗教事务管理知识掌握不足,导致日常管理中出现诸多漏洞,影响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运营,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三是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问题。少数民族群众分布较为分散,且存在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实际工作中,存在服务不到位、管理不精细等问题。四、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宗教知识、政策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其宗教造诣和综合能力。同时,鼓励年轻、有文化的人才加入宗教教职队伍,为宗教事业注入新鲜血液。二是完善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宗教事务管理规范,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流程,加强对场所负责人的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宗教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少数民族群众信息登记和更新机制,及时掌握其动态信息。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沟通交流,了解其需求和诉求,积极为其提供帮助和支持。五、下年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指导佛道教协会组织定期的培训课程,邀请宗教界资深人士和专家学者授课,提高他们的宗教造诣和综合能力。二是提升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宗教场所负责人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宗教事务管理知识的掌握,确保日常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和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确保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通过组织各类活动和讲座,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结合,发挥宗教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加大宗教事务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管,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五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理解。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