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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31 16:55
单位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乡居民低保审批及资金发放,特困供养人员审批及资金发放,临时救助审批及资金发放。
住所 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11号市民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 王刚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03万元 15.0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区低保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城乡低保年审、特困供养人员年审和专项整治、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动态调整五项工作措施,加压奋进,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了低保政策、特困供养政策、临时救助政策精准落实目标,推动了全区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贡献了民政力量。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城乡低保扩围增效效果明显。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规范经办流程,区低保中全体人员深入14镇街指导各镇街抓住前期政策培训、大面积摸排、信息核对、综合研判确认四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宝鸡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强化刚性支出扣减、劳动力系数核算、重病重残、非重度多重残疾人、慢性病患者以及60周岁(含)以上全护理老年人“单人保”、家庭财产适当放宽或豁免等政策落实,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可及性和精准度进一步提高。全年新增农村低保777户1731人,退出514户1131人,新增城市低保26户34人,退出62户110人。城乡低保人数与2023年12月底人数相比,农村低保增加人数293人。农村特困人员政策执行更加规范。紧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政策规定全面开展农村特困核查,重点对存在违背特困人员意愿,阻碍其集中供养、领取照料护理补贴拒不履行照料服务义务等问题的照料护理人、探访巡视责任人,加大突出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坚决整治因照料服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缺失等问题。建立了分散特困供养“三色”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有效推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地落实,确保每一位特困人员都能得到应有的关爱和帮助。今年累计新增特困人员49人,为34名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护理协议34份。3、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发挥明显。聚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人群,用好用足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采取“小金额先行救助”“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全年累计救助人数较去年增加1749人次,下拨临时救助储备金373万元,累计发放1.5万及1.5万元以上临时救助资金373.7万元。4、巩固脱贫攻坚兜底工作稳步推进。瞄准因病、因学、因残、因失业等主要返贫致贫因素,全面摸排六类重点人群基本生活状况和需求,对于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及时落实相应救助政策。对不符合现行救助政策的,建立排查工作台账,重点关注。全年,将2120名监测对象中(边缘易致贫户84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626人,脱贫不稳定户649人)1239人符合兜底保障条件,已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或给予了临时救助,881人因收入或财产超标、死亡,失踪等原因,不符合条件未纳入兜底保障。同时,定期向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数据推送,全年推送数据2846条。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推送的14名特困供养对象疑似重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核查对象全部进行了走访排查。省厅12317信访热线推送的11名信访人员进行了排查。对省农业局在监测平台推送的3批共计867名监测对象中未纳入兜底保障人员逐人进行了排查。出台印发了《宝鸡市陈仓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12月份,全区累计审核农村低保6260户13814人,核发低保金8812.04万元。核发城市低保金460户694人640.34万元。审批在册农村特困人员717户738人,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和护理人员补贴942.46万元。区镇两级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595户5304人次772.53万元。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378户4172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信息核对上传资料不规范。2、一卡通信息维护不及时问题。3、社会救助公示栏公示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改进措施1、一是加大信息核查工作力度。组织各镇(街)对全区4月底在册城乡低保户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查。二是加大入户核查工作力度。复核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按程序纳入低保,不符合政策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要求在册城乡低保户对其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如在信息核对、入户调查中发现其申请资料与承诺不一致,一律取消其城乡低保资格,并建立征信黑名单,一年内申请各类社会救助不再受理。2、一是规范审批资料。各镇街在城乡低保审批、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时必须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表册,不得私自篡改表册内容。二是及时维护一卡通信息。区民政局指导各镇街及时维护一卡通,保障资金及时发放。3、规范镇街公示栏问题。保证每月新增户信息及时公开。四、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我们将继续抓牢抓好兜底保障工作,筑好社会救助工作底板。一是把稳住低保人数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中之中,落实适度放宽低保准入条件、扩大“单人户”施保范围、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和规范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要求,将救助政策向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有序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二是继续聚焦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特别是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数据比对长效机制,确保符合条件易返贫致贫人口“一个不落”地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或临时救助,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三是在系统梳理民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对象认定标准、程序方面的一致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制定《陈仓区低收入人口认定暂行办法》等试点改革配套政策文件。四是全力巩固社会救助领域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行立改、以改促进,针对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五是紧盯热点焦点,防范化解舆情风险。进一步畅通民政服务热线,保持热线高效运转,及时受理、回应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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