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黄龙县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让扶贫、避灾、生态、工程移民的弱势群体通过移民搬迁过上幸福安定生活,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促进全社会安全稳当。负责落实中、省、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的相关优惠政策;负责全县移民(脱贫)搬迁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移民(脱贫)搬迁对象的审核、公示及各类报表的上报;负责移民(脱贫)搬迁项目前期手续的申报、办理;负责安置点工程项目的实施,组织相关部门对移民搬迁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协助乡镇搞好安置点的规划、设计、选址等工作. | |
住所 | 黄龙县广场大街53号 | |
法定代表人 | 石岩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黄龙县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6万元 | 2.05万元 | |
网上名称 | 黄龙县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公益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理论学习方面。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作风整顿和大唐违法占地案以案促改,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目前,已完成集中学习20次,参观廉政教育管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收集心得体会共计14篇,收集单位问题2条、个人问题21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搬迁政策进行了统一学习,并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研究讨论,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业务能力。(二)后续扶持方面。为进一步提高搬迁群众的幸福感,我们通过“物业定期反馈、住户电话反映、上门征求意见”三种方式,广泛收集搬迁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切实做到了“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依据所征求意见,今年,我们协调住建、乡村振兴等部门,在吉家河小区新建了自行车车棚3个、电动车充电桩3套,对水磨湾小区路面进行了沥青铺设。(三)地灾搬迁方面。9月初,我们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需求进行了摸底,确定自愿搬迁群众24户51人,涉及2个乡镇4个地质灾害点。10月中旬省级补助标准下达后,经过政策宣传,按照“户申请、组评议公示、镇审核公示、县复核”的程序,最终确定202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7户20人,目前已完成项目申报,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四)质保金退付方面。吉家河、水磨湾两个小区楼房质保期陆续到期,为保证质保金的退付工作能够顺利完成,我们明确了物业、施工单位的各项责任,具体由物业对工程存在问题进行收集汇总,施工单位按照问题清单逐条进行维修解决,经物业验收合格、移民办核查后,再对质保金进行退付。(五)纠纷处理方面。一方面是水磨湾1号楼纠纷问题,6月份,黄龙县人民法院对水磨湾1号楼纠纷问题进行了判决,判定主体施工单位付50%责任,室外和挡墙施工单位各付25%责任,被告三方均不服并进行了上诉,9月份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目前,该案件还在审理中。另一方面是搬迁群众上访问题。今年以来,共接待信访10余次,均为房屋漏水、地板砖翘起等装修问题,我们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对问题进行了维修。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新建的自行车车棚和电动车充电桩等设施,解决了搬迁群众生活实际需求,提升了生活便利性,增强了群众幸福感。同时通过对搬迁群众信访问题的积极处理,及时解决房屋漏水等装修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促进了安置点社区的和谐发展,加快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的进程。(二)经济效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申报及后续建设实施,将带动建筑、装修等相关产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增长。同时,规范质保金退付流程,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同时,确保资金合理流动,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三、存在的问题。(一)政策宣传深度和广度不足。虽然组织了地质灾害搬迁政策学习讨论,但在面向群众宣传时,仍有部分群众对政策知晓不全面,尤其是地质灾害库内部分群众对搬迁政策了解较少,影响搬迁工作推进。(二) 遗留纠纷处理难度大。水磨湾1号楼纠纷历经一审、上诉,案件审理周期长,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且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搬迁群众信访问题虽积极解决,但仍反映出安置房屋质量监管存在漏洞,影响群众满意度。(三)后续扶持工作精细化程度不够。在收集搬迁群众问题和需求时,可能存在遗漏,对群众个性化需求关注不足,后续扶持措施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有待提高。四、整改措施。(一)加强政策宣传。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除上门宣传外,利用新媒体平台、社区公告栏、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地质灾害搬迁政策。针对不同文化层次和年龄结构的群众,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政策,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二)强化纠纷处理力度。对于水磨湾1号楼纠纷,组建专门工作小组,配合律师收集更有力的证据线索,加强与法院沟通频率,及时掌握案件进展,争取有利判决结果。针对安置房屋质量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质保期内加强巡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维修质量,避免类似信访问题再次发生。(三) 优化后续扶持工作。完善群众需求收集机制,定期开展深入的入户调查,建立搬迁群众需求档案,对群众需求进行分类梳理,制定个性化扶持方案。加强与各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后续扶持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全面落实上级工作任务。根据10月22日全省移民搬迁视频会议要求,一是对往年避灾搬迁安置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三项协议签订、工程资料、旧宅基地腾退等档案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在以后检查中不出问题。二是加大地灾搬迁政策宣传力度。对地质灾害库内群众进行一次上门宣传,一对一讲解搬迁政策,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三是落实好2025年地灾搬迁项目。按照省级要求,按时按标高质量完成202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同时与地环站做好对接,摸清我县地质灾害点总数、涉及人数和相关治理措施、效果,建立数据台账,为我县地灾搬迁中长期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二)不断做好后续扶持工作。经常性对吉家河、水磨湾安置点搬迁群众进行走访,了解群众所需、所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条对其进行帮扶解决,让搬迁群众过的舒心、住的安心、待的放心,从而提高对安置点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真正融入新环境。(三)妥善做好遗留纠纷处理。一方面是继续配合律师积极收集水磨湾1号楼纠纷相关证据线索,同时与法院做好沟通,争取二审的胜诉。另一方面是做好信访维稳,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帮助搬迁群众解决问题,并做好心理疏导,从而维护单位形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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