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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3-31 15:25
单位名称 黄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建设工程提供管理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纠纷,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
住所 黄龙县政法路
法定代表人 刘健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2万元 1.1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以来,我办在市招标办、县住建局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以下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服务为本,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为打造更优良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一方面积极推行一次性告知,让企业办事更加方便。为了让企业“少跑腿”,我们对招标和中标备案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将招投标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悬挂于大厅,方便建设单位和代理企业更加直观的了解相关办理程序。同时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对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在线审核和指导更正,材料审核完成后再来我办进行备案,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另一方面加快推行投标担保,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在前期保证金缴纳时,为了更方便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我们要求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形式,对投标保证金采取自主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形式进行提交,让投标人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二)程序为根,持续规范招投标市场管理工作。在简化程序和办事流程的同时,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标前严把准入程序。首先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评价,未备案和有不良记录的禁止开展招投标活动。其次与招标人签订承诺书,确保项目手续齐全、合规合法。再次对所有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以促进招投标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二是标中严督规范投标。在评标环节对建设单位和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开标全过程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要求对评标专家进行“一标一评”动态考核,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上级部门。2024年开展了1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并对近年来的制度制定情况进行了梳理。三是标后强化后续监管。针对以往标后监管薄弱、部门协同不足的问题,牵头建立了由住建、交通、水利等多部门参与的标后监管联动机制。及时跟进确保标后监管力度不减,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中标项目的合同履行、人员到位、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同时通过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设立投诉箱等方式公开投诉渠道,开启全民监督模式,护航工程项目“阳光”建设。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一)我办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紧抓“标前审查、标中监督、标后监管”三个环节,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效消除了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行为,进一步优化了招投标过程中的营商环境,也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监督程序。(二)强化档案管控,有效提升了查阅档案效率。2024共归档招标资料200余册,按照项目名称和编号统一装盒归档,便于查阅和保管;同时坚持存档借阅签字制,并及时催要归档,确保招投标档案的完整、规范。2024年我办共监督房建市政项目20个,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其中4个项目采用了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总交易额2.69亿元,县域内招投标市场运行秩序井然。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门协同监管仍需加强。虽然建立了标后监管联动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协同配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部门对招投标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整体效果。(二)在宣传力度上亟需强化。对县域内长期驻扎参与招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的招投标政策宣传到位,但对县域外首次来我县参与招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的招投标政策宣传还需进一步优化。(三)监管力量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随着招投标项目数量的增加和监管要求的提高,现有的监管人员数量难以满足工作需求,导致部分项目监管不够深入、细致。同时,部分监管人员对新政策、新技术的掌握不够熟练,在处理复杂问题时能力不足。四、改进措施。(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充实业务人员力量,提高业务水平。邀请专家进行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二)积极同交通、水利、司法、纪检等部门建立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强对部门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价,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三)加强对招投标政策的宣传,切实提升招投标各方主体按章办事的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强标后监管,将监管的侧重点由场内向场外延伸,做到场内场外并重。全力保障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持续健康良性发展。五、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们将以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成效为抓手,借鉴各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继续推进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加强招投标全程跟踪管理,保障招投标工作规范运行。(一)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加强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以招投标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职工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和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二)紧抓“三个做到”,以更加“严”的措施、更为“实”的举措,同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凝心聚力谋发展,鼓足干劲抓落实,持续激发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全力保障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持续健康良性发展,用实际行动为全县招投标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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