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执法职责,以神木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住所 | 神木市迎宾路街道农科路农业大楼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白宝军 | |
开办资金 | 16.0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5.74万元 | 97.3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在神木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围绕年初的工作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开展的主要业务工作(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为切实加强春耕备耕期间农资监督管理,重点对镇街集市、农资批发市场、农资经营门店等农资销售区域开展巡查检查,着重检查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忽悠团”、流动商贩兜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车辆30次,检查集市10次,整顿市场3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85家,抽样玉米品种14个,农药标签比对20种,配合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抽取玉米品种6个,农药样品10个。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1处农药经营许可证过期,2处购销台账不健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均已完成整改。(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力度,防范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市蔬菜种植大棚、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检查,并对应季果蔬开展随机抽检。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执法车辆12辆,检查生产基地15家,共监督抽检农畜产品113批次,配合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抽检尖椒、线椒等蔬菜样品8批次、抽检水产品2批次。其中,神木市山蛋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鸡蛋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恩诺沙星,经调查当事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涉嫌犯罪,依法于2024年8月30日将该案移送神木市公安局;该案件被评为榆林市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三)开展兽药经营使用、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无证行医、经营使用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出动车辆16次,检查兽药门店20次,宠物医院7次,下达责令改正书1份。办理《尚振军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活动案》1起,处罚款15570元;办理《神木市薛喜喜兽药有限公司经营劣兽药案》1起,处罚款264元;办理《神木市宠时代宠物诊所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1起,处罚款9081元。以上案件均已结案,并在榆林信用平台完成处罚结果公示;其中《神木市薛喜喜兽药有限公司经营劣兽药案》被评为榆林市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四)开展屠宰场专项检查。为规范屠宰企业经营行为,保证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对全市4家生猪屠宰场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车辆5次,检查屠宰场4家,检查过程中发现并办理《神木市锦界新源肉联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签订屠宰协议案》1起,处罚款25000元。该案件已结案,并在榆林信用平台完成处罚结果公示。(五)开展农村宅基地监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卫片图斑核查处置工作,对2024年下发800余宗图斑全部完成外业核查、内业分析,已完成整改226宗,移交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145宗,反馈镇街448宗,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出动车辆50次。依法受理农村宅基地建房问题投诉举报,坚决制止农村未批先建等违法建房行为,受理相关投诉举报17次,下达责令整改书35份。(六)组织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检查行动。在中元节、中秋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羊子私屠滥宰专项检查行动,现场做好劝导梳理、政策讲解,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5次,检查门店1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七)开展禁渔期执法专项行动。在禁渔期内,利用融媒体、公众号发布禁渔公告,在黄河和窟野河沿线镇村张贴禁渔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7次,制作宣传牌匾30块,印发禁渔通告200份,发送禁渔短信2万条,检查渔具门店5家。(八)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置工作。继续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置工作,设立了7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12.74吨;给予各回收点回收补贴45万元,无害化处理费用22.932万元,资金已兑付。(九)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行动。制定了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我市区农资门店进行随机抽查,共制定抽查任务数8次,其中计划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抽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完成抽查屠宰场、兽药门店、渔业门店等生产经营企业7家,联合市场监管局检查农药、饲料门店4家。(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和关键农事时节,积极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安全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利用神木融媒、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发送等方式推广宣传,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农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兽药使用安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等方面的知使开展现场宣讲、宣传单册发放,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引导群众合法安全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6万条,移动宣传车累计投放20天。(十一)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监管水平。积极争取资金,采购先进执法设备,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培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农业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20人次;参加线上农业执法以及消防安全培训50人次;组织开办农资经营户政策法规培训班2期,培训农资经营人员120人次。(十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摸排涉农涉黑线索,广辟线索来源,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罚,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共处理群众电话举报24次,群众来访4次,处理12345问政平台问题2次。(十三)其他工作。积极配合各业务单位开展农机安全、秸秆禁烧等工作,协调处理各镇街宅基地纠纷等工作,完成花石崖、万镇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包抓督导。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1.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等,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劣农资、非法兽药及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2.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加强对农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了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3.促进法律法规遵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了公众对涉农法律法规的认识,促进了合法合规的农业生产活动。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减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了水源和土壤。5.增强执法效能:通过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包括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和办案水平,执法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6.清理整顿农村宅基地建设中的违规行为,规范了农村建房管理,有助于减少因土地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了乡村和谐稳定。三、存在问题(一)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执法大队业务工作涉及涉农专业种类多,因机构改革,人员无法正常进入,制约了单位业务工作开展。(二)农村宅基地监管工作推进难。由于图斑数量多任务重,群众认识不到位,法制观念淡薄,基层宅基地修建监管力度不够,导致监管工作推进缓慢。(三)执法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需要及时对应季果蔬进行抽检,所需检测费用较大,经费不足。四、改进措施1.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提升整体队伍的专业水平。2.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集中利用乡镇集会、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等开展法律宣传,营造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局面,提高公众的认识。3.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配齐我队硬件设施,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落实农业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一是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二是加大抽检力度,严查使用禁限药。(三)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的宣传力度,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禁渔期执法监管检查等。(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回收效率。(五)加强卫片执法。卫片执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联合各相关部门、镇街加紧加快推进问题图斑处置工作。(六)计划创建4个标准化农资门店。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高我市农资经营管理水平,计划在我市镇街创建4个标准化农资门店,补贴资金30万元。(七)进一步加大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公众号、移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通过培训、集市宣传,进一步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