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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31 15:41
单位名称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采购提供质量服务。政府采购行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财务结算·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住所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南路煤炭综合大楼西707室
法定代表人 王慧彦
开办资金 43.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1万元 35.2万元
网上名称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1)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由于采购工作的法规性比较强,程序规范严格,只有程序合法,其结果才能合法,因此我中心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做好业务学习笔记,使其适时掌握政府采购的新政策、新法规、新条例,更好地运用在实际采购操作中。并且通过集体学习,通报采购业务有关信息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流,讨论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2)我中心不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到榆林公共资源交易中进行业务交流及培训,积极响应并推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建设的不见面开标系统上线测试进程,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运行模式,建设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业务执行系统,助推实现“阳光交易”,确保政府采购透明公开。2、完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1)优化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文件要求和实际招标采购时投标人易出现的问题,我中心紧跟陕西省级和榆林市级采购中心的步伐,重新讨论制订完善了采购文件,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降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门槛。(2)严格保密有关采购信息,包括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中标公告发出前的评审名单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3)公开招标项目,在抽取评审专家时按照全省范围内抽取的原则进行,避免其区域局限性、不专业性,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4)做好了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并完善了采购档案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结束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中标(成交)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告知未中标人的得分与排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影音资料都及时整理归档。(5)及时、合法、有效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成功申创榆林市级平安单位,构建安全和谐政采工作我中心围绕“平安单位”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体目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努力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努力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围绕“争创平安先进单位,构建安全和谐政采”的主题,开展了多次平安建设和综治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了宣传专栏,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有关精神,营造“事事讲安全,人人保平安”的浓厚氛围,成功申创了榆林市级平安单位。2、高效完成各项采购任务,节约大量财政性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24年,我中心在全力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部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和部分国有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任务的同时,并完成了60万-400万元工程项目的采购,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收录采购计划400个(2023年29个、2024年371个),终止或退回19个。已实施完毕项目343个(2023年29个、2024年314个),剩余38个项目待招;其中17个已发布采购公告,剩余21个项目均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意向公示期要求不少于1个月,时间未到)。已实施完毕的项目计划金额为817976156.25元;审定金额为710486742.98元;采购金额(合同金额)为698161519.68元;节约率分别为14.65%、1.73%。已实施采购项目中公开招标数量23个(2023年6个、2024年17个),占已实施项目总数的6.71%,采购金额65455165.28元,占合同总金额9.38%;单一来源数量27个(2023年2个、2024年25个),占已实施项目总数的7.87%,采购金额53287884.00元,占合同总金额的7.63%;竞争性磋商数量271个(2023年17个、2024年254个),占已实施项目总数的79.00%,采购金额536593780.94元,占合同总金额76.86%;竞争性谈判数量11个(2023年2个、2024年9个),占已实施项目总数的3.21%,采购金额5442808.00元,占合同总金额0.78%;询价数量11个(2023年2个、2024年9个),均为外出询价,占已实施项目总数的3.21%,采购金额37381881.46元,占合同总金额的5.35%。2024年实施完毕的采购项目中货物类项目37个(2023年8个、2024年29个),实现合同金额72992850.14元,占合同总金额的10.46%;服务类53个(2023年6个、2024年47个),实现合同金额100449976.84元,占合同总金额14.39%;工程类253个(2023年15个、2024年238个),实现合同金额524718692.70元,占合同总金额75.16%。三、存在的问题通过中心自查出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如组织学习教育有时不及时、不全面,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学习以及培训力度不够,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有效分险管理机制。可能导致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分险无法及时识别和应对。改进措施1、转变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深化行风效能意识,不断优化营环境服务举措,主动融入和服务采购项目,切实加强与财政监督部门和采购单位的沟通联系,为采购单位和投标人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坚持“问得清、答得明、办得准”,及时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项目特点及其进度要求,及时商讨解决,加快项目采购速度。2、学思践悟,持续强化理论学习。靠实责任,健全机制,全力抓好党建任务落实;规范动作、严把程序,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加强监督、严格管理,推进作风建设做细做实;坚持底线、严明纪律,不断强化规矩意识;坚守使命、积极有为,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水平。五、下一步工作打算组织干部职工到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实地考察学习,积极参加中、省、市组织的招标采购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把干部职工锻造成采购领域的行家里手,夯实业务基础,着力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强、服务优、底线牢、评价好的阳光采购队伍,从而推动我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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