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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31 15:26
单位名称 白河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执政为民、理财为民业务范围:承办县级预算单位及各镇直接支付工作,受理并审核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开具直接支付凭证,支付财政资金;监控单位预算指标与用款计划余额。承担财政业务网络和财政信息网络管理、维护工作。承办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王重强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白河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28万元 20.0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4年2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法定代表人。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白河县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加强日常业务指导,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平稳运行。2024年,支付中心继续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方面的业务指导,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业务,确保各类资金及时、准确、有效使用。(二)加强资金审核力度,确保支出及时兑付。一是严格审核直接支付相关依据,确保各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促进各项资金在管理使用、绩效评价、财务资料健全等方面实现及时化、精细化、规范化。二是每月初及时要求各单位报送工资表,对全县133个预算单位的工资认真审核,做到准确、准时发放。对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分析,做到完整、准确、无误。三是按照支付预警规则和动态监控系统方案,对预警资金及时与单位衔接,对不规范的支出坚决不予放行,对省市反馈的资金监控问题及时联系相应股室及预算单位进行处理。强化直接支付的内控管理和授权支付的外部监督,增强动态监控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以“严格、规范、精准、高效”的工作作风办好每一笔业务,置监督于日常工作中,保证每笔资金支付不出差错。五是在日常工作中,支付中心工作人员能够积极与财政局国库股及各相关支出股室紧密联系,核对相关数据,确保资金按计划指标用途使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截止2024年12月,我股室共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3019笔,累计金额21.46亿元(其中:预算内21.46亿元),协助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49694笔,累计金额13.08亿元(其中:预算内13.02亿元,往来0.06亿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虽然我股室在协助各预算单位搞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审核直接支付业务依据收集不够,判断不准,在审核时,存在吃不准的情况;二是财政信息报送滞后,找不到宣传的角度,有应付的倾向,力争通过多想多写实现突破。三是与各业务股室及预算单位、代理银行沟通还不够紧密,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改进措施。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研究与完善相关措施。一是归集并组织学习新的财务规章制度,在支付审核中做到准确无误;二是积极搜寻相关信息,主动对法规和业务进行宣传;三是与各部门紧密联系沟通,保障各项业务有序进行。四、下一步工作思路。接下来,我中心将紧紧团结在局党组周围,扎实工作,确保支付业务平稳运行。一是继续加强国库支付日常业务指导工作,熟练掌握财务系统的操作,支付业务不出差错、不留死角;二是严格审核直接支付相关依据,确保各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努力为预算单位服务,发挥财政部门“窗口”示范作用,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