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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博物馆

发布时间: 2025-03-31 15:38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博物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业务范围:负责全区文物法规宣传和辖区内文物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以及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制定保护规划、完善审批、指导监督工作。
住所 宝鸡市公园路210号
法定代表人 王敬元
开办资金 5.5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渭滨区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万元 33.64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博物馆.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塑造文博品牌,拓展文物对外交流新局1.将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列为文化领域普法关键内容,以“渭滨区出土精品文物图片展”为核心,精心制作12块宣传版面。借“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契机,通过展板展示、宣传彩页发放等形式,向社会大众广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于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秋国庆假期等重要节点,在火车站广场、九龙广场、中华石鼓园等地集中开展宣传活动5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拍摄制作“听我讲文物”系列视频5期,充分发挥网络传播优势,开展馆藏文物线上宣传推介,生动展现渭滨深厚的历史文脉与文化底蕴。2.2024年踊跃参与大型外展活动5次,包括中国美术学院民艺博物馆“礼之权衡:庙堂规制与地域建筑”、宝鸡青铜器博物院联合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止戈为武:两周兵器与军事文化展”、宝鸡青铜器博物院联合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天下有道:周礼主题展”、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基本陈列改临时展“青铜铸文明:周秦文明之光”、故宫博物院“大道之行:儒学文化展”,有力提升了渭滨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授权我馆2件青铜器户方彝、户卣甲作为数字作品在Max数交网上线发行,授权文物M3:62虎纹戈用于《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陕西卷)资料编纂。积极开发馆藏文物文创产品,将馆藏重器与非遗剪纸文化巧妙融合,打造具有双重历史文化加持的特色产品,开辟文物活化利用新路径。(二)筑牢文物安全防线,践行安全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提升群众文保员履职能力与业务水平,召开渭滨区2023年群众文保员工作总结暨2024年田野文物巡防工作部署会,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构建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2.推动渭滨区文物系统“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紧盯节假日、汛期、暑期等关键时段,联合公安渭滨分局刑侦大队累计开展馆藏及田野文物安全检查、巡查12次,并组织开展国保、省保单位夜间文物安全巡查行动。3.结合渭滨区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逐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督查到位、工作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不离人、不间断,每月开展安技防系统设备检修排查,持续对本单位巡查。4.依据《宝鸡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先后为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姜谭经开区管委会、区中医医院、中国铁路线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指挥部、国网宝鸡供电公司等单位提供文物保护及文物勘探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先考古、再建设”文物保护要求。5.全面推进渭滨区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推动成立渭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认定、登记的我区不可移动文物信息及资料进行复核,并及时上报真实文物登记信息及普查资料。全面梳理我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做到“应保尽保、应录尽录”,健全保护数据,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6.馆内所有专技人员完成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共计240学时,组织参加业务学习5次,包括陕西省革命场馆负责人培训班、宝鸡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秦蜀古道北栈考古调查培训班、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班、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班。(三)狠推进项目立项,精心实施文物保护工程1.结合渭滨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邀请省文保院编制设计方案,已获省文物局批复,当前正积极申请专项资金。2.围绕全国重点文保单位茹家庄遗址申报2025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防”项目,计划推进茹家庄遗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3.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石鼓山墓地安防监控维修升级工程于2024年7月10日动工,11月21日竣工,12月5日通过专家组初步验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加强文物保护力度,馆藏文物实现第40个安全年。文物外展宣扬了渭滨优秀的历史文化,在宣传我市及我区文化上起到了无法替代的作用。省级文保单位秦川机床厂毛泽东塑像保护修缮工程于2024年10月17日顺利通过省文物局终验,该修缮工程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施工完成后市区两级领导赴现场视察修缮后文物本体状况,对修缮工作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群众对修缮后的主席像赞赏有加,自发参观缅怀主席像的群众络绎不绝,体现了革命文物所焕发出的伟大力量。完成我区6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牌的设立。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在文物保护与研究工作中,统筹规划不够细致,未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在执行文物保护制度时,存在落实不够严格、职责分工不够清晰的问题,导致部分工作推进效率不高。此外,文物研究与展示的创新意识不足,未能充分挖掘文物的历史价值与文化内涵。(二)改进措施:1.进一步细化文物保护与研究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确保每项任务责任到人,提升工作效率;2.进一步加强同事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利用工会组织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3.建立激励机制,增强职工的创新意识,发挥职工的最大潜能,特别是对年轻人优化创新工作环境。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全力夯实文物安全工作1.持续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文物干部专业素养,筑牢业务根基,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坚实支撑。2.严格落实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要求,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渭滨区文物保护单位及文博单位的安全巡查,确保文物安全稳定。3.精心筹备全国第四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压实责任,周密组织、协同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4.进一步加大文博单位保护力度,开展安全培训与消防演练,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员文物安全意识。5.年初召开“渭滨区群众文保员2024年工作总结暨2025年田野文物巡防工作部署会议”,增强群众文保员在新形势下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二)稳步推进文物项目工作1.积极与省文物局沟通对接,推进渭滨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2.由区文物局牵头,上下联动,稳步推进渭滨区新博物馆群建设,展示渭滨区新时代建设成果,与宝鸡市青铜器博物院优势互补,形成研学教育旅游环线,带动片区历史文化研学教育旅游发展。3.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围绕石鼓山墓地、茹家庄遗址等文保单位保护利用,谋划包装项目并积极申报。争取资金支持,推动我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新突破。(三)丰富拓展文物外展与宣传1.强化文物对外展示交流,拓宽传播渠道。精心遴选我馆精品文物,与国字头、省级及大学、企业文博单位开展联合展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借展文物点交、布展过程中规范操作,确保文物安全。2.探索创新文创产品,以馆藏文物为核心载体,结合非遗文化,推出特色文创产品,在“国际博物馆日”等节点推出,打造对外交流的特色“伴手礼”,激发文物生命力与文化传承动力。3.加强文物资源利用与宣传,充分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宣传报道让文物“活”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讲好渭滨文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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